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写信给我。信箱总是空的。事实上我不想你写信给我。我不大喜欢信,两个人到了要写信的地步,感qíng总已相隔很远了。
你说你喜欢看我的信,我的签名总是很大的,你说:像签一张文件,黑字白纸,赖不了。事实上我的字很难看,只有签名是熟练的,所以有机会表演,总是签得很大,像一个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cha在口袋里。
我问你:「当冬天来时,如果我还可以见到你,你会不会让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里?」
你转过头来,你说:「可以。」
「希望在冬天还可以见你,」我说:「我会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坠坏。」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见你,我会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里子的袍子穿,把头发都藏在一顶帽子里,扮小子给你看。我胖了这么多,不知道还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会买冰淇淋给我吃?
你说你会常常买冰淇淋给我。无论如何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我爱上你大概是因为这些冰淇淋吧。我总想找一个借口来记起你,或是忘掉你,你从来没有叫我忘记你。我很高兴。我qíng愿你忘记我,那没有关系,但是可别叫我忘记你。
我站在你背后。
我不要站在你前面,因为你可以看到我脸上对你的感qíng。我还是站在你背后好得多。
但是现在一切都完了。
「东京呢,你可喜欢东京?」你突然问。
是的,我说:是的我喜欢东京,因为东京也是一个开始,我喜欢东京,它常常下雨。虽然我一直没买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们在雨中走了大概六个钟头,你可记得,我记得每一件事,买不到衣服并没有关系。
当然我记得东京。我甚至偷了一辆脚踏车来玩。我一个人坐在船头,我晓得你会出来,你还真过来了。在我旁边坐着,不发一言。我装着没看到你。你是为了我才到船头来的?我从没问过。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比东京多。
有这么多花店,我想买给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给我如此的快乐,我应该还你以花,很多花。
我们还开车去三荷西。
你开了两个钟头的车,我在你旁边看地图。(是的我喜欢三藩市。)我从来没有看过公路的地图,但是我没叫你失望。你说:「你的记xing好,帮我好好的看着地图。」我很惊慌,我说:「我的天,我根本没有记忆力。」「不,」你说:「你记xing很好。」你的声音很坚决。
但是我没有让你失望吧。公路101南。
我们终于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办得了事,而且我居然办到了。连我都实在不相信自己。我记得我穿红色的毛衣,黑裤子。这条裤子现在洗得缩了水,我在冬天再见你,恐怕要买一条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长裤总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贵。我会记得你说这个话的神qíng,真的,我会记得一切。
我们选了大半天,然后就坐下来吃点心。我总是肚子饿。我给你三块钱,我要请客。你说三块怎么够,硬是再抢了一块去,你使我这么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时间你总是骂我。然后在我做了错事之后你并不怪我。我把你的东西都漏在鞋店里了,你只很轻描淡写的说:「回去拿吧。」
我对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车然后忘了车停在哪里,上千上万的车子。走遍了停车场找。找到了车你还让我对旁边的车大嚷,问他们怎么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欢三藩市。如果你说让我们留下来吧,我是会留下来的,如果你问我,我甚至会留在纽约。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不比你。
现在我独自在家,我父亲说,他在露台上,「今天是yīn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圆。
在东京,月亮是上弦的,弯得很。在旅行车里我指给你看。你认为在冬天我还能见到你吗?我想不行了。他们要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
他们是说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个人在英国了。即使不是一个人,我还是想念你。但是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失望。我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万一我见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证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经没有机会把手放在你的口袋里了。
但是不要说「你与你丈夫渡蜜月,会比现在更快乐」。快乐,我知道什么是快乐,因为我不常常得到快乐。我的感qíng与感觉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晓得你在想什么。
你会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会想起我。你不是那种虚伪的人,我说过你真,你是真的,我永远不会后悔。
你还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药,不要……」好象我们还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会渐渐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数全部还给你。我会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迹,但是我一定会瘦下去。
我有告诉你关于汪萍吗?我见了她。我说有个朋友或许会来,她得请吃饭。她答应了。你想见汪萍,不是吗。但是我知道你不会来,我晓得,所以我不生气。我说过,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显。
当然我可以回来,你说只是一个钟头的飞机。但是你没想到,有时候一个钟头的车子,说见不到还是见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对你大嚷。你应该明白。我相信命运,我是这样的相信命运,我总是拗不过命运。
我的美国女朋友孙若云睁大了眼睛问我,「脱衣舞?你去了什么地方?我的天!」
我告诉她我要回去。我想见你,你可以请我吃冰淇淋,不过你在什么地方呢?我们两个人都懒下来了。有时候我气,我对你说:「你什么都不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气不好。对不起。
我不是常常说对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与长裤都放在箱里,我打电话到航空公司订位子。我父亲铁青着脸。然后在晚上我觉得傻,我又把长裤挂回衣柜里。
今年我一直拖着个箱子到处乘飞机。我疲倦。我甚至做恶梦。我告诉阿婆说我做梦看见自己头发白了,老得很,还拖着行李到处走。
我想在一个地方住下来。我想有种安定的感觉。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象话了。
然而就算这样,我要见你就是为了要见你,不是为其它的理由,也没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念书实在不要。当然你会说「去,为了你的前途——」但是我没有前途,像我这样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爱听我的烦恼,我也并不十分生气。我不是唱片或是电视机或是电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书,你接受我,我已经很高兴。
有一个人说我待你如待一个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是原谅你的。即使你告诉人说你不认得我,我还是原谅你的。我了解你,远远比你晓得多。你大概总是有苦衷的,况且从头一天开始,你就没瞒过什么。
我总会记得三藩市,你说:「那座金字塔大厦后面,就是我们的酒店。」每天经过罗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纪念碑去吃饭。你大概没看见那座纪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欢你不看书。除了明报周刊你大概什么都不看。我的口气一定像小学教师,但是每个人都该读点东西。在二百三十万美金的伦勃朗面前走过,你说:「这是什么?」我说这是伦勃朗的「亚里士多德在荷马的头像旁边沉思」。亚里士多德是科学家吧?荷马是一个诗人?你不管。那种神气是很可爱的。因为你与我同在博物馆里,但是你不管。其实你已经管了,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幸亏你喜欢希腊神话。你特别喜欢爱神。
昨夜我听到电视上有人唱「珍珠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听,又是在三藩市。我与你走了一大条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动了,但还是走到了那间夜总会。你请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说香港女孩子老是这样讨厌:上车要男人开车门,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钞票。
但是你为什么请我喝酒?
第一次在东京你是更客气的,当我要付钱的时候你相当不好意思,我想回来之后你就习惯了。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纵坏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习惯自己付钱,你不知道而已。
我们听完一支歌就走了,我从来不喜欢夜总会。
我们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灯色。
我有点胡涂。我没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后我总多话,而且硬要人陪我说话,讨厌得很。但是你不埋怨。那一天我想到词里有这样的句子: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转头,但是谁也没看见,你不算,你是要走的。
我就这样拉拉扯扯的回了酒店。过了一天阿九打电话来,他说看不见我了。我们七点半要走,他七点十五分来的电话,找了他三天都没找到。没有缘份就没到这样程度,听到声音还是见不到脸。
我静了一个上午。你问为什么。我没有解释。由此可知我能见你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一切都注定了,得多少爱,多少欢乐,多少失望,多少悲伤。我懒下来了。
我想打电话给你,但是我害怕挂断电话的那一刻。然后你的信告诉我,你现在又在三藩市了。
三藩市,现在一定很热了吧?你在做什么?你是否在爬斜坡?抑或在酒店大睡?如果是做选择题-我想你大概是在睡觉。你应该有充份的睡眠。奇怪的是,我总是知道你在做什么,我的猜测老是对的,我说过十分的了解你。但是我只到过三藩市一次,在我来说,一次已经够了,一次已经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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