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娇妻_水渺【完结+番外】(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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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把药喝了。”凌茴将好不容易熬好的汤药,喂给凌子风一勺一勺的喝了,见他虽然身子虚弱,但精神头儿不错,便知他已无大碍,心里谢了外祖父及他的药方千万遍。

  一宿无话,凌茴在里屋睡到天大亮,才起身熬了红豆粥。

  凌子风细细抿着红豆粥,不由神游物外。

  上辈子也是阿姐的一碗红豆粥,暖了他整整一生。饥荒年份人大多都没得吃,粮食比金豆子还贵,他饿的两眼直放光,他母亲早已将他撵了出来,任由他自生自灭。

  他挖过草根,啃过树皮,偷过鸡摸过狗,甚至吃过观音土,不得已跟着村子里的土匪到处翻东找西,一家家的摸过去。

  殷实的人家,米缸也已见了底,他鬼使神差的去了凌家,那个传说是他父亲的人,他记都不记得就过世了。

  阿霄生了场大病,阿姐用最后的红豆熬了一锅粥给他补身子,一勺一勺的喂给他吃。

  他在门缝里看着,手中紧紧握着一把刀,正当他要提刀闯进去的时候,阿姐发现了他,一双清澈见底的杏眼微微一愣,瞬间充满笑意,冲他招招手道:“是子风吗?进来吧,我们一起喝粥。”

  他手中的刀顿时落了地,哐啷一声,砸得他心慌乱不已,他满含不安的朝她望去,却见她状似无意的将刀拾起来递给他道:“是一把好刀,好好待它。”

  那日临走前,阿姐还给他包了几个高粱面窝头,硬塞了他些铜板,摸了摸他的头,却什么话都没说,她那么冰雪聪明,不会看不出他来干什么的。

  后来他偷偷摸摸回过凌家几次,却见阿姐背着阿霄吃树皮碾出来的浆粉,他从不知道树皮还可以这样吃,但他心里清楚那味道肯定糟糕透了。

  想想先前她塞给自己的干粮,他眼眶一热,头也不回的走了,便再也没来过凌家。谁知再听到她的消息时,便是她的死讯,他疯了似的穿过燕栖河,却再也没有寻到他的阿姐。

  他那一生啊,得到的太少,失去的太多,即便再微弱的暖意也足以慰藉一生。他发过誓的,如有来世,他定护她一生无忧。

  若说两辈子加一起,他最羡慕甚至有些嫉妒的,还是阿霄,他的大哥。阿霄可以肆意享受阿姐的关爱,对着阿姐撒娇、耍赖、闹脾气都理所应当,他却不可以。

  他活在这个世间,除了阿姐,没人对他好过。他落草为寇,众人都怕他、厌他、弃他,他戎马一生,被阿姐的孩子封为定国公,拜一等大将军,众人都敬他、谗他、离他,唯独没有人疼惜他。

  没有人知道,他与阿霄一样,最喜欢喝红豆粥,阿姐的红豆粥。

  其实,有一样他是欺了她的,那便是这身病的来历,其实他是故意得的,为的是能留在阿姐身边。从前阿姐总顾忌着他的生母,不肯带他走。如今他生母真真弃了他,他总能光明正大的跟在他身边了吧。

  凌子风晶黑幽亮的眸色闪了闪,又默默吸了一口红豆粥,嗯,真甜,甜到了心坎里。

  作者有话要说:  哎,少年郎,俗世啊。

  ★

  凌子风的人设灵感起源,建国前沧州多土匪,出过一个义匪,别的土匪都窝里横,祸害乡里,只有他,劫富济贫,后来抗、战的时候,参了八、路、军,手起刀落,杀鬼子很利索,是我们那块远近闻名的大英雄,我觉得他虽然落草为寇,却真正是个男人……

  ☆、第七十三章

  如此精心养了几日,凌子风的病总算开始渐渐好转,凌茴心头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渤海地处大尚北境,本就苦寒,虽然转眼已过了数九严冬,倒春寒的威力也不可小觑,凌子风被送来的时候,身上只着一件薄薄的夹袄。凌茴见他穿的如此单薄,眼底又添了层寒意,敢情那王寡妇是破罐子破摔了。

  这日,凌茴拿着皮尺给凌子风量尺寸,趁着这几日的空闲,给他赶一件棉衣。

  “铛铛铛,铛铛铛……院里有人吗?”一声娇弱的女声从外面传来。

  本来俊秀的眉目中还溢着喜笑的凌子风,瞬间冷了脸,转身他就在唇上扑了点粉,躺床上盖好被子一动不动装憔悴,挺尸。

  凌茴见他这样,哪里还有不明白的,这分明是不想见又不得不见的态度嘛,遂也没劝说什么,只好起身去开门。

  门外,花信正当头的少女水润的双眸中点嵌着盈盈泪光,好一个纤纤弱质,细柳扶风的女子。

  她见凌茴开了门,便婀娜着身姿福了福身道:“多谢凌姑娘照看舍弟了。”

  “呵”,凌茴顿时气笑了,冷声回道,“他姓凌,我照顾他天经地义,姑娘口中的感谢又是从何说起。”

  真是,有事说事儿,没事儿立闪啊,凌茴心里默默念了句小鱼儿,她还忙着呢。

  “我想进屋跟子风说两句话。”那姑娘数回欲言又止,犹豫了几次终于纠结不住,开口恳求道,仿若不放她进去便是犯了天大的错误一样。

  凌茴啧啧称奇,这姑娘真是王寡妇生出来的吗?高出王寡妇好几个段位去啊,难不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凌茴朝一旁闪了闪身道:“请进吧。”她很好奇这姑娘有什么幺蛾子让子风一听她的声音便兴趣索然的躲了起来。

  这位姑娘是凌子风同母异父的姐姐,姓王,名唤王青青,王青青的父亲是王寡妇丈夫的堂弟。众人皆以为王寡妇的丈夫是生计所迫,才不得不进宫当太监的。

  其实,不然。

  王寡妇的丈夫眼睁睁的看着妻子与堂弟交缠,伤怒之下,进宫去了子孙根,再也没回来过,这大概也是另一种方式的看破红尘吧。

  王家本身就不是什么好过的人家,王寡妇生得多情,又好虚荣,在男人处得来的银钱都贡献给了她那些胭脂水粉衣裳首饰,她没失丈夫前就是个风流胚子,失了丈夫后更加的肆无忌惮,变本加厉的浪、荡起来。

  其身不正,王寡妇如何能□□儿女?

  不过是王青青这几年在城里的大户人家做帮佣,言行举止都要仿一仿大户人家的小姐,要温婉大方,要知书达理,要弱柳扶风,要柔情似水,更要把身上这层土皮儿蹭掉,方才能寻个好人家。

  好人家没寻到,倒是被主家赶了出来,嫌弃她小小年纪便如此狐媚子,勾引主家的小公子。

  对此,王青青每回想起来就恨得牙根痒痒,若不是她家里太穷,她至于这么千方百计么,她若是生在凌家,恐怕那些大户人家都抢着聘她做正室呢,凌芙不就嫁了沧州城首富徐家嫡长子做正室么。

  就这样,王青青把目光锁定在她这个异父弟弟凌子风身上,只要弟弟是凌家子,凌氏便不会亏待了他。如今凌五爷没了,她母亲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梦也碎了。

  无妨,在凌子风身上下下功夫,那还不是想要什么来什么!

  想到这里,王青青的脚步变得轻快许多。

  她轻轻撩起棉门帘,心中千言万语汇成一句柔弱的低唤:“子风……”

  凌子风闻言身体蓦然一僵,并不言语回应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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