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初并未言语,他扔了手里的白色物体,悠悠地站了起来,方才疾风怒涛的目光此时已经恢复平静。刘彦依旧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他并未想到,当日不堪一击的小姑娘,后来会心机重到那样地步,又搭上了这样的男人。以前他从来不相信报应,可是现在,他信了。
刘彦小心翼翼地跪在地上,瑟缩着打量盛夏初的反应,在他抵达身边时,刘彦一度闭眼以为要被踹上一脚,却并没有,这他松了一口气,跌坐在地上。
盛夏初默不作声顺着包厢出口走,手掌在门把顿了半晌,又放开,缓缓地大踏步地倒了回来,在经过高脚柜上旁边时,他顺手超过了室内唯一亮着的那盏水晶灯。灯的表面凹凸不平,薄薄的一层水晶璃罩着,整个呈不规则形状,里面盛着一颗比普通光源更炽热的灯泡,加上亮的时间已经过长,肉体触上去与用火撩着的感觉相差不了多少。
何源惊叫地迎上前去,一个“少”字还没叫完,盛夏初已经再度背对着到了刘彦身边,手起灯落。
两个硬物相撞,水晶灯瞬间四分五裂,那些碎裂的片儿,混着光源与血渣滓,从刘彦的脑袋上顺流而下,有刘彦的,也有他的。
所有道歉与懊悔,似乎都混在了这盏灯与血色里。
何源欲抬起盛夏初的手查探伤势却被推开,半分钟后,他脱了外套随意往手上一裹,露出一身干净利落的衬衣,像极了鲜衣怒马无所畏惧的当时少年。
那场雪下得虽小,却持续了大半月,此时正慢慢的融化。融雪远比下来得刺骨,盛夏初被风一吹,整个大脑更清醒了一点儿。他原本要第一时间找去宋嘉木等人那儿,询问天一的下落,此时却忽然改变了主意。
车子如离弦的箭冲了出去,惊起一地的白色碎屑,纷纷扬扬地洒在寂静街道。
如果他不能找出两人根本的症结在哪儿,他们真的白相遇了一场。
最近盛华风的睡眠质量没有以前好,圈子里的人都说,即便在幕前退位了还是会因为儿女的事情不省心,盛华风当时的态度不屑一顾,盛夏微虽然骄横了一点,嫁出去这么多年依然像个不懂事的姑娘,却也心眼不坏,盛夏微……反正盛夏初更不像是会让他操心的样子,没成想,这个“更”居然在关键时刻闹出叉子。
正长吁短叹,福伯突然通知盛夏初回来了,车子刚驶进大门,盛华风宠辱不惊地摆摆手:“也罢,该谈的始终要谈。”
十分钟后,盛夏初已经站了进来,依然是一身薄薄的衬衣,手上捏着的西服已经被扔在车上,导致掌心那一片红,以及手背大大小小的锋利伤口都暴露在了眼前。
福伯露出了与何源相同的惊讶表情,欲上前去询问,盛华风却老僧入定的让他退下。
待整幢房子只剩下父子两人,盛华风终于悠悠地叹了一口气。
“出了事到现在,我不停地反省自己,到底对你和微微的事选择视而不见,是不是正确的。”
盛夏初倒是惊讶了一番,盛华风忽然站了起来,遥看夜色里的那一片白。
“我这一生,最不容许盛家的名誉被抹黑,以为自己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正确的,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这样。要是早点默许了你们俩,很多事情大概都不会发生。你将天一第一次带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不是特别喜欢她,这孩子的目光里就写着心眼两个字,而以你的性子,两虎相争必定头破血流。初初我想着,一些日子后你该会腻烦,直到你为了让我妥协你们的婚事,竟然巨细无遗地做了那么详细的一份计划书。”
说到此,盛华风顿了顿。
“初儿,你真以为我是为那份计划书妥协的吗?”
盛夏初依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是因为,第一次看见你这么迫切的想和一个人在一起。”
第一次,那么迫切的想要和一个人在一起。
终于,立在大厅灯火辉煌下的人,所有的千言万语,都已经如鲠在喉,只能怔怔地停在原地。
“你应该明白,爱情与喜欢的区别,是强烈地希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生伴侣。如果当初你为夏微做了努力,我一定会同意。我曾在你妈妈临死前立下过誓言,无论如何,要以你和你姐姐的快乐为首,你可以不接盛氏,你也可以周游世界,你可以要任何东西,只要你开口,只要你为此感到幸福和快乐。”
从小到大,自盛夏初记事以来,他似乎就没有哭过,哪怕只是一根小指头的冲动都没有,与圈子里的小伙伴之间不和,他通常都用最激烈的方式解决,并且那打小比别人拔一截的身高总会占绝对上风。成绩优异头脑什么都不用再说,宝马轻裘衣食无忧,几乎没有要哭的理由。
但在盛华风亲口说出那句“只要你感到幸福就好”时,他一个而立的大男人,居然丢脸的酸了下鼻头。好在一个侧脸的动作之间,他已经快速地将酸意憋了回去。
是的,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因为时间对爱原本就是一种消磨,所以盛夏初与盛夏微也根本不是生不逢时的问题,是那股无论怎样都只想与对方在一起的冲动,根本不强烈,只是执念在作祟。因为从未得到,所以总想揭开那层朦胧的面纱。
半刻,盛夏初踱步到落地玻璃处,与盛华风并排而站,看那个原先高大的男人,此时因为岁月也佝偻了一点儿背脊,嘴唇翕动良久,才真正的启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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