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秀想通这一点,后来背着毛球果的人她都让人背回去,东西她依然要,只是要先把壳剥了,价格自然也按三文钱一斤算。
村民们闻言,欢欢喜喜的背着背篓走了。
刚闹完洪灾,口粮在哪里都还不知道,更别提明年要缴纳双倍的租。现在,他们是能挣钱就挣钱,一个儿也不想错过。
大家一个传一个,申时末,已经没有人来卖带刺的毛球果了。于是,文秀喊了李麦穗去剥壳,自己则去村里找人买鸡。
板栗烧鸡,怎么也得趁着刚摘下的热和板栗烧上两只不是?
庄户人家养鸡可不是为了吃肉,都是为了让鸡生蛋,吃鸡蛋那都是属于奢侈品,平时也是不会舍得卖鸡的。而且,像文秀这种隔上十天半个月就要买鸡吃的人实在是寥寥可数。但是,今年不一样,因为灾害,卖鸡的人家都多少了。
不吃鸡不吃鸡蛋不会死,然而,没有粮食吃,那是要被饿死的!
文秀很容易就从村人手中买到了三只鸡,欢欢喜喜的往家走。路上碰见村人,大伙儿都笑嘻嘻的跟她打招呼,私下里都羡慕她有钱,如今吃得好穿得好,再也没人像曾经一样将她往泥地里踩。看着她提着的三只鸡,众人又是一阵羡慕嫉妒恨。
买到鸡后,回到家的第一件事便是烧水,然后手脚麻利的将三只鸡都杀了。一只鸡不够,两只鸡也不够,三只鸡,三家人吃,应该是足够了。
李麦穗剥了一瓦盆板栗端出来,文秀已经将鸡收拾好了。她按着文秀的,将板栗倒进锅里煮,直到壳能剥开了,这才又操作起剥壳的工作来。
这一次,可比上一次扎人的毛刺果好剥多了。
天快黑的时候,板栗剥好了,鸡也剁成了块儿,该准备的佐料都准备妥了。李麦穗揽了烧火的任务,其余的,自然就轮到文秀表演了。
树儿和桐桐老早就得了娘亲的命令,去王燕青家和张恒家请叔叔婶婶们来吃饭。只是,特意传达了一番娘亲的原话:最好天黑之后再来。
呵呵,来得太早,菜没熟,大家干坐着多没意思。
文秀往锅里倒了好些菜籽油,看的坐在灶门口烧火的李麦穗满脸都是心疼之色,起码有一斤油吧,这得炒多少菜了?她并没注意到李麦穗的心疼之色,即便注意到了,锅里的油也是该放多少放多少。
油温一热,她便将葱姜蒜给倒进了锅里爆香,然后将腌了一会儿的鸡肉也倒进了锅里翻炒。三只鸡,收拾干净也就十来斤,倒进一个大锅里翻炒,翻炒起来,也有些吃力。若是换成原身,未必翻得动,但是,自从文秀来了之后,每日都会练上两套拳脚,坚持了一年多,手臂上也有了不的力气。
鸡块翻炒均匀后,往锅里倒入了酱油和冰糖,来回翻炒,炒出酱香气味儿后,才能将剥好的板栗倒入锅中,加入酒和少量的胡椒粉,翻炒均匀后加水。
如果翻炒是力气活儿和技术活儿,那加水就是经验活儿,在烹饪里,并不是加水加多了多烧一会儿,或者加少了再加点儿的问题。就像家里烧芋头,水若是加的不够多,芋头没烧软就干了水,你再加水烧,锅里的芋头就再也烧不软,硬硬的,一点不好吃。
所以,加水,一定是一个经验活儿。
文秀加水后,盖上了锅盖,这才想起没有烧米饭。招呼了李麦穗看着灶火和锅后,她便端着米去了王燕青家。
原来,张恒和柔儿已经早就来了。只是,张恒和王燕青有事儿谈,所以就一直没去隔壁。
王燕青和张恒事,宋晓月和柔儿则着孩。一个爽朗,一个温柔,虽然性格截然不同,但却相聊甚欢。
文秀端着米进屋,明了来意,宋晓月连忙领着她去自家厨房里烧饭。柔儿也来了厨房帮忙,没多久,一锅饭就焖上了。
当众人围着桌坐好,文秀端着一大盆飘着香味儿的栗烧鸡从厨房出来时,一桌人的食欲全都被吊了起来——真是太香了!
三只鸡,烧了一大锅,装了满满两瓦盆。
除了文秀家每日都生活滋润外,王燕青和张恒虽跟着她挣钱,银钱也不少,但家里也不是天天见肉的。像这么一桌人吃三只鸡,他们除了感叹文秀“豪气”之外,便是觉得她“慷慨大方”。要不然,她完全可以不用理他们两家人,或者端一碗给他们尝尝味道就行了。
王燕青和张恒心里,都非常的感动!
宋晓月闻着香味儿,早就食欲大开了,听到文秀让大伙儿敞开肚皮吃后,高兴地夹了一颗板栗送进嘴里。她细细一嚼,连连称赞,没想到这毛球果的味道,真是太香了!
文秀一边吃一边给孩夹,吃着香喷喷的鸡肉和板栗,不得不感叹:孩是她的福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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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7章两不误
吃完板栗烧鸡的第二天上午,便有好些妇人背着她们熬夜剥完壳的板栗来出售。文秀按照三文钱的价格全收了,然后将新收来的板栗全都炒了,做成了上辈大街巷都有卖的糖炒栗。
桐桐这个吃货最先尝味道,过了便是李麦穗和宋晓月,最后自己才尝了味道。不过,四人一致认为——非常好吃!
实在是太香了!
宋晓月是吃了一颗想两颗,吃了两颗想三颗,文秀盛的一盘板栗,没多久,她便跟桐桐一起吃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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