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叫若香的侍女瞧上去是个很一般的人,可我却知她很不一般。
因为她是影剑卫中人。
我放下了笔,让她将她所打探到的皇帝查案的经过全数禀给了我听。
我听完后,又拿笔练起了字,夸赞道:“如今崔府里处处皆是暗卫,你还能打探出这些,实属不易。”
若香垂首道:“少主有令,属下万死莫辞。暗卫们如今能在崔府里来去自如,也不过只是因主人不在罢了。”
我纠正道:“不是因为你的主人不在,而是因为皇帝在。”
我手中的笔再度落下,这回我不愿写“一”字,而是想写个“崔”字。
若香切齿道:“皇帝确实是个麻烦,若不是他从中作梗,我们又怎会到了如今,还无法将此事告知主人。”
我专注于笔上的功夫,却还是评价了一句。
“他掌控的东西是太多了些。”
若香继续道:“马客虽顶了罪,可皇帝仍怀疑到了三公子的头上,若此案当真是三公子所为,那再让他们查下去,岂不是……”
“自作孽不可活,若真是他杀的,本宫也救他不得。”
“可少主,三公子他……”
我恍若未闻,打断道:“你知道本宫怕什么吗?”
“少主怕什么?”
“本宫不怕凶手是崔诗。”
若香的目中流露出不解之情。
待白宣上的“崔”字写好后,我不愿再看,将笔放下,抬首接着道:“怕只怕凶手不是他。”
若香更为不解,张嘴又欲言,我先一步指着桌上的两张白宣,问道:“你瞧瞧这‘一’字和‘崔’字哪个写得更好?”
若香看了半晌,辨不出,只得道:“都好。”
我淡淡道:“本宫也瞧不出哪个好,只不过本宫练这‘一’字只练了七年,可练这‘崔’字却练了十数年。”
话音落,房门再开,这回进来的侍女生得俏丽,身量略高,名字悦耳。
她瞧上去很不一般。
可实际上,她只是这将军府上再一般不过的一位侍女。
因为她不是影剑卫中人,所以待她遇到值得慌张的大事时,她便会表现得很慌张。
正好比她现下这副模样。
我虽不知这侍女的名字,但仍记得方才在夏姨娘的房内时,便是眼前这位侍女端来的桂花糕。
我平静地问道:“发生了何事?”
侍女断断续续道:“陛下说,四……四公子是凶手。”
此话一落,本不该慌张的若香如今也变得慌张起来。
我依旧很平静道:“他们现今在何处?”
“陛下正在大堂审四公子。”
“四弟他可有认罪?”
侍女急摇头道:“奴婢不知。”
“夏姨娘可知晓此事?”
“夫人知晓此事后,便命奴婢们来找娘娘,岂料话还未说完,就晕了过去,被送回了房。”
夏姨娘生了两个儿子,一个是崔秀,一个是崔昭。
我从小便知她不喜欢崔秀,理由很简单,因为崔秀不聪明,是个庸才,不值得她为之付出心血。
她喜欢崔昭,理由更为简单,因为崔昭很聪明。
崔昭是最像爹,也最像她的一个儿子。
这样的儿子才值得让她捧在手上,放在心里,更值得让她今日晕过去,哪怕她的倒地只是一场为博我同情,让我出手的戏。
无论是假戏,还是真做,今日她都成功了。
就算注定无功而返,我也不得不走一遭,去求个真相。
因为夏姨娘是真的对我好,而我恰好也不讨厌崔昭。
崔府的大堂内有四个男人和一个男孩,男孩正跪在地上,神色如常。
崔昭向来有着异于常人的镇定。
站着的三个男人,一个十分平庸,另外两个则格外优秀。
平庸的崔秀脸色发白,优秀的叶非秋面无表情,至于更为优秀的楚桓,看向崔昭的双目则多了几分怜悯。
还有一个男人是坐着的,当堂内众人都站着时,只有他有坐着的权力。
当天下人都站着时,他仍旧有坐着的权力。
我缓步入内,走到崔昭身旁时,停下了脚步,向坐着的皇帝行了礼,也受了余下人的礼。
皇帝给我赐坐,我谢绝了,固执地要站在崔昭身旁。
皇帝也不再勉强,直截了当问道:“皇后来此所为何事?”
我的回答也很直接。
“因为臣妾不信四弟是凶手。”
皇帝笑问道:“你认为朕冤枉了他?”
我平静道:“臣妾只是有些地方想不通。”
皇帝笑道:“皇后想不通的地方,朕会一一为你解答,直到你心服口服。”
“臣妾听闻府上已有人自首,既如此,陛下为何还认为四弟是真凶?”
皇帝道:“因为那自首之人顶多算是共犯,而你的好四弟才是主犯。”
“可据臣妾所知,陛下查了府上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寻出了四位嫌犯,可四弟并不在其中,那便言明四弟拥有不在场证明。臣妾虽不懂探案之道,但也知晓拥有不在场证明之人定不可能是凶手。”
皇帝道:“皇后的话未免太过绝对,须知这不在场证明是可以作假的。”
“陛下的意思是,四弟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
皇帝出人意料道:“是真的。”
“那为何……”
“因为朕起初犯了一个错。”
我皱眉道:“什么错?”
“从一开始,我们就将死者的死亡时间弄错了,既如此,那随后查的不在场证明自然就做不得数。”
我一边回想着若香方才所言,一边认真道:“陛下是第一个发现尸体之人,陛下发现尸体时,地上血迹未干,尸身上血滴直流,陛下也正是因此才推断出凶手刚行凶离去。臣妾愚钝,瞧不出错在何处。”
皇帝有些惊讶道:“朕未料到,皇后在屋内练字竟也能将案情的细节知晓得这般清楚。”
我但笑不答。
皇帝的双目落到了崔昭身上,微笑道:“这便是此案最关键之处,朕正是因为被凶手的诡计所迷惑,才致使后面的查案走了许多本不该走的弯路。仵作约莫是未时八刻验的尸,那时他得出的结论是距离死者的死亡时间不超过一个半时辰,而朕是在未时四刻左右发现的尸体,那便言明死者的死亡时间应是在午时五刻到未时四刻之间。可因着血迹的缘故,朕便直接将死亡时间算到了未时二刻到未时四刻左右,大大地缩小了不在场证明的时间范围,给了凶手可趁之机。”
我问道:“那凶手到底是用了什么诡计?”
“血迹的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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