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大明星_叶七安【完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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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秋的傍晚已经微微有些凉意,红彤彤的夕阳像一个巨大的蛋黄挂在两人的左手边,然后在右边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

  杨灏和林贝贝自从高一坐同桌之后就维持着“三天一小吵,两天一小闹”的恶劣风气,很少像现在这样安静地并肩走在一起。

  但是意外地,两个人都很享受这样沉默的气氛。

  他们太熟了,即使不说话也可以从眼睛里看出对方情绪。因此他们之间不用像对着别人那样,说一句话之前要再三考虑,或者跟不熟的人一样没话找话聊以免尴尬。

  林贝贝抬头看了杨灏一眼,夕阳在他的左肩下沉,将他刚毅的侧脸勾勒得轮廓分明。

  杨灏似乎感受到了林贝贝的目光,微微低下头,挡住了身后的太阳,对她笑道:“看什么呢?”

  看什么呢?

  即使和杨灏同桌过一年,林贝贝似乎从未像现在这样认真地看过杨灏。她发现原来他右眼的眼角有一颗淡淡的泪痣,笑起来的时候会被浓浓的睫毛盖住。

  他总是这样自然而然地站在自己身旁,好像变成了一种习惯。这个大男孩不知不觉中已经嵌进了自己生活中的某个角落,抹不开,摘不掉。

  他很高,总是挡住自己面前的太阳,于是他变成了她生活中的太阳。

  “我问你话呢,你听见没?”杨灏伸手在林贝贝眼前晃了晃。

  林贝贝反应过来:“你问我什么?”

  “你想考哪里的大学?”杨灏又耐心地重复了一遍。

  林贝贝一边歪着脑袋思考这个问题,一边使劲浑身解数和手里的瓶盖作斗争。

  “很想去帝都,想尝看看正宗的全聚德烤鸭到底是什么味道,但是……”

  杨灏看到林贝贝的眼里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虽然她现在龇牙咧嘴的样子真的有点蠢。

  林贝贝真的不是故意装林志玲,虽然她四肢发达,头脑也不简单,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在拧瓶盖这件事情上真的一点天赋也没有,十足的白痴。

  “你看看你胳膊长这么粗,真是徒有其表,拿来当木棍子使的吗?”杨灏嘴上不依不饶,手上却将瓶子接过来,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开了瓶盖。

  林贝贝喝人家的嘴软,于是只能忿忿地瞪着,在心里暗暗发誓下辈子一定要做个男人。

  她正要把饮料往嘴里送,杨灏恶作剧地扯了一下她的马尾辫,刚到口腔的饮料猝不及防地长驱直入,直抵喉咙。林贝贝被呛得整个脸红扑扑的,在夕阳的映照下就像一个熟透了的大番茄。

  杨灏得手之后笑得直不起腰,林贝贝终于顺过气来,新仇旧恨一股脑地窜了上来,于是抄起饮料瓶作势要往他的脑袋上砸。

  杨灏抱住脑袋,左闪右避,敏捷地躲过了林贝贝的攻击,一溜烟跑走了。

  林贝贝看着前面的少年,思绪忽然飘到了高一开学的第一天。

  ——

  那天是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阳光无遮无拦地洒下来,照得人心里都亮堂堂的。

  车到站了,林贝贝正塞着耳机听周杰伦的《晴天》。对于她这种娱乐小白来说,只知道听红透宇宙的周董了。

  下了公交车之后,她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两只手紧紧抱着路灯的柱子,肉嘟嘟的小脸上挂满泪痕,吵着不想去上学。他妈妈在边上连哄带骗,但他就是抱着柱子不撒手。

  “故事的嘟嘟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周杰伦虽然唱得口齿不清,却总能清晰地传达出他的心情。

  林贝贝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不想去上幼儿园,甚至哭得比那个小男孩还要撕心裂肺。她小时候特别恋家,和爸爸妈妈哪怕分开一秒都跟要了她的命似的。

  只不过从八岁那年开始,她每次填家庭情况表的时候,父亲那一栏都是空白。

  她爸爸是在演出结束之后回家的路上出的车祸。

  林贝贝记得那天是10月21号。

  那天傍晚,天色灰蒙蒙的,下着小雨。雨点打在脸上,从心底一点点地渗出凉意。她被姑姑带进太平间的时候,妈妈正抱着爸爸僵直的身体在呜呜地哭泣。

  妈妈的哭声很小,却仿佛可以感受到一种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深入骨髓的痛楚。她大概是哭得没有力气了,林贝贝进来的时候,视线没有向她偏移半分,只是一遍又一遍地摩挲着眼前那块白布底下的尸体。

  林贝贝没有哭,她还一直牢牢惦记着爸爸说演出结束要给她带六喜。

  她没有看那块白布下面盖的是谁,好像这样就能假装爸爸只是推迟几天回来罢了,几天后她就能再次看到爸爸带着她最喜欢的六喜变戏法似的出现在她面前。

  她茫然地走在医院的长廊上,灰白的灯光照着面无表情的护士阿姨的脸,让她想起 《西游记》里的白骨精。浓烈的药水味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刺激她的鼻腔,她感觉有一只手紧紧地攥住了她的胃,让她很想吐。

  从那以后林贝贝特别讨厌下雨天,下雨天阴郁的气氛总让她回想起医院那长长的走廊和那块白得刺眼的裹尸布,雨后的空气似乎总带着刺鼻的药水味。

  林贝贝已经很久没有想到过爸爸了,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想。很多回忆越美好,想起来的时候就越把心脏拉扯得生疼。

  “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周杰伦干涩的嗓音有点艰难地扯出一个高潮,林贝贝的嘴角漾出一个笑容。

  “嗷,嗷……”周董的声音在耳边消失的间隙,林贝贝忽然听到一阵怪叫。她摘下耳机,猫着腰寻找声音的源头。

  在拐角处的草丛里,她看到一只近一米长的金毛,它侧躺在地上,虚弱地半眯着眼睛,嘴角咕噜咕噜地泛出白沫,看起来像是食物中毒的症状。

  一中毗邻L市的老城区,政府管治不是很严格,所以在这一带不时能看到一些家养的偷溜出来撒欢的小猫小狗。

  这只金毛少说也有六十斤,她一个人即使可以它抱起来,也没办法将它送到医院。

  正当她一筹莫展的时候,头上忽然飘来一个清澈的声音:“同学,需要帮忙吗?”

  林贝贝抬起头,那人大概一米八的个子,和自己一样穿着一中的校服,干净清爽。他的面孔湮没在虚虚实实的光影里,让她恍惚间有种错觉——难道是耶稣降临了吗?

  对方见林贝贝愣住了,蹲下身来嗤笑了一声,拿手指在她面前晃晃,然后又指了指金毛:“它看起来是食物中毒了,不赶紧想想办法吗?”

  林贝贝的脸“刷”一下红了,着急忙慌道:“快点快点,得马上把它送到医院去。”

  对方不紧不慢地把书包背到前面,转过身让林贝贝把金毛放到他背上。两个人一前一后相跟着,好不容易把金毛送到附近的小诊所。

  林贝贝好一番软磨硬泡,医生终于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看来我这‘济仁堂’得改成‘济犬堂’了!”说着帮金毛洗了胃,还答应暂时收留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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