他立刻觉察到,不高兴了,板着面孔;更加不肯露出一丝笑容,小脑袋向着前方,固执地不发一言。
永超体贴入微的替他围上纸巾。
我已经觉得他没有进门时那么简单。人家的孩子到底是人家的孩子,难以侍候。
妈曾说过,自家生的,血蛋huáng似捧大,又自不同。现在我孩子已有他独立的意旨。
朋友。我与欧阳明小朋友会成为朋友吗?
我与永超有许多许多的话要说,她认为他是自己人,当着他面说不要紧,我却不这么想。她说:"我亲自在家带他两年。"
这么慡朗的女人,谈到孩子,也会软化。
我问:"你决定争取他的抚养权?"
她点点头。
"你的工作地点变化莫测,对这件事的影响可大可小。"
"也得碰一碰运气。"
孩于又弹我一眼。我早说道,他什么都懂。
"孩子在你心目中,占第几?"
"第二。"
"第一是工作?"
"第一是我自己。到最后,人最爱的,必须是自身。倘若我没有了,谁来爱我的孩子?"
我指指孩子,"当年离开他,需要极大的勇气吧。"
永超没有回答,双眼看向窗外。我知道她心酸。
然后她说:"我去洗手间。"
好家伙,只剩我与这孩子面对面坐着。
他已享用完他的冰激淋,继续翘着嘴不服气的看着我,这倒还罢了,忽然之间,他举起胖腿,朝我的胫骨踢过来,快如闪电,我避都避不过,一脚被他踢中,想像不到这小东西力大无穷,鞋头又硬,我吃着一记,痛不可当。
我用手捂着伤处,喃喃咒骂,又恐怕他再接再厉,于是恐吓他:"我告诉你妈妈,她就不疼你了。"
他扁扁嘴,一个字也不相信。
"好,"我更进一步,"我踢回你。"我站起来。
当然纯是恐吓他,要让他知道恶人自有恶人报,谁知就在这时,永超出来了。
我只得坐下。
他胜利地笑,透明的小嘴咧开,露出雪白的牙齿,大眼睛眯成一条fèng。她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他是完全独立的一个人。
永超问:"发生什么事?"
我悻悻说:"他不喜欢我。"
永超莞尔,答案令人清醒:"你又何须他喜欢你。"
说罢她拉起孩子,告辞。
"我们不能够一起吃饭?"
她摇摇头,"我想你会吃不消。"她笑。
她说得对。
第一是工作,第二是孩子,不知几时轮得到异xing朋友,现代社会中,最没有地位是成年男xing。
那孩子,真是可爱可恨可敬。孩子们的脾气都似烈火,永超的孩子尤其是,或许遗传了母亲的意志力,看样子小小的他已下定决心要把他母亲的男友斗垮斗臭。
永超与他分别已有一年余,然而他仍然紧粘着她,血与血之间的联系就是这么神秘。
我忽然后悔起来。
我与利璧迦也应该有个孩子,一个小女孩,梳马尾巴,穿牛仔裤与球鞋,尖下巴,大眼睛,见人就踢,替我报仇,为我出气,那么利璧迦的胡子男友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可惜我没有孩子。
我为永超那个鼓气的、不肯说话、坏脾气的小孩倾心。
我想出许多恐吓他的话;"踢你落楼"、"扭断你脖子"、"带走你妈妈"、"罚你一生一世没糖吃"……如果他再碰我一下,我愿轻描淡写在他耳畔轻轻告诉他。
不知恁地,想到可以报复,我像个贼似的嘻嘻自顾自笑起来,还搓着双手。
啊,周至美,你这个寂寞的男人,你迷上了这孩子,也爱上他母亲。
我没想到这么容易,原以为对着别人的骨血,总有点芥蒂,没料到小朋友是个独立有趣的人,晤,喜欢他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到街角士多买了比萨,回家来烤,解决晚餐。
第二天在电梯碰见永超,她拉着小东西出门。
"早。"我说。
她点点头。
小朋友凶霸霸地,趁他母亲不在意,伸出拳头,嘴型明明在说;打,
岂有此理,莫非他也通宵研究应付我的办法不成。
我问永超,"你不是带着他上班吧。"
"我送他回去。"
"啊,什么地方?"
"亲戚家。"
我不舍得。"谁的家?把他抛来抛去,不怕他午夜梦回,不知身在何处?"
永超说:"所以要争取他的抚养权。"
"他所需要的是一个家,不止是一个永久居留所。"
永超看着我,她的目光叫我管自家的事,我只得笑。
我替他们叫了车子,看他们绝尘而去。
这样环境大的孩子又比正常家庭的孩子更聪明。
稍后在写字楼遇见永超,她忙得不可开jiāo。大批的材料抵港,她要到货仓去。
她兴奋的告诉同事,内地的办公室将加以扩充,设备将更加完美,"至美是开路先锋,我接他的班,再过数年,我们将有一座小型先进实验室,一切不假别人的手。"
办仪器因要一半华资,不知要开多少会,说服多少人,预备多少报告,花多少唇舌。
她做得比我好。
也许因为我也做得不坏,她再接再厉,更加有效。
第三个接棒人不知是谁?
无独有偶,我为这份工作失去利璧迦,她为工作抛夫离子。
我在走廊与她相遇,她的手放在额角,对我说:"我想好好与你谈话,可惜太累。"有歉意。
"下个月到鞍山就有时间了。"我笑,"没有旁骛,时间特别经用。"
"你又不用去。"
"我可以到哈尔滨度假。"她看我一眼,不出声。
"今夜如何?"我问,"今夜我们一起吃饭。"
"我没有力气出去。"
"在家吃,我服侍你。"
"不要弄太复杂的东西,唉,连嘴嚼都没力气"
那夜我做jī粥。
永超躺在沙发上,还在看报告,一边是壶浓咖啡。
小家伙不在身边,有辣有不辣。少个人作对,也少了趣味。
我问永超:"你要转入新岗位,他不准,是不是?"
"晤。"
"你不想在圣他菲住一辈子?"
"这不是圣他菲或北京的问题。我想做点事,而他不肯。后来只得分道扬镳,他做美国公民,我跑来这里。拖下去拖到什么时候?亦无此必要。"
美国小镇的生活是非常简单舒适的,有没有见过那种百多公斤重的大胖子?你几时见过中国人可以胖成那样子,撇开遗传问题不谈,这半个世纪来,光是期沛流离就整瘦你。
"老实说一句,在那地方住下去也不是不好的。"
永超放下报告,笑着,"如果中山先生住在檀香山的时候也那样想,至美,你还梳辫子,我还缠足呢。"
"你是秋瑾吗,嗳?"
"什么都不是,我说过多次,我只不过想做一点事。"她说,"你应该明白,同你一样。"
我自顾自想下去:圣他菲阳光普照,大自然风光曼妙,节奏优悠,最适合胸无大志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日日驾驶二手车去做工,三文治为午餐,赚其三万元年薪,分期付款买座无年期免税金的小洋房,养儿育女,种花剪糙,不亦乐乎。在那种地方,白头偕老再容易不过,数十年如一日,对牢电视机看看足球赛,一下子就老了。
可惜人各有志,
"永超,永超。"
呼噜。"永超。"
我不相信双眼,永超竟然趁我静默三分钟的时候睡着了,还轻轻打着鼾。
"永超。"
她惊醒,"嗳,嗳,我做了什么?"
"你睡着了。"我怜惜地说。
'怎么可以这样?"永超很羞愧的撑起来。
"去睡吧。"
"我也不想吃什么了。"
"别理我,快休息,明天还要上班。"
"唔。"她拖着身体进睡房。
劳累得那样。使我想起一年前的我,每次回到家像死脱一样,洗完澡往chuáng上一倒,无日无夜可以睡下去,心中对利璧迦有愧意,奈何力不从心。
有一次回宿舍,连衣服都没脱,灯也没熄,就那样睡着,等到口渴起chuáng,已是第三天清晨,那次我一连四日三夜都没有机会眠一眠,肝火上升,生满嘴的小疱,魏嫂弄来jú花参茶给我提神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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