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兔子被摆在我面前,好白,惹人爱。
不行啊,得杀了它,我对自己说。我掐住了白兔的脖子,手被兔爪抓出了血痕。它力气好大,几乎要挣脱了,这可不行,我加重了手上的气力。
我托着白兔的身子,想把它埋在院子里。侍女们都站在院子里,直直地看着我,还有我手里的死兔。
“嘘——”我把手指竖在唇前,示意侍女们噤声。“不然——”我用下巴指向死兔子。侍女们纷纷变了脸色,低下头,不敢再看我。
我把兔子的肚子剖开,把兔的肠衣剥下来,浸在酒里,上妆之前取出来贴在脸上,可以抚平皱纹。一直兔子只能剥下几片肠衣。一片肠衣只能贴一次。我只好不停地杀兔子。我让博源把兔子送进宫来。“必须是白兔。必须是母兔。必须是不到一岁的小兔。”我提出要求。
“果然能抚平皱纹。”博源验证肠衣的功效,表示满意。
“死兔子太多,都没地方埋了。”我说。
“那就吃了吧。”博源说。
“后宫不让随意生火。”我说。
“人不能吃,就让畜生吃。儿臣给母后送一只鹰来养,让鹰吃死兔。”博源说。
第二天,博源就送来一只雀鹰。
皇帝已经不需要每天找女人侍寝了,可他需要女人的时候还是能想起我,他用长斑的手轻抚我的脸颊,叹息着说:“婵婵,看来看去,总是你最美丽。那些新来的,全不耐看,看久了都不如你。”
我只是看着他笑。我知道自己怎么笑才最好看。
“博源长得像你,尤其是笑的时候。”皇帝说。
博源话不多,尤其在皇帝面前,不说话的时候总带着三分浅笑。那笑容也是我教他的。我对儿子说:“不要以为男人好看没有用。”他信我的话。
皇帝把自己的御马和辇车赐给了博源。“太子年轻英伟,应多替朕探访民情。”以此为名,太子可以用皇帝的车马出行了。
“还是母妃最懂陛下的心。”博源高兴地对我说。
青出于蓝胜于蓝。博源比皇帝年轻时候好看得多。
女人离了男人的喜爱,就像花儿离了光,鱼儿离了水,都是活不了的。
男人喜爱女人什么?当然是美貌——永不凋谢的美貌。
可美貌如花蕊,是注定会凋谢的。光是贴肠衣还不够啊。我看着梳齿上的第一根白发,生出许多忧愁。
“有个偏方能让白发变黑,就是凑不齐方子。”我对博源说。
“只要世上有的,儿臣一定替母后找来。”博源说。
“要公马的胆,每日十颗。必须是三岁以下的小马。”我说。
“儿臣来想办法。”博源说。
马是打仗用的,每日杀死十匹,连皇帝也做不到。
“儿臣先为母后供应一月的马胆,然后,需要母后为儿臣求个差事回来。”博源说。
偏方灵验了,我的头发恢复到年少时的柔亮。皇帝揉着我的头发说:“婵婵不光容貌生得好,连头发也是最美的。”
我看着皇帝脱落到稀疏的灰白头发,软声道:“都说贵人不顶重发,妾有今天,全是托陛下的福。”
皇帝满意地说:“婵婵知道感恩,不像别的女人,只会盯着朕要这要那。”
我顺势道:“博源也感念陛下之恩,一直想为陛下多做些事,却不知做什么好。”
皇帝想了想,说:“朕最烦心的是北边的战事,就让博源兼管兵部吧,替朕多操点儿心。”
“妾替博源谢陛下。博源一定尽心竭力。”我躬身行礼。任务完成了。
“打仗多危险,你一堂堂储君,难道还要亲上战场?”我问博源。
“上战场也轮不到儿臣冲锋陷阵。只要管着兵部,马胆要多少有多少。”博源说。
“就为了这个?”我摇头。
“有了兵,才有了底气。”博源说。
“陛下说本宫的身体不如从前有弹性了。唉,到底是老了。就算能让皮不起皱,也挡不住肉要松懈。”我无力地哀叹。
“这个……儿臣倒有个秘方。”博源说。
“哦?”我眼睛亮了。
血,一滴一滴。
红,血红——像跳跃的火焰,活着的生命。
浴血后的女体,竟出奇地莹白,皮肉像喝饱琼浆似的透出慑人的光彩。
浴缸边是血被放尽的孩童的尸体,有男有女,已经死透了。博源挥挥手,几个蒙着面的侍从上来把尸体清走。
“这是麻乌族的回春秘术,将年轻生命的朝气灌注到衰老的躯体上,据说可以长生不老。”博源边说边搅动浴缸中的血水,泡在血中的除了我的身体,还有许多毒物的尸体,不知博源从哪儿弄来的。这孩子越来越神秘,也越来越强大。我已经掌控不了了。
我的身体越来越充盈,像鼓胀的花蕾,含苞待放。只是我的脸上多了一颗痣,红色的,是麻乌秘术的咒印,消不掉。
从血浴缸中起身,我步入花浴池,让清水和鲜花洗去身上的腥气。水面倒映出一张无比熟悉又极度陌生的脸,美艳如妖,右颊上的那颗红痣红得像一滴血,连玉容坊最贵的胭脂都遮盖不住。我已经五十岁了,可单看这张脸、这具身,绝不超过二十岁。我忽然有点害怕,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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