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暗笑,缪小姐还不失是一个快乐的人,我们不必替她担心。
她往欧洲去没多久,小邱带着他的未婚妻上来,要求我们正式替她设计婚纱。
我接下这笔生意。有钱gān么不赚?我是开店的人,能跟钞票作对,立刻动工。
莎莉说:“那位小姐的品味不错,要求简单的式样,千万不要累赘。”
我与设计师一起书了张糙图:低胸、短袖子、齐足踝那般长,用最好的料子,头饰是小小的帽子与面纱。
我认为很衬她的样子。
果然,她看了之后很喜欢,我们也没有再画第二张图样。
小邱很满意,他说:“我一直喜欢你们的服装。”
所以他生命中的两个女人都是这里的顾客。
“婚期订在几时?”
“下星期。”
幸亏衣服不难做,三天便能试身。
小邱的未婚妻身段虽不如缪小姐,也相当不错,皮肤尤其细洁,内衣很gān净,丝袜只穿ròu色的一种,换言之,缪小姐眩目、美艳,但这个女孩子是朵百合花,小邱娶到个好妻子。
穿上婚纱的她十分动人,小邱很高兴,把以前的创伤忘得一gān二净。
我并没有收到请帖。
能够结婚还是好的,我很替他们庆幸。
婚后大排筵席,随即蜜月旅行。
等缪小姐回来时一切已经事过qíng迁。
缪小姐因水土不服,长了一脸的疱疱。
我同她说:“快去做面部按摩。”
“做什么?气出来的。”她说。
“谁敢认你受气呵?”
“小邱,我们在巴黎碰见他们!”
不是冤家不聚头,还是碰上了。
“那么快就结婚,太不给我面子。”缪小姐嘀咕,“我好生气,一直没有痛快的玩。”
我微笑。“有没有买衣服?”
“有,买一大堆,罗马的维亚康道蒂一整条街都是名店,价钱要比香港便宜三份一,挤满日本人。还有巴黎蓬东广场,哗!那些时装真没话好讲,全是最新最新的。”
她眉飞色舞。
“那还用光顾我们吗?”我取笑她。
“不够穿,实在是不够穿,况且你们有你们的好处。”
“多谢多谢,”我扮小丑,“莎莉,快出来拜谢缪小姐。”
大家都笑了。
这年头的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店越开越多,有消费能力的来来去去就是那么一群,顾客是jīng明的居多,没有几个像缪小姐那样的傻子,把全副家财用来穿,是以我们两人油腔滑调的捧牢她,唯恐她跑脱。
人对人有什么真心?还不是互相利用。我们那苦苦为生活钻营,那里有fèng,就往那里钻,万般羞rǔ千般忍耐的活下来。
做人有什么意思?我不懂得。
谁曾经一度不是可爱的粉红色的婴儿?长大了各有各的路要走,有些人变了缪小姐,另外一些变了老板娘。
我们原意也并不是这样的,只不过后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模子渐渐形成,想回头也来不及。
缪小姐最后一次上门来是四月十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是假期,莎莉不愿回来上班,还直嘀咕,我的qíng绪也不太好,到了夏季生意不再起色,我连薪水都支不到等于白做,酒店又说要加百分之八十的房租。
那次之后,缪小姐一直不上门。
我让莎莉打电话去问,莎莉说她已经搬了家。
我忽然记起她是在对面美容店做面部按摩的,立时过去询问缪小姐的行踪。
人是有感qíng的,多多少少有些好奇:她的下落究竟如何?
美容院说:“缪小姐上次来是四月十日。”
“这么巧?她有没有扬言要去外国?”
“没有。以往她去外国,都一早喜孜孜地告诉我们,什么搭头等机之类。”
我会心微笑:“不错,她喜欢报导详qíng。”
“她付很多的小费,失掉这样的一个顾客,真是损失。”
我亦附和的点点头。
夏季来临,敝店凭一批大花的丝裙子,又抖起来。
我跟莎莉笑道:“你有机会支十三个月薪水。”
莎莉笑:“我还以为老板会说十五个月。”
我说:“要是缪小姐上门来,不稀奇呵!”
“真的,这批衣服,刚巧是她的口味。”
“她穿衣服,其实也无啥口味,但凡新cháo的光鲜的,都往身上堆。只不过因为青chūn,衣架子好,所以看上去漂亮。”我笑,“真的怀念她。”
“也许这一阵子她‘环境’不好?”莎莉疑惑的问。
“有可能。”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小邱也不带他妻子上来。”
“那一位很节俭。”我说。
“我们的衣服也不算贵了,一千数百元。现在一件名牌衬衫也得三千。”
“真是的,这些人的钱包从哪里来的?”我诧异。
莎莉说:“当然从男人身上来。”
“那么多瘟生?”
“不然怎么办?”沙莉摊摊手,“那些男人的钱也来得易呵,炒楼、炒股票,有斩获的时候便大手笔一轮,花在女人身上也值得的,人家说话活色生香。”
说得也有道理。
缪小姐一直没有再出现,她像是在空气中消失了一般。
但是有新的顾客上门来。
她叫杨小姐,一般的长发、大眼睛,无知而骄傲的神色,长挑身材,比缪小姐还年轻,一见我们的货,便爱不释手。几乎每个款式都挑一件。
莎莉抖擞jīng神地照呼她。
一张单子,结账四万多元。
“下次再来。”我们殷勤的送她出门。
莎莉感喟的说:“人海中真多传奇。”
“她们算是传奇?”我失笑:“你不如说她们身后的男人是传奇。”
“钱是传奇,钱最好。”莎莉忽然说。
在这个繁华虚荣的大都会中,钱确是最重要的一环,没有钱,谁稀罕住这里?这么缺乏温qíng安全的社会,一切不过是钱作怪罢了。我黯然。
缪小姐去了,有杨小姐,杨小姐去了,又有丙小姐、丁小姐。
我们是不愁的,唉!她的骄傲(1)
每个人都说:伟跟那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有得苦吃了。
他们倒也说得很对,我是吃了不少苦,岂止不少,简直很多,但是直至目前为止,我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只要看到她的脸,我使有一种特殊的满足感,快乐的骄傲。她是一个美得惊人的女孩子,我有我的虚荣心,我喜欢美丽的女孩子做女朋友。
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街上。
她挽着一篮子的书,穿着灰狐的大衣,领子翻得高高的。她走在我面前。
她走在我面前。
她高。
她苗条
她的身裁藏在那么厚的衣服下而不显得臃肿,我马上想看她的脸。我加快了脚步——不要怪我,每个男孩子都有那种好奇心。这条路从学校回家,不过是十分钟左右,来来往往,那是熟人,她是谁?我从来没有见过,恐怕是那层大厦的新住客?
我的脚步声恐怕很响——该死的新皮鞋,她停了脚步,微微转过头来。我看到了她的脸。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的脸,她的相貌合乎我的标准。圆而大的眼睛,像只猫,嘴唇有点厚,但很小,翘翘的。有一种孩子气,圆脸,尖下巴,肤色很白,但是白得近乎没有白色,她没有化妆,只在脸上抹了一层油。眉毛浓,睫毛也浓,看上去野气得很,她的眼睛丧充满了敌意,好象在问:“你在跟我?为什么跟我?有什么企图?”
我爱这张脸,我一直在找一张这样一见难忘的脸。
这个年头,香喷喷的鲜花已经不能吸引男人了,谁要一个淑女?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像郁郁的森林,一股清新的糙药味,我追了上去。
我几乎与她并肩在走了。
她白我一眼,睬也不睬我。
这是第一天。
到了家附近,我只好进了屋子,如果再跟下去,我变成登徒子了,那怎么行?
我看见她走进附近一层新盖的大厦里,我的猜测没有错,她是住在那里。
新搬进去的。
第二天,我放学,她也放学。
我走上前去,向她笑笑。
她用手脱了帽子,一顶厚厚的绒线帽,她乌黑的头发掉下来,我也从来没见过这样好的头发,只齐肩,中分。似乎天下最好的东西都长在她的身上了。
也不一定,只是在我眼光里,她是十分十全十美的。别的男人也许会嫌她的鼻子太小,态度冷傲,但是我喜欢她。
我再向她笑。
她又白我一眼。
不会超过廿岁,我想。她今天还是穿那件狐皮,不知道谁说的,再没有比漂亮的女人穿皮革更美了。她这件是好皮革,我看得出,衬着她的脸,无懈可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