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看自己以前所写的,觉得好笑罢了。”付葭月随口应着。
这地方是绿篱告诉她的。
佛堂一角的一间屋子原是公主之前为静心所特求皇上给她腾出来当做书房的,久而久之,许多书都是搬至此处。却因着书籍摆地极是便是井然有序,已经熟悉了位置,到后来不再读书之时便也是没将书籍尽数搬走,只不过带走了几本正在看的与比较重要的书。
她今日也不过偶然听绿篱提起,便是趁着这些一日间的空隙来这边看一番。
一来,这几日闲得慌,地处偏僻而找不到何事可以做;二来,她还是比较相信自己的眼睛,当真想不出当初所见的极喜欢一惊一乍的公主竟然会静下心来在这边读书。
当下她所看的读物所名“葭月录”,正是她在书架的一处角落中寻得的。很明显,依照这名字,便是用来记录公主自己所闻,所见,所感之书。
这三字写的不算娟秀,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肥大,且并不算工整,不过这一笔一划中很有种入木三分的韵味,反倒有种英气,思及她,却是有种巾帼不让须眉的手笔。不过圆润的笔迹中很是容易辨认这是她孩提时候的字迹。
不过看着书面有缝补过的迹象,想来并不是最初的笔迹,应该是后来不满所写,又换上的。
书面已是泛起了岁月的黄泽,看起来更多了几分庄重。
翻开书,眼中笑意愈加,却果真如她所猜无错。
只见第一页用着有些歪扭却极力想写好而显得有些笨重的字体写着:
“今日父皇说,笔墨传心,亦能显人。胸无点墨之人便像是,额,便像是我的小白一般,吃了玩,玩了吃,吃了再睡,无主见,注定是碌碌无为地过完这一生。葭月却不要当如此慵懒之人,今日特岂此书,以记录我的点墨之程,升华之旅。出淤泥而不染,不与世俗所同污,便是葭月最大也是最永久的目标,当以记之。”
付葭月一时忍不住又噗嗤笑出。
像她小白一般?
这皇帝也真是会比喻,却是将他近半数的子民都比喻为一只狗了。
不过,如今看来她倒当真要对公主重新审视,刮目相看一番了,却不想她从小原是就有这般的志向。
继续往下翻,便只见第二页写着:
“今日父皇夸我的字清秀儒雅,虽是有些稚嫩,但比划中带着女子之柔与男子之刚,只需不待时日,便是能凌驾于众书生之上。且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想来将来比过京城中有名的书法家都是不成问题的。葭月很高兴,却也是不能居之而傲的,君子视名利于浮云,自然同样加之赞美。老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我不过才习书两年,肯定是有不足的,况父皇定然是有疼爱我而故意说高层次的可能。所以,葭月请继续努力!”
正文 第七十三章 萌动
却是有自知之名,知是父亲宽爱,不过这“可能”是什么鬼?该换成“一定”的好吗?这自己虽努力写得工整,却也多是***单从这稚嫩而有些肥大的笔法来说,她却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将来书法家的迹象。
不过只是个被父亲褒赞的孩童,能够如此谦逊倒也是难得。
继续朝后翻去,便明显见着所记之人已是有些懈怠了。
“今日开始习读《诗经》,所谓道,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既是不懂,书中尽取。”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却当真是美妙!葭月也希有朝一日寻见这样一般令自己如痴如醉的男子。”
小小年纪,却竟是情情爱爱的思想,却不过刚说得出淤泥而不染了没几日。
付葭月随意地多翻了几页,之后的字迹便是不如之前的稚嫩,身量拔高了几分,愈加高挑娟秀,比之封面的字迹都是强上几分。
想来其间时间流转便是几年了。
只见书中写着:
“今日父皇问我《诗经》习读完否?我答是,父皇便授予我一本《女诫》。我不愿接受,却是一旁的母后添油加醋道,皇帝所言,所授,定无收回的道理,我便只得收了这一本满是错误又极其乏闷的书。不过终归是我自己所读,他们又不能时时看顾,我却是将《诗经》重新再研读一遍,也是比读《女诫》来的好得多。”
“今日小白被一只野猫给饶伤了,白白的脸上一道长长的血痕,可惜它当时一人出去玩了,并未有宫女陪伴。要是给我抓住罪魁祸首,定然是将它剥筋抽骨,不饶的!”
……
却是连着翻了几页,都是这般的抱怨之话,想来此刻正是女子容易叛逆的时期。
继续随意翻阅着,只见里边的字迹愈加娟秀且活灵活现,明明极是工整却有其特有的放荡不羁的韵味。还当真如之前皇帝所说,有几分大书法家的感觉。却原是皇帝最有先见之明的。
后边都只不过是草草数笔记录着她每日所经历之事,别无新奇之处,付葭月便也跳看着很快。
但随即目光便是被写满满满黑色字迹的页面给吸引住。
“今晚我遇见了个男子,那时我如往常般躺在那棵海棠树上,他却忽然间从天而降,捂住了我的唇。说实话,虽然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谁,却是并不害怕。我试着转头去看他,却是一下便被他的手按住。余光间见到他的袖口浸满了鲜血,淹没在黑色的衣袍之中,却愈加显得暗红而有些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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