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叹子寒已开到荼蘼。
阳光明媚,我坐在荼蘼架下看书。
并不以书中的人物为然,只是除此以外也没什么可做。
也没什么会做。
我已经写不出故事。
曾经,我写劳燕分飞,让主人公的眼流我自己的泪;我也写花好月圆,在笔下完成平生夙愿。但现在我已都经历过。最美最铭心的爱情,不过如此;最惨切无奈的结局,不过如此。再惊心动魄回肠荡气的故事,归于生活,也就不过如此。
我坐在荼蘼架下苦笑。
这时保姆说有客人来了。
我用手遮在额前眯起眼睛。
子寒披一身阳光站在荼蘼花前,棱角分明,格格不入,眼神炽热而灼痛。
他原来不比我洒脱。
我就不会想到要飞去英国问一个答案。
但是他要。
我给他看一个描金匣子。匣里是满满的没有开封的信,来自沙漠,来自敦煌。我珍藏它们,珍藏我曾经的至爱。但不会一封封地去读它。不读,就可以尽情想象信中的内容。
我只愿意幻想。
我叹息:“我是一头鲸,困在金鱼缸里,虽不自由,但总好过沙漠。”
沙漠里同样养不活玫瑰。而我的家,却至少可以养活我。
他脸色忽然苍白。望着我点了点头,又摇摇头,但终究什么也没有说。有什么可说的呢,理由可以是一千一万,真正的原因却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爱得不够。
良久,他弯下身,穿过荼蘼花架。
我眼也不眨地望着他走远,铭心刻骨地记着我今生的至爱就是这样走出我生命的。
子寒消失在荼蘼丛中,一切雁过无痕,只有荼蘼花幽微的芳香在黄昏里浮泛。
开到荼蘼花事了。
子寒,你是我今生最后的荼蘼。
第7章 陀螺青春
我从一个男人的怀里舞向另一个男人的怀里,姿态十分投入,精神绝不迷醉。
我因冷静而光芒四射,因沉沦而哀艳动人,宛如一只五彩的陀螺,不停地旋转,不停地旋转,只是留不下来。
这样的日子,不是今夜,也是明宵。
我一直想在追逐我的那一群男人中寻找一点儿真,只要一点点。
然而,没有。
这里多的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唯独没有真情。
作为一个省级报社的首席记者,我的交际圈子并不窄,所谓谈笑有名流,往来无蓝领,最差也是月薪半万的打工皇帝。他们因着我的美丽,我的风情,我在交际场上的翻云覆雨的实用价值,纷纷拜倒在素色长裙下。长裙舞成一朵硕大的夜百合,花瓣轻触着贪婪而功利的人们,而花芯无人得窥。
因此我非常寂寞。
尽管夜夜笙歌。
于是,就有了那个夏末盛宴后的醉酒。
酒是真的,红色,暧昧而诱惑,盛在精美的高脚水晶杯里。据说那种杯子每一只便是普通工人一个月的薪水,那种酒,一瓶买得下工人两年的辛勤。我喝掉了他们半年血汗。
但醉仍是假的,尽管POOL送我回去时故意走错路而我不曾说破,尽管他假装扶我却趁机索吻我亦半推半就。心里却是明白的,不拒绝,不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懒。懒得推拒。
在他把以为是烂醉的我扶进一家豪华酒店大堂沙发上休息,自己跑去办理住宿手续时,我悄悄地走了。
歪歪斜斜地走在洒满月光的梧桐路上,心被夜的清凉刺得一阵阵疼,扬手招了一辆“摩的”,坐在那个小伙子的车后座上,攀住他青春而宽阔的肩膊,我的冷沁过T恤印湿了他的背。
他微侧过头:“小姐,你哭了?”
“没有,我只是流泪了。”我诚实地回答。
经过一排小吃档时他把车子停下了,问我:“我想停几分钟喝杯生啤,你急不急着回去?”
我一偏腿率先下了车:“给我也来一杯。”
我们并排坐在路边的烧烤摊上,喝那种掺了水的劣质生啤,听他讲述自己的奋斗史:东北乡下人,高中毕业后来到南方,半工半读,白天在一家杂志社做编务,晚上念夜校,不上课时就借了朋友的摩托车拉脚赚钱。问起年龄,不过才小我两岁,可是看起来是这样的年轻。而我,27岁的经历仿佛已走尽27道轮回,早已疲惫而苍老。
他惬意地吞饮一口生啤,眯起眼睛问我:“你有没有20岁?是大学生吧?”
我笑了:“这是我听到的最动听的赞美。我已经30多岁了,女儿都已经上小学。”看着他满脸惊疑却信以为真,我哈哈大笑,心中又有了那种柔柔的牵痛:如此年轻,年轻到居然这样轻信。
后来我知道,他并不轻信,他其实相当精明而有心机,他只是对我不设防。
我喜欢他的这份不设防。
我爱上了他。
女友叱我:“疯了?这种志大才疏的楞头青货色一条东风路上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小心一世英名毁在无名鼠辈手上。”
我平静地回答:“是,我正是想要一份返璞归真的感情。知道吗?别的男人认识我三天就已经忙不迭地推荐哪家酒店室内情调最好保密服务最严了。可他认识我已3个月,却至今不曾吻过我。偏这个男人是我唯一一个想要亲近的,所以我已决定嫁他。”
“嫁?”女友惊呼,“你要同一个城市户口都没有的打工仔结婚?你想男人想疯了你?依我看宁可做POOL的情人都不能做这种人的老婆!”
“够了。”我温和地打断她:“停止侮辱他侮辱我吧,他已经是我的未婚丈夫。”
女友平静下来,狠狠吸了一口烟沉思半晌仍忍不住劝:“再想一想,我知道你一个人流浪来南方挣扎到今天不容易,也知道你想有个家想找个人好好爱你,可是他不合适你。就不为他的穷,也为他的年轻,不过三天热火也就撂开手了。真放不开,哪怕先同居呢,结婚毕竟是件大事。”
我笑着揉一揉女友头发:“这样开明?我不敢说永恒,不过我相信他现在的确是爱我的,不掺任何假的爱。我想和他共同拥有一个家,哪怕他只爱我一天,我要这一天的真;他只爱我一年,我要这一年的真。总之我真正活过了,得到了,我就不悔!”
这一年冬天来的时候,我做了他的新娘。婚夜,一抹嫣红触目惊心,他抱住我喜极而泣:“你太好了,比我想得还好!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婚后,我竭尽全力动用了自己所有可以用到的关系,令他在文化圈声名鹊起。报社消息通常总比杂志社要灵通,我总是把最新最全的资料透露给他,他很聪明也很勤奋,进境一日千里,半年后已从编务做到编辑部主任,不久改行做发行,一二渠道都运于指掌。于是我安心回家做起全职太太。
原以为从此金屋藏娇,却不料竟做了秋扇之捐。洗尽铅华的我不再鲜亮不再迷人,功成名就的他也就不再温柔不再钟情。两年后,众多年轻美丽风情万种的莺莺燕燕替掉了我。
我没有哀求,没有哭泣,忍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同时心中祈祷:不会的,不会就这样结束的,是我自己不好,没有和他共同进步。我一定要回到报社,重新光芒四射,重新吸引他的眼光。我要用实力告诉他,我并没有变,我仍可以同两年前一样配合他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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