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乡下人又没见过什么世面,如果这些知青们用花言巧语一勾,可不就一勾一个准。
为了不想干活,这些知青就跟乡下人结婚。等回了城,知青们就会把这些乡下人踹了,觉得乡下人磕碜,丢他们的脸。
王守泉略一思索就明白钱淑兰的意思了,“三婶子,您是想让他们先吃过大苦头,再来干扫地的活,就不会觉得日子太难熬了。”
钱淑兰点了点头,“就是这个意思。”
扫地也就是脏一点而已,并不需要太弯腰。比下地拔草可要轻快多了。
只要不是太好逸恶劳的人都能干下去的。熬个七八年,就能有高考的机会。
钱明华也觉得这主意不错,让这些人有了点希望,也省得他们动歪脑筋,“我觉得等夏收之后再宣布这个决定比较好。”
王守泉也点头同意。估计等夏收之后,这些人应该能收到家书,就知道他们是回不去了。
在他们最难过的时候给他们一点希望,也省得闹腾起来。
钱淑兰在仓库这边登完账,就直接回了养鸡场。
孙大琴正在凉棚下记账,看到她来,立刻从凳子上站起来,急赤白脸地样子,“娘,你快帮我劝劝丽珍吧。”
钱淑兰拍拍她的手背,“咋地啦?”
孙大琴苦着脸,“娘,丽珍要搬到省城去住了。”
钱淑兰‘哦’了一声,随口道,“那不挺好的嘛。这小两口也不能一直分开两地吧。”
这应该是正国做的决定。这小两口非常有意思,别看徐丽珍比正国大三岁,可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徐丽珍全听正国的。
过年的时候,正国就跟她说过,省城特别乱,比县城乱多了。
想想也知道,她那符纸并不是特别有效果。
刘关县的百姓们相信,是因为之前有过一次预言,而且还成功了。
可其他地方是第一次,大家只能算是半信半疑。
现在闹事的红卫兵们全被弄到下面来了,省城应该恢复原样。
正国想接丽珍过去,应该也是情理之中的。
孙大琴却受不了,正国是她最喜欢的儿子,他在省城上班,那是没办法。
于是她把一腔热情全都转移到龙凤胎上面了,天天都带着丰产去看小宝宝,时常给小孩子买吃的,做衣服之类的。
现在乍然听说,对方要去省城,她哪里受得了。
她红着眼眶,一个劲儿地哭,“娘,我舍不得俩个孩子。呜呜呜。。。”
钱淑兰拍拍她的肩膀,“你也要为正国考虑啊。自打孩子出生,孩子已经十个月了,他也就见过三回。”
过年一回,期间又请假回来过两回。
钱淑兰叹息一声,“如果孩子一直待在乡下,时间长了,孩子该不认爹了。”
孙大琴抹着眼睛的手一顿,被钱淑兰劝服了。可她还是伤心。
钱淑兰只好带着她回到村里。
徐丽珍正在家里收拾行礼,看到两人进来,忙起身招呼。
两个孩子正在睡觉,等钱淑兰和孙大琴看过孩子之后,徐丽珍就招呼他们到外面坐。
钱淑兰笑着道,“你到了省城有住的地方吗?”
徐丽珍笑着点头,“正国已经在省城买了房子。”
孙大琴立刻急了,“这孩子咋连买房都不跟我说呀。他手里钱够不够啊,不够我这有呢。”
徐丽珍忙摆手,“够的够的,这些年咱们攒了不少钱。娘,你不用担心。”
孙大琴垂头丧气,看着徐丽珍摆放在桌子上的藤筐,里面全是俩孩子的衣服,其中还有几件是她买的。她的眼眶又红了。
徐丽珍还是非常感激婆婆的,她住院的时候,做月子的时候,全是婆婆照顾她的。孩子晚上尿了哭了全是婆婆照顾。
徐丽珍搂着她的肩膀安抚道,“娘,以后等你们不忙的时候,就过去看我们。就在省城,不远的。”
孙大琴眼睛一亮,可随即又低下了头,“我还要带丰产呢,哪有时间去。”
钱淑兰眉毛一挑,“下半年丰产不就四岁了嘛,这个年纪可以送到育红班了呀。”
虽然乡下没有育红班,可县城有的呀,当初她刚穿过来的时候小蝶就是上育红班的。
孙大琴一拍大腿,惊喜道,“我咋没想到呢。等正康回家,我就跟他说。给他们带孩子吃力不讨好,要不是心疼丰产,我早就不想带了。”
钱淑兰叹息一声。虽然孙大琴也疼丰产,可她还是最疼正国的孩子,甚至连正国的女儿都比丰产要金贵一些。
过了两天,钱淑兰让正军赶着马车把徐丽珍和她弟弟以及双胞胎送到省城。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解释一下,知青是分为三个阶段的:
第一阶段是(1969年之前):自愿下乡,这些人有的成为了劳模,有的受不了苦托家里关系回去了,没有关系的就留下来了。
第二阶段是(1969年):怀揣乌托邦理想下乡,就是文中的这些人,他们是第一批大规模的下乡。因为有第一阶段竖立的典型,他们就以为自己也能做到。可下乡之后才发觉自己上当受骗了,把生产队搞得乌烟瘴气,整天批这个斗那个。但上面的领导已经不支持这些人闹了,于是强龙不压地头蛇,这些人渐渐的也就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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