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上帝偶尔也是很公平的。因此她也只是皮肤比较好罢了,脸上的五官算不上精致。属于丢到人群中,得启动雷达多搜索几秒才会被找到的的那种。
不过她的身材修长,运动神经也很发达,经常在运动会上名列前茅。
对了,她还是一中高二文科班的年级第一,是所有老师眼中高考大军里的“种子选手”。
这个所谓的校花排行榜原本只排到第十名,但因为林贝贝的“综合素质” 比较高,所以为她破了先例,特设了个第十一名的宝座。
一中是L市最好的重点高中,建校地址选在当年较为繁华的A区。然而近年来L市的经济重心开始往隔壁的B区转移,A区逐便渐沦为L市的边缘地带。但因为这里坐拥一中这所全市升学率最高的重点高中,A区依然被美名曰为L市的文化中心。
都说中国的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这里的“千军万马”要乘以两倍,三倍,甚至四倍。虽然高考在名义上是考生一个人的事,但实际上它一整个家庭的战争。
高中是这场历时十二年的长跑的终点,站在这一点上,手里坚定地握着关于未来的憧憬,意味着所有的过往都可以被推翻,人生将从这里开始延展出无数种可能。
于是大部分的人都咬紧了牙关在一片死气沉沉中奋笔疾书。
大家似乎已经习惯了晚上睡觉之前最后一眼看到的是月亮,早上起床后第一眼看到的还是月亮的生活。
或是像苦行僧一般闭着眼睛拿腔拿调地背书,偶尔会有困得晕乎乎的同学不小心将自己梦话和盘托出。
或是将“小山”似的练习册一本一本地夷为平地,然后眼睁睁地看着镜片的厚度一点一点呈指数型增长。
所有人都像装了个“永动机”一样,面无表情地持续工作着,无休无止,不知疲倦。
在这样二十四小时都被学习堵得严丝合缝的生活里,“当红炸子鸡”叶熙言进一中读书的消息很快就在全校范围内引起了八级地震,地震范围迅速扩展到了周围的二中,三中以及华阳女高。
据说叶熙言十三岁的时候跟他妈妈在路上碰到一个算命的,算命先生指着叶熙言说,这个小孩印堂发红,将来必成人中龙凤。
谁知一语成谶,那年叶熙言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星探一眼相中,稀里糊涂就接了一支汽水广告。那支广告在当年大红大紫,叶熙言也由此成为炙手可热的童星。从那之后,他小小年纪就顶着巨大的压力开始接电视剧,还拍了一部电影,一时风头无两。
蒋莉莉一本正经地跟几个女生讲起了叶熙言的走红经历,并适度地把这段经历包装上一层魔幻色彩,好像跟叶熙言熟得已经打了八辈子交道。几个女生听得入神,对蒋莉莉的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于是这段关于叶熙言的“成功学”很快就在班级里不胫而走了。
而这段成功学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轻而易举地消除了人类的原罪——嫉妒。即使到最后依然是一个loser,还是能摸摸头安慰自己,我不过是没有别人那么好的运气和坚定的毅力罢了。
殊不知这些因素不仅是成功的原因也是结果。毅力是千锤百炼后才能拥有的难能可贵的才华,运气则是无数次站在命运岔路口抉择的结果。它们和成功相辅相成,并驾齐驱,甚至远远超过了成功的重要性。
有人拍了一下林贝贝的头。
你大爷的,还能不能让人踏踏实实地打个盹了?!
林贝贝带着轻微的怒气迷迷糊糊地抬起头,眼前的人背着光,周身莫名其妙地被打上了一圈金边,两只手悠闲地搭在窗台上,笑容明亮得有点晃眼。
是杨灏。
杨灏是林贝贝高一的同桌,没有分文理班之前一直都是年级第一。林贝贝这个“千年老二”选择文科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受到他的压迫。
毋庸置疑的是杨灏在理科班依然稳居年级第一的宝座。不过他的语文和英语相对比较薄弱一点,于是一向以文科见长的林贝贝就成了他的救世主。
“我抄笔记累得半死不活,您倒是优哉游哉地在这里晒太阳。”杨灏说着从背后掏出一个白色的笔记本,“喏,多谢林SAMA的葵花宝典,小的用完感觉任督二脉都被打通了。”
杨灏露出一口皓白的牙齿,笑得像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少在这耍嘴皮子。”林贝贝接过笔记本,顺手往杨灏的胳膊上一拍,“还完赶紧走,我马上就要兜不住蒋莉莉他们的口水了。”
一旁正聊得热火朝天的几个人已经把谈话焦点转移到了杨灏身上,还时不时抛过来几个意味深长的小眼神,然后低低地嬉笑两声,看得林贝贝毛骨悚然。
“灭绝师太还是一如既往的无情啊。”杨灏摇摇头,不死心地往前探了探身子,“你前同桌长这么帅,你好歹多看两眼啊,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嘻,帅哥同学?”林贝贝咧出一个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那我祝你们店生意兴隆,早日关门!”说完做势要把窗户关起来。
“别介啊,还没跟你交代正事呢。”杨灏赶紧拉住关到一半的窗户,“告诉你个好消息,周奶奶家的嘟嘟生了三个崽,一会放学带你去看看?”
“真的假的?公的母的?什么时候生的?”林贝贝立马转过身来,两只眼睛放射出炯炯有神的光芒。
杨灏的脑袋立马耷拉下去,假装可怜巴巴地吸了吸鼻子,“终于肯正眼瞧我了,活得还不如一条狗。”
“不要这么妄自菲薄嘛。”林贝贝摸摸他的脑袋,帮他顺毛,“你再加加油,很快就能赶上嘟嘟的地位了!”
杨灏立马拉长了脸,作势要走。
“我错了,我该死!”林贝贝赶紧拉住他,“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一般见识,快点告诉我。”
“那好,你过来。”杨灏冲她招招手,林贝贝兴冲冲地把耳朵凑过去,但是下一秒就感觉头皮发麻,左耳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
“杨灏你个乌龟王八蛋!”林贝贝捂着红透的耳朵,撕心裂肺地痛骂道。
“哈哈哈……其实我也不知道。”
杨灏留下一阵得逞的大笑,转身摆摆手走了。
林贝贝只能干巴巴地对着他的背影无力地挥了几拳。
杨灏长得又高又瘦,校服恰到好处地衬出了他宽阔的脊背,细碎的阳光在他毛茸茸的头发上跳跃,一双洗得干干净净的白球鞋上微微露出骨节分明的脚踝。
好吧,林贝贝不得不承认,这家伙果然……背影比正面要帅一点。
☆、同桌的你
“接着。”杨灏一扬手,向林贝贝抛过来一瓶水溶C100。
这是林贝贝最喜欢的饮料,她不喜欢碳酸汽水那种辣得头皮发麻的感觉,也不喜欢绿茶那种温吞得只剩甜蜜素的茶味。自从娃哈哈出了这款饮料之后,她的偶像就从马克思变成了宗庆厚。至于之前为什么崇拜马克思,据她所说是因为这个名字肯定是她这辈子写的次数最多的男人的名字,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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