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试另一种方法,决定亲身示范。“wa———”我夸张地打了个呵欠,“wa———”我伸出手,从咖啡桌上拿下它的水碗,放在自己面前。“wa.”我再重复一次,然后把脸凑近水碗,假装要低头喝水。我偷偷瞄了罗丽一眼。如果狗也会有惊讶表情的话,那么它这时的脸看起来就是这样。就干吧,我心想,别管罗丽的舌头曾经舔过哪些地方。这样做一定能引起它注意,只管做下去就对了。“wa.”我又说了一遍,然后伸出舌头放进水碗里。碗里的水味道有点臭,但我还是以大动作卷动舌头,在水碗里翻动两次。
“wa,”我配合声音,“这是———wa。”
罗丽站起来,抖了一下身子,丝毫不给面子便走出
客厅,独留我一个人坐在地上的阳光中,嘴里全是它喝过的水的臭味道。
我叹了口气,从地上起身,拿起水碗走进厨房,把碗里的水全倒进水槽。若说我从这个事件学到了什么,便是我有点亏欠罗丽,没替它勤换水,也很少帮它把碗洗一洗。我用百洁布把碗仔细洗干净,装满新鲜清洁的水。然而,就在我打算把这个水碗放回平常位置时,我突然停下动作。如果我让罗丽自己来讨水喝会如何呢?我脑中闪过这个念头。当然,不能让狗儿的饮水短缺,这是狗饲主守则中重要的一条规定,不管翻开哪一本宠物饲养手册都一定会看到这条守则,而且有些还会用粗体大字写道:一定要准备足够的新鲜干净的水,好让你的狗能随时饮用。不过,我并不打算长时间让它脱水,只是想把握罗丽过来找水喝的时机,利用机会教它学会wa这个发音。就算不成功,我最后还是会把水给它,因此应该无伤大雅。打定主意后,我便把水碗放在梳理台上,耐心等待罗丽口渴的时机。
我没浪费等待的时间,继续进行研究工作。我打开
笔记本电脑,继续上次做到一半的书名整理。书架上端第二层的书在被露西调整后,排列的次序如下:
《三振出局!棒球运动史》(我的。)《你的狗也能成为好莱坞狗明星》(她的。这本是我在旧书店偶然发现的,心想露西会喜欢便买下送她。她的确很喜欢这本书。)《两个人的食谱》(我们的。这是朋友送的结婚礼物。)《灰姑娘》(我的。这是一本访谈录,对象是当年曾在“艾德萨利文”演出上听过披头士第一次演唱会的女性观众。)《别闭上眼睛》(露西的。她特别喜欢看这种惊悚小说。)《把我放进动物园》(露西的。这是她从小看到大的图画书。)《全球泥土面具大观》(露西的。)《做伴出游北加州》(我们的。有一次我们获邀到旧金山参加朋友的婚礼,便计划顺道游玩一下这红酒之乡,但这场婚礼竟在最后一刻取消了。我们一直搞不懂为什么,只听说好像是新娘和新郎的爸爸爆出丑闻。这趟旅行一直没有成行。)《狗与猫的急救大全》(露西的。)《眼睛的盛宴》(露西的。这是一本又大又厚的食谱书,里面有复杂的菜单和精美图片,但我们两个都不曾用过。)《我要有个梦:民权运动和现实生活》(我的。)《小游戏是旅途解闷良方》(我们的。这本书是在我们第一次佛罗里达之旅中买的,用来排遣漫长的回程时光。)当我输入最后一本书的名字时,听见罗丽的脚步声从厨房前的通道上传来。我立刻起身,跟在它后面,看着它在放饲料盆和水碗的地方东闻西嗅。它舔了舔空空的饲料盆,好像找到了一点早餐留下来的残渣碎屑。接着它又嗅闻地板,那里是水碗平常所在的地方。
“wa,罗丽?”我说,“你是不是想要wa?”它抬头看着我,轻轻摇了两下尾巴。
“说‘wa’,罗丽。”我抚摸它喉咙的皮肤。它发出一声不耐烦的鸣声。声音听来虽然像“唔唔唔……”而不是“wa”,但总算有进展了。
“乖妹妹,”我说,“现在说‘wa’。”
它转身走开,继续回去嗅闻水碗应该出现的那个角落,仿佛在它没注意的这段时间,水碗就会自动跑回来似的。
也许它不够渴,我才无法成功,于是我决定加点筹码催化。我从厨房柜子里拿出一包薯片,一块一块拿给它吃,它大口嚼薯片的声音一时响彻厨房。等它吃足薯片后,我扭开水龙头,它立刻充满期待地看向水声的来源。
“wa,罗丽,”我说,“wa,wa。”
我站在水槽前耐心等待,但罗丽看了我一会儿,便转身奔出厨房。我急急追出去,可是我才走到通道,就听见浴室传出清清楚楚的舔水声。我心一沉,循声走进卧室。罗丽果然在那里,整个头已探进了马桶里,又渴又急地喝着里面的脏水!
19、孩子
在我们婚后的第一个冬天,露西和我曾吵了一架。
我很想有个小孩,有一个兼具我和她外貌特征的孩子。我幻想着露西怀孕的样子,幻想着她大腹便便、有个生命在她腹中渐渐孕育成长的景象。我想象我们推着娃娃车走在树荫浓浓的街道上,小小的四轮车中躺着我们的儿子或女儿,甚至同时有一男一女———毕竟在我的家族中并不是没人生过双胞胎。我要推着娃娃车,边散步边对孩子描述周遭的生活景象。“看,”我会这么说,“树叶变颜色了。看,辛格小姐开着红色车子过去了。”我的孩子躺在娃娃车里,看着天空,而我能想见初生在他头上的柔软鬈发。我多么渴望能这样啊。我要在天气变暖的时候,在草地上铺一张毯子,让我的孩子躺在上面,好让他随手一握就能抓起满满一把绿草和蠕动的小虫。我要趁他把抓到的东西放进嘴里前,从他肥肥短短的指头间抢下那些小虫。我要把他高高抛上空中,听他开心的笑声。我要在他闹情绪不肯睡觉的时候,抱着他在房间里旋舞。
我第一次提到生小孩,是在一家餐厅里,当时隔壁桌刚好坐了一对带着婴儿的夫妻,那个孩子大概只有七八个月大。我很喜欢这种景象,那对父母从大尿布袋中拿出一个又一个玩具逗弄婴儿,从装满食物的塑胶袋中拿出圆圈饼干给婴孩吃,又以果汁让他止渴。婴儿不时发出一连串听不出意义的音节,让整个餐厅都充满这个快乐的声音。
后来,婴孩的妈妈从盘子里舀了一匙“库斯库斯”小麦饭,塞到婴儿嘴里。“你看你看!”当婴孩把小麦饭吞下时,她开心地对丈夫说,“这是他第一次吃库斯库斯!”
露西听见后立刻对我露出笑容。“第一次吃库斯库斯,”她压低声音对我说,“如果是我的小孩的话,这句话可能就会变成:‘哇,你看你看,他第一次吃大麦克
汉堡!’”
我笑了。“也可以是第一次吃玉米饼……咦,这不就成为诺曼?诺克威尔①的画作了?”
“或是‘宝贝时光’的小雕像,如果他第一次吃‘贺斯提斯’小
蛋糕的话。”
“他的第一个洋葱圈。”
“他的第一瓶山露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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