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_亦舒【完结】(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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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逃避,连看一次电影都尽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良后果。但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团,还有三份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没想到要对牢这个人。

    「你在香港一个人住?」他想知道关于我更多的事。危险。

    「是。」我说:「一层小小公寓,七百-,隔成一房一厅。」

    「开销很大。」他说:「你的收入那么好?」

    本来我想说笑地告诉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楼」「小姐征友」来帮补开销,但终于没说出口,他不是那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说:「我很努力赚钱。」

    「那么你是一个能gān的女孩子。」他说:「比男人还能gān。」

    他的口气很老派,仿佛男人是一直应该比女人能gān,偶而有个女人出色,已经像奇迹。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场戏,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看我选择的电影,天天勉qiáng着迁就一个人,没多久就厌倦了。

    无疑他想再婚,第一,因为他前妻已经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习惯孤单的生活,他们习惯身边有个人出双入对。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如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担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担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xing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jiāo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xing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咕咕笑。这么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耸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这个瘪三。

    比起这种男人,天文馆的陈某自然是文质彬彬,不同凡响。一个独身女人在婚前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来丈夫,两个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无fèng,很难做一辈子的好夫妻。

    陈是好人,毫无疑问,但缺乏生活qíng趣。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妻离开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欢这种男人。

    女人喜欢的男人是风趣的,有学问,有事业,经济异常具基础。最主要是讨人欢喜。陈某这样的男人,与他在外国生活是不错的,香港太过多彩多姿——我是怎么了,人家又没向我求婚,我想得太远太多,这证明我对他也有点意思。

    我们兜一个大圈子,乘飞机返伦敦,他在机场帮我搬行李,同行诸人发出会心微笑,我觉得我们很俗气——两个单身男女出门旅行,结识,在短短时日中便感qíng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结婚……比流行小说更不能忍受。

    我们到海德公园坐长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树下,树叶有风chuī得沙沙声,一条沙地有人骑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条牛仔裤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软绵绵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陈在中环遇见我,他不会把我认出来。在中环,我穿丝袜高跟鞋,中等价钱的洋装,头发样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点坐到下午五点半,日日风雨不改……他再也不会认得我,我自己也不会认得自己。

    陈还是老话:「欧洲很美丽。」

    「是的,吸过这阵新鲜空气,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气的时候,想想遥远的名画与风景……做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你很消极。」他说:「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们观星宿,认为冥冥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时间埋头工作,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来,我也不会到欧洲,我很钝,不大用脑筋。」

    「我的脑筋全用在钻牛角尖上,」我说:「陈先生,你是对的,我是错了。」

    他深深注视我一眼,双目中充满智能,科学家自有他们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钻研宇宙的启发xing很大吧。」我找话说。

    「日日夜夜看着望远镜?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们说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我坦白的问:「抑或因为我是团中唯一的单身女子?」

    「我喜欢你的气质。」他说:「你知道,是有气质这回事的。」

    「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见到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出租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还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

    你指给我看:「这是贝桥,这是金门桥,那是奥克兰桥。」

    我们还去看了脱衣舞。我记不清楚了,也许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们的确看了一场脱衣舞。三藩市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开始的时候我很讽刺,我说:这就是美国人把心留下来的地方?然后现在想起来,还是美丽的一个城市。它美丽,因为在它那里,我对你还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与你坐在银行门口。

    「不要爬栏杆,」你喝道:「栏杆上有防盗铃。」

    我笑了,你在骗我。然后你坐下来,你抽了一枝烟。你常常递过烟来,让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烟给我,这样的动作,我到死不会忘记。

    那天有太阳,很温暖。星期日,没有店铺开门。我想我是爱你的。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认识了一辈子,没怎么与他们jiāo谈。不过我知道我爱你爱得很容易。

    我们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钟,只是坐着,也没有讲话,早上,星期日。

    然后你花两角五分买给我看一份huáng色报纸。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较像三藩市的。

    我们坐电车上山。然后走下来。我喜欢与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着。我喜欢看你的侧脸,你走路有点吊儿郎当的严肃,叫我惭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风景。

    有时候你会问:「你可开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乐。」

    我喜欢三藩市,因为那时候我们的日子刚开始,我喜欢开始,所以我快乐,我没想过结局会怎么样,我没有时间,你没有给我空闲。我快乐。

    现在完结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后悔的。

    现在每个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画——「花生」,「超人」。

    对自己大声背一首诗——勃郎宁,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来看你,我想见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余的时间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时空余的时间。

    我喜欢你的毫不掩饰。就算你撒了谎,连那个谎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谎,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无掩饰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自私。

    我想回来跟你说: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问你是否还会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说:「或者想一想,我喜欢你,但是你的脾气……」

    我笑了,每个人都在怨我的脾气,原以为你会两样:岂知你并没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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