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_亦舒【完结】(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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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

    「你为什么要走?」小宝问。

    「我不是你们家的人,怎么能跟着你们一辈子?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迟早各人要做各人的事去的。」

    「你可以嫁给我们爸爸。」小宝说。

    我连忙看看四周有没有人,我低声说:「谁要嫁你们爸爸?脾气那么坏!」

    大宝说:「你可以改变他,不行吗?」

    我说;「喂!你们写字好不好?快!」

    两个孩子连忙低头做功课。

    我呆呆的看着课本。

    我会舍得他们吗?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没有妈妈,只有一个工作繁忙的爸爸,自外国搬回中国人的土地住,不习惯的事有多少!

    不,我不舍得他们,但是再留下去我走不了,只怕那个时候人家要叫我走,一个人最主要是懂得什么时候出场,切莫等到人家讨厌。

    我走了,总有人来继续我的工作,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一份很好的工作,原本可以增加一点收入,但因为我对老板的感qíng日渐起了变化,bī得要走。

    我喜欢看着他努力写毛笔字的神qíng,就像一个孩子,我喜欢他洁净的打扮,我喜欢他拿着公文包与时间搏斗的样子。

    我喜欢忙的男人。

    我喜欢尽责的男人。

    他一人担起了父母的责任,毫无怨言。

    我喜欢有才gān的男人,没想到有这么多著名的大厦是他设计的。

    我还怎么可以留下来?

    我只得走了。

    我为什么要走?

    真的没有空吗?才不,有上述的难言之隐。

    表姐问:「你为什么要走?真的没有空吗?」

    我说:「他说每个女人都把他当「未来饭票」看待,真是气人,我不喜欢这种老板。」

    「你是他们的老师,你怕什么?」表姐说。

    我说:「但是渐渐我很喜欢他,你明白吗?喜欢他!」

    「该死!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表姐说。

    「我何必死!最多另外找一份工作!我不是找到了吗?这是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教嫁给主人的故事?」

    「去死吧!」表姐说:「这么倔qiáng!」

    我没有去死。我正式辞了职。

    大宝请我在厨房里吃果酱饼gān。我大口大口的喝着牛奶。

    大宝问:「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他又问:「当我长大,我可以约会你吗?」

    「可以,你想约我到什么地方去?」我问。

    「我们可以去郊外,」他一本正经的看着我,「那么你可以说孙悟空的故事给我听。」

    「一定。」我肯定地点点头。

    「大宝,等一等!」他忽然走了出来,「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大宝说。

    「快去做功课,快!」他把大宝赶走。

    「别担心,」我站起来,「我这就走。」

    「没有人叫你走。」他说:「你听我说——」

    「不!你听我说!」我嚷:「你是我的学生!你少那么自大,以为每个女人都会看上你。」

    「你别赌气,」他说:「我来向你求婚的——」

    「什么?」

    「求婚。」

    「我们并不认识对方。」我说,但是心恐怕马上要跳出来?

    「当然我认识你!」他斩钉截铁的说:「恐怕你不知道我吧?」

    「我不知道你?才怪!」我用手撑起腰。

    「OK!刚才你不是说我们互相还没了解吗?」他着着我。

    「我不能够做你太太,你太漂亮,你太能gān,你的条件太好了。」

    「少讽剌我!」他说。

    我说:「是实话。」我举起双手,「是真的。」

    「别这样好不好?」他说:「我们三个都需要你。」

    「说笑话,国文老师一毛钱三打。」

    大宝回到厨房,他说:「但是蜜丝,你很特别。」

    小宝在后面出现:「大宝,与你说过多次了,大人说话你别cha嘴。」

    「出去!」两个孩子又被轰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虑,」他说:「我不会bī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谢谢,我会回去考虑。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他说,「当然要无条件的教我们国文,直到我们三个都能了解红楼梦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问:「你答应他吗?」

    「不答应?我又没发痴,当然答应他,放着那么好的人不嫁,嫁谁去?」

    妈妈说:「嫁了好,以免闲着慌,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要命!」

    大宝:「这婆婆的北京语又快又好,快教我们。」

    小宝:「我要蜜丝妈妈教。」

    他:「这是一个办法:把她娶回家来,她就不得不-在我们家教一辈子了。」

无痕无恨

    她还在chuáng上。

    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的头发漆黑光亮地撒在枕头套上,她背着我。她的肩膀,圆润如玉,一只手搁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着长指甲,搽着一种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红,中指上一只纯银的戒子,手腕上套着一只银手镯,与戒子配对的。

    她不化妆,连眉毛都不拔一条,但是手指甲上、水远搽着那种鲜红,她咬手指甲。红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进嘴里。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妆的一个女人,连头发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只觉得她有一张雪白的脸,近乎苍白,眉毛相当浓,配在那张扁扁的脸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长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银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人家替我们介绍,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

    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YSL三个英文字母。她是那种千金小姐,留学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与挥霍。

    她没有怎么注意我。

    她甚至没有微笑。

    她的头发则是墨墨黑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熨过,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态,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心不在焉。她并不是单单对我不加注意,她对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烟。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戒子,左手腕上一只银手镯。她没有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她算不上美丽。

    或是活泼。

    或是可爱。

    或是健壮。

    只不过有那种出世的姿态,目无下尘得如此自然,仿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你太骄傲了。」

    仿佛她自生下来那一日,便自觉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无香味」的那一种。偶然在她头发里,只是一-那,可以闻到一点点糙药味,那种牌子的洗头水带着股青糙味道。

    然后见面的次数多了,我觉得她五官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当她偶然笑的时候,她的神态像一个婴儿。而且她不是学生,她已经在工作了。她在一间律师行里做女秘书。

    她赚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师行会付三倍的薪水请她这样的人材。但是她qíng愿留在异乡。她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廿五岁。有时候看上去只有十五岁,有时候却有三十五岁。

    我在读医。我最后的一年。

    她只是吸引了我,我不过是一个男人。在这里,可以说话的中国人并不多,言语无味的中国人则特别多。我有一辆破车,我送过她回家,她常常只说:「谢谢,晚安。」然后就走了,从来不抬头,好象从来没把我的样子认清楚过。

    她住在一层小房子里,一个人。我认为是寂寞的,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识是不能问这种深入的问题。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饭出来,车经过她家,我看见窗口的灯光还亮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停好了车,去按她家的铃。她来开门,光着脚,穿著牛仔裤,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岁,脸上很惊异。

    我看得出她没有讨厌我。于是我陪她聊了一会儿。她泡了茶让我喝,我们东南西北的说着话。

    她自己没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后,她脸颊上泛起了极其美丽的一抹红色。那一天晚上,我觉得她是个美丽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们真谈得很多,不知道话题自哪儿来,一直说到半夜,幸亏是个星期六。然后我也开始喝她的酒,那是马添尼,喝了不多,我没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够的勇气吻她。她没有拒绝,我心里面打着问号:她是一个随便的女子吗?我有点罪恶感:如果我也想占她的便宜,就没有资格问这种问题。她的身体很软很动人,我没有想太多,我的功课压力太大,我的生活太刻板。她是个调剂。

    开头我只当她那样。一个调剂。

    早上,我起chuáng穿衣服,有点羞惭。她背着我很清楚的说:「不要挂在心上,昨夜我没有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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