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脸皮不厚,就一辈子不能知道她的名字,我得冒一冒险。我与她并肩走着。
我问:“你好?”
她不睬我。
“我叫伟,朋友都叫我伟,你可以叫我‘伟’!”
她说:“神经病!”进她的大厦去了。
我耸耸肩,我想:也好,不说话,也骂了一句。神经算骂人吗?出自她的嘴巴,恐怕又不同了。我喜欢她的样子。她的腿仿佛有好几尺长,穿着笔挺的呢裤子,好漂亮!
明天总有对白了吧?
我真奇怪这个女孩子,在夏天看上去,是怎生模样。
后来放学没看见她。
周末约一个女孩子去看电影,觉得乏味。这个女的长得不错,就是化妆浓,化妆浓也有好处,只是每个女人脸上都妆得差不多,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那种苍白,奇异的苍白,就占很多便宜了。看了一场好电影,女伴乏味,我规规矩矩的坐着,别的男男女女都手拉手,肩并肩,头贴头的,我的女伴一定以为我是柳下惠,无端端我得了好名誉。
末了送女伴回家,我心里还是想着那个浓眉有原始气息的女孩子。
可是老天没让我失望,回家的时候是十点左右,我看到了她。她跟两只拳师狗在散步,那两只狗大得不像话,益发显得她纤细。
我迎上去,“拳师狗?我们家后园养着两只西班牙猎犬。”
我们家是这条街上少数没有拆的旧式房子,冬天是冷一点,但是很够气派。
她在长凳上坐了下来,手里拿着狗链,不出声。
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红色毛衣,胸口一个“J”字。
我问:“你姓容?姓曾?也不对。贵姓?”
她侧着头看我,然后她说:“我男朋友叫约翰。”
“哦。”我作恍然大悟状。
我不退缩的,管她有几个男朋友?
但是她那两只狗,真令我神经紧张,对着我狺狺的伸着长舌头,随时要咬我几口的样子。
我说:“西班牙猎犬的好处是它们比较驯!”
她忽然站了起来,扬声说:“约翰!”睬也不睬我,就朝那个约翰奔过去,奔得还真快,头发扬了起来,两只狗跟在她后面。
那个约翰瞄了我一眼,轻蔑的仰了仰头,与她走了。
我冷笑,好,看三个月后的qíng形怎么样,不见得我输了给他!岂有此理。什么了不起?他高,我不矮,他穿得好,我不坏,他英俊,我不难看。只是这个女孩子像长了刺一样,刺伤了我的心,正眼也没有瞧我一下,便走了,什么意思?我不是人?我在外边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多少女孩子追求我,我还不出声,她倒给我看眼睛鼻子。
我气鼓鼓的回家,受不了这种气。
过了几天,我又在路上碰见她,我不响,跟在她身后走,她忽然回头,向我一笑。我呆住了。
雪白的牙齿,左边脸上深深的一个酒窝,这算什么?引诱一个傻子?我并不傻,很快她就会知道。
“我的名字叫伟。”我说。
“我知道,”她居然朋口了,殷香是低沉的,“你说过。”
“你叫什么?”
“玫瑰玛璃。”她答。我看着她。她把名字告诉我了。玫瑰玛璃。
“叫你什么?玫瑰,还是玛璃?”我问。
“玫瑰。”她说:“我是华侨。”
“国语说得很好。”我说。
“你也说得不坏。”她上上下下的看我,“我跟你说话,就是因为你的国语不丢人。爸爸说,中国人起码要修得三种方言,你懂几种?”
“两种。”
“不及格。”她摇头。
我笑了“你懂几种?”
她的脸微微变色,仰了仰脸,走了。又不睬我。好,不睬就不睬,反正我已经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了。我到她住的那层大厦,打听了一下,看门的告诉我她住在什么地方。那个看门的,有时候抽空替我们家抹车,自然给我方便。
我买了三打玫瑰,叫看门人送上去。没有一个女孩子不喜欢玫瑰,尤其是三打玫瑰。三打玫瑰捧在胸前,可以遮去大半个人。我吩咐看门人不准说是我送的,很神秘。
花送了上去,三天之后,她再碰见我,问:“为什么?”
我反问:“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送花给我?”她问。
“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我笑,“也许是约翰先生呢?花束上又没写名字。”
“你怎么知道没写名字,由此可知是你送的。”她说。
“写了名字,你就不会问我了。”我说:“由此可知你那位约翰先生很小气,大概不肯送花给你。”
她笑了,一天天送?你送得起?当然他也送不起。”
她那笑容之骄傲,真是无出其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种神态,却也同时是极之可爱的。我心里想我一定要把她追求到手,一定。
我说:“送不起,我不过是一个学生,你可别忘了,但你如果一定要我送,我可以办得到。”
“笑话!我gān么一定要你送?我又不是没收过花!告诉你,我最讨厌一个人鬼鬼祟崇,知道吗?”她皱着眉头。
在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在自讨苦吃了,这个女孩子不是刁钻,不是古怪,她简直把我当垃圾。
听她说下去,“我把花放在管理员那里,还没谢,你去拿了回来,还可以送给三个不同的女孩子,她们会欣赏!”真没想到她还有这么一招,我说不出来,眼睁睁看着她走了,我没有光火。
我有什么值得她看不上眼的?我不明白,岂有此理。
恐怕她是故意这么做的吧?她的一贯作风?不过她对约翰仿佛很好,对我却这么薄。为什么?我不是朋友?我不算人?太奇怪了。
有时候我走过她身边,也故意不理她,很快的擦过。但是我心里多么想得到一个约会——太没有本事了,连一个女孩子也弄不安。
学校有网球赛,我做代表,赢了。
天气冷,我喘着气,披上羊毛衫,拿着球拍,一大堆同学围上来恭喜我,派过来大杯啤酒,我喝了几口,忽然看见她站在我对面,远远的,穿着一套神气的外套长裤,帽子压在眉缘,脸上依然没有化妆。
我忽然醒悟:啊,她看了刚才的球赛。
我向她笑笑,依然喝我的啤酒,并没有对她有什么特别看待。反正我身边有好几个女孩子,她们都对我很有兴趣,陪我说笑。
我终于在学校的健身室洗了澡,换回了衣服,不能说不累,晚上还要去参加这个劳什子的晚会,嬴一场网球,也值得这样高兴,大学生最无聊,最没事可做,最会穷翻花样,搞玩意儿。
我走到校门口,就呆住了。
玫瑰玛璃在那里等我。依然是懒洋洋的姿态,但我知道她是在那里等我。这个女孩子!我软一点,她就硬,我不睬她,她倒在这里呆等,人的心理,是多么难测。
我向她走过去。
她说:“打得很好。”
“过奖。”我说。
“我爸爸很会网球,将来你们可以谈谈。”她说。
我笑问:“你的意思是:我居然会有机会见到令尊?”
她听懂了我话里的讽刺,但是她真的太聪明了,她转一转眼珠,她说:“你不想见他?”
真厉害。
“我当然想见他。”我严谨的说。
她笑了,风chuī她的头发,有一,两络拂在脸上,鼻子显得更小更俏皮,眼睛又大又圆,我忍不住了,我想约她,但是又知道她的脾气,不敢开口,一开口又让她看轻了,于是我只是淡淡而不经意的替她拨开了头发。
她看着我,仍然是骄傲的,但是这个程度可以忍受。
她家里有钱,不问也知道。可能只有一个女儿,所以才宠成这样。我喜欢她的气派,她穿衣服的选择,她的姿态,甚至是她对男孩子的手法。她是完全属于我的那种女孩子,我心目中一向的对象。只可惜她滑不留手,抓不住。
我怎样开口呢?
我一定得小心,说错一句话,就完了,我迟疑着。
“你喜欢吃冰淇淋?”她问我。
她无疑是有点英雄崇拜,开始问我是否爱吃冰淇淋了。
如果我是一条好汉,我就应该说:不,我没有空。
不过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我也不必过份自责,我点点头,“当然,我知道有一家小店,吃冰淇淋是极好的,你要不要去?”
她点点头,“我请客。”
“我嬴了你们的学校,你还请客?给你的同学知道了,怕不打死你?”我笑。
“才怪,我们很有体育jīng神。”她说。
我与她走进一家冰淇淋店裒坐下来,她坐我对而,猫一样的圆眼朝我瞪着,她的头发有点chuī乱了,松松的。
可能走了一阵急路,脸上红纷纷的,那种苍白很快的又掩了上来,她的红脸颊是这么的难能可贵,我赶紧又看多了几眼。
天然的粉红脸色只适合婴儿,大女孩子脸上的红润显得一块块,生了皮肤病似的,不好看。靠胭脂更是人工化,还是她这种象牙的苍白的,奇怪的是,她的嘴唇倒是鲜红的,整张脸就是像幅画,莫地格里安尼那种纤细多姿。可惜她一点也不柔弱,她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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