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我很少喝。”
“咳嗽完全好了吗?”
“还好。”
“你呢?”
“已经康复了。”
他扬了扬左手,有些炫耀的意味。这次戴的是一副轻薄的手套,这个时节,手套不是必备的,显然他是为了将就左手。那只所谓的康复了的手,已经脱离了纱布。烫伤面积相当大,几乎是整只手。表皮仍是夺目的鲜红色,看过令人心悸。好像稍稍一碰,皮肤就会裂开,就会有血液迸溅出来。
“让我猜猜看。那个穿背带裤的是Luke,对不对”
Luke正在和两个同龄的男孩一起玩耍。
我笑:“你眼神真好!”
“他很像你!很可爱!”
我拿出水杯,去给Luke喂了些水。回来跟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我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也许又是顺路而已。所以,我并不想和他久聊。像这样穿着打扮的人,通常非富即贵,一天到晚忙得很,我不好去耽搁人家。
“那些人在干什么?”他指着窗外不远处问。
他问的是一个报刊亭大小的板房,前面排队等候的,足足有四五十人。板房临近马路,空间十分有限,队伍排到了马路边,又呈Z字往复迂回。这里的人们都已经熟悉了这个排队套路。
“烤鸭。他们在烤鸭。”
“他家的烤鸭很好?”
“应该吧。据说,刚从全聚德出来的人,见到他家的烤鸭,还会流口水。”
“你没吃过?”
我摇头。
“好吧!今天午饭,你请我吃烤鸭,礼尚往来。”
礼尚往来,他是指,曾用车子送我回家。
“的确应该请你,于情于理都该如此……可我今天……改天,可以吗?”
囊中的羞涩必然会在脸上表露。他很快会意,爽朗地笑了:“开玩笑的。午饭我请你,我是男人,怎么能让你请呢!” 略顿一下,他的睫毛忽然闪动:“任何时候都不会。”
难堪之余,我仍理智,我想我该走了。付不起饭钱,不是蹭饭的理由。我没有理由和他共进午餐,尽管我应该答谢他。
“实在抱歉,我该回去了。Luke不怎么习惯外面的饭菜。谢谢你。有机会,我会请你。”
“你这么介意?一顿饭而已!”
他显然没有就此作罢的打算。
他快步走到队伍的尽头,和排在队尾的一个大妈说了什么,只见大妈对着他笑逐颜开,不停地点头。自己则空手回来。
大妈特意跑到肯德基,将片好的烤鸭亲自送到,依旧笑逐颜开。想来,为美男代劳,也的确是件赏心悦目的事。
他就近选了个饭店,不太大,古香古色的。因为烤鸭是重头戏,所以只点了几个素菜。令我难为情的是,他竟然安排服务员去买食材,然后当着我的面,给Luke煮了一碗婴儿面条。
Luke的小手指着鸭肉,想吃。我只好费力地操纵起手里的筷子,一片鸭肉,半天也没夹上来。
“你的手……”
我赧然,“不好意思,我的惯用手是左手。”
他默默地看着,忽然抬手,我的手里一空,筷子被抽走。
“你已经洗过手了。”他说。
其实,在家里,我就是这样。餐具,对我而言,只是个累赘。
几年了,我仍不会用右手。我的人生是握在左手的,自从那个雨夜,一辆工程土运输车从我的左臂碾过,我的一生就碎了。
“清城?”我的名字从他口跳出,动听的嗓音,带着些许亲昵。我正在给Luke喂饭的手,停滞住。也只是瞬间,我便释然。他当然知道我的名字,输液的药袋上都会有名字。
方清城。
我看向他。
“你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吗?”
我窘迫了,正要开口相问,他却抢先作答:“雁征。叫我雁征吧!秋雁南征。”
“秋雁南征?”我重复一遍,不自觉地语气里带出疑问。
“好像有点凄凉,是吧?是不是想到了‘燕市悲歌又送君,目随征雁过寒云’?”他笑。
“没有。”我答,“我想的是‘木落雕弓燥,气秋征雁肥。’”
他畅然大笑,指着桌上的烤鸭说:“正切今天的主题,那你可得抓住这个机会,把我全部吃掉。”
很大胆的诙谐,我只能装作无知无觉,“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姓什么?”
“要我提醒才问,作为惩罚,暂时不告诉你了。”
那顿饭,Luke吃的很兴奋。结果吃多了,夜里,发起烧来,吓得我魂不附体。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雁征,我想他一定很忙。也或者,我们本就是彼此人生路上的一个过客,匆匆的相遇、匆匆的相离,缘生缘灭皆于此。
第3章
直到初春的一天。Luke闹着要去玩滑梯。夜里下了很大的雨,路上积水甚多。我抱着他,走在人行路上,像过梅花桩一样。
身后,由远及近,是车的轰鸣声,听得出车速很快。莫名的,我感觉那就是他,只是这种感觉太令人担忧,我不可以多想。树墙的另一侧,车子飞速驶过,溅起大大的水花,有些飞扬跋扈。到底是我多心了,我自嘲,尽管车子是一样的。然而,那辆车却在不远处停住,迅速后退。直到我清晰地记住它的号牌:XX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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