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女郎_亦舒【完结】(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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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意得意的说:“说老朋友就是老朋友。”她停了一停,“很多人说,不能让男朋友接触到别的女人,否则就不行了,男人变得快,可是我不怕,我相信我的男朋友。”她看看我笑。对这样的女朋友,还想怎么样?

    她与老四的年纪差不多,可是人家这么成熟,小意这么幼稚。这是环境使然,小意从她父母的手直接jiāo到我的手中,她的日子不是十分丰足,但是她没有忧虑,没有忧虑的人是长不大的,但是长不大的人单纯,不会装假。

    我问起老四为什么叫老四。小意说:“那时候学校里我们班只有四个女孩子,她最小,所以她是老四。”

    “你是老几?”我好奇的问。

    “老大。”她说:“我们都是同年.我比老四大七个月。”

    那么老四也不过只有廿三岁。真是,她脸上的倦容是什么地方来的?

    小意以前那些女朋友,我都见过,只有这一个最突出。

    到了她生日的那一日,她五点钟叫我去接老四。

    我问:“八点才吃饭,这么早去gān什么?”

    “我找她来帮着我招呼客人。你在这里碍手碍脚的,不好,不如去接她来。”小意说。

    她自己忙得要命,搞了一个星期。订自助菜!研究菜单!请客人,发请帖,还要去买衣服鞋袜。不但要打扮她自己,还要打扮我,女人。

    我听她的,照地址找到了老四的屋子。她住在半山那种少见的老房子里。

    她来开门,手里抱着一只猫,头发被在肩上,穿粗布裤与T恤。她惊奇:“怎么是你?”

    她的头发原来是天然发曲的,散在肩上才看出来。她微微的笑看,抱着一只猫。我看看她,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恋爱过,我认为恋爱是和洽相处,但是现在我心头上的感觉告诉我,不不,我选小意是一个错误!我应该一直等下去,直至认识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才是。

    她见我站着,不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就说:“请进来。”

    我进去坐下。她没有穿鞋子,只拖着一只绣花拖鞋,大概急于来开门,另外一只没有找着;故此现在急着寻,在沙发底下,我拾给她了。

    她把鞋穿在脚里,那只猫跳到我身上来,我抱着它。

    是的,我拣错人了,但是我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我是一个因循而且非常守旧的人,我不赞成换女朋友,倒不是我懒,而是因为这样做会引起无限的痛苦,对小意是不公平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必需要明白,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许多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望不可即的,我一定要放弃这个念头。

    她在等我说话,看看我。

    她的头发绉绉的垂在肩上。

    我说:“小意说你早一点去可以帮她招呼客人。”

    我说得很笨拙。

    “我不会招呼人,小意是知道的。”她微笑,“你转告她,我在七点钟会去的,我还没洗头呢。”她说。

    “这样就很好。”我冲口而出。

    她用一只脚把拖鞋踢来踢去,轻轻的。

    我低头看看拖鞋,是黑底的缎子,上面绣着一只白色的蝙蝠。

    她说:“你应该帮她呀。”

    “她也嫌我不会招呼客人。”我坦白的说:“而且客人哪里有这么早来。”

    她静了一会儿。不响。奇怪,通常两个人在一起,不说话是很尴尬的,但是这一次我不觉得,反而很自在。人为什么一定要说话呢?我与她都不是喜欢说话的人。

    她说:“你一定奇怪我没回台北吧?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于是留了下来。白忙了几天,现在橱里都是存货,没有用。”她又微笑。

    那种微笑是带嘲弄的。对于未来的一种无可奈何。

    我问:“你不介意我多坐一会儿吧?如果我马上回去,小意会说我办事不力,我多留半小时,会好得多。”

    她笑了,“真是……有男朋友真好……”她加一句:“尤其是好的男朋友。”

    我诧异的看着她,怎么她会有这种想法呢?看上去很享受独立的女孩子。大概是客气话吧。

    我转过头去,看到露台上有一只缸,缸是huáng、绿两色的,里面种了一株杜鹃花,开得密密麻麻,一种蜜红色。还有另外一只缸,什么也没有。

    她笑问:“你一定在想,另外一只缸,也该种点东西?”

    我点点头。

    她答:“里面养看金鱼,不能种。”

    我马上站起来,走到露台去,低头看向缸里,可不是一缸的金鱼!我不认得,却也知道是名种,我说:“这是一对水泡眼。”

    她说:“是了。”并没有多解释。

    水缸里有水糙,缸面映出了我的影子。在城市中,一层洋房里,因为有这一缸水,我得到了意外的喜悦。

    我很开心。

    我转头看她,我说:“你真是蛮会享受的。”

    “这叫享受?”她也笑了,“以前一个作家说他最不喜欢金鱼,因为金鱼做作,又最不喜欢猫,因为猫残忍狡猾,但是我又喜欢这作家,更喜欢猫与金鱼。”

    “你一个人住?”我问。

    “还有一个老佣人。”她说。

    “父母呢?”我问:“现在住哪里?”问了才后悔,我记起小意说过,他们是分了居的。怎么可以问这种问题?

    可是她神色一点也不变。她说:“他们一个住台北,另一个任美国。”

    我不响。

    她说:“小意没告诉你吗?那时候中学,同学老托我父亲寄这个寄那个的。”

    我还是不响。一条红绣球娓娓的游过来,游过去。

    我知道我应该告辞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终于抬起头来说:“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却说:“佣人刚刚冲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厅茶几上放看两个茶盅,于是又回到客厅喝茶。

    我说:“香港真是,一年九个月夏天。”

    她说:“英国九个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个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过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气与暖气的地方。”她说。

    “你觉得哪里都一样?”我问:“你说的。”

    她一怔,她大概觉得我的记xing是出奇的好。她一开始说的话我就记住了。是呀,我也承认这点。

    “是的。”她说:“哪里都一样。”

    “总有比较喜欢的地方吧?”我问。

    “台北。”

    我微笑,这绝对不是女孩子会选的地方,她偏偏选上了。

    “为什么?”我问。

    “好地方,好人民。”她说得很简单,“坏男人坏女人全到香港来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欢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么好?”她笑问:“不过有几张画而已。”

    我不再说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说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问:“是什么茶?”

    我笑,“是碧螺chūn。不过你佣人没有将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间,她的脸渐渐涨红了。

    我问:“你喝的是什么?”

    她笑答:“可口可乐。”

    我笑看告辞。她没有留我。

    送我出门的时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只拖鞋了,光着一只脚替我开门。

    我说:“七点见。”

    我开车回小意的家。我们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过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厕所,她看我洗脸漱口,要多丑就有多丑,没有味道。所以我们分开住,有时候她周末来我处,为我煮一顿吃的,有时候周末我去她家,为她粉刷墙壁,真的,我们相处得很融洽,可惜看见她的女朋友之后,我发觉我们……只是好朋友,互相了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爱人……不过这种比较淡淡的感qíng,可以维持得比较久吧。

    小意见我一个人回来,也没有多大的惊奇,她说:“老四一向孤僻,随她去吧。”

    我坐下来,小意又叫我出去买花,我想我简直成了小ㄓF。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还是喜欢差男朋友做这个做那个,好省力,可是这个小ㄓS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ㄐM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头地位高,越听她指使的,她越高兴。小看是芸芸众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习,不在话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内。

    我出去替她买花,买了很久,忽然我不想买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买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红的。现在的花,我的妈,什么价钱,我的银包空了一半。

    然后我再去珠宝店,多日前我订了一只碎钻jī心给小意,现在已经镶好了,很体面的生日礼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里。

    忽然我看见了一只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块四方的象牙,上面刻着65──一个快乐日子。英文的。我马上写支票买了下来,要送老四。她太不快乐了,人生苦短,谁都该向小意学习,不愿学的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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