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沈苏逃脱升天,让周诺言一个人下地狱。
这或许不失为一个将伤亡降到最低的解决方法,但是一想到必须牺牲周诺言,我就犹如万箭穿心般难受。
到底该怎么做?
真是左右为难,我想得头疼欲裂,最终也没个定论。自从那晚喝多了酒,我的身体一直不太对劲,嗜睡、头晕、恶心作呕,偏巧这几天医院事多,周诺言每天早出晚归,有时还要在医院过夜,他不在身边我就做噩梦,一个接一个地做,宛如置身在恐怖片里一样,醒来满头冷汗。
睡不好,精神就越来越差。
回家洗了个热水澡,整个人轻松了一些。我把换下来的衣服扔进滚筒里,顺便将储物箱子里需要换洗的衣物一并丢进去,不小心将周诺言早上回来换下的白色衬衫掉在地上,我弯腰去捡,无意中瞥见衣服领口上的红色唇印,认出那是蒋恩爱常用的口红颜色,顿时眼前发黑,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愤然将它塞进滚筒里,倒了整整一袋洗衣粉进去。
误会!
一定是误会,我跟自己说。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头越来越疼,像有一把小锤子在脑壳里不停地敲打。我爬起来去医药箱里找药吃,意外地在书房的柜子上看见沈苏送的小苍兰,上次我跟周诺言说要放到客厅去,可是说过就忘了,大概是他搬进来的。
拿药从它身边经过,我一时不察,袖口勾在小枝上,连累花盆砸下来摔得七零八落。我只好先把药搁一边,去拿工具来清理现场,蹲在地上将几个大瓦片捡起来,忽然在泥块里看到一个东西,我拿在手里细看,竟是一个约有两根手指宽的玉佩!
我不由纳闷,翻来覆去地看,越看越觉得眼熟。拿到水龙头下冲洗,泥土沉淀在玉身繁复的花纹里,我用小刷子一遍遍刷过,然后再放到阳光底下打量,我的心渐渐变得沉重。
还记得和沈苏确定关系后过的第一个生日,他送我一条碧玺挂饰当礼物。为了买那个碧玺坠子,他花光了他的奖学金,在公交站台等车时遇上了贼,放礼品盒的背包被抢走,他一个白面书生追着那个贼跑了六条街,到最后贼都怒了,掏出明晃晃的匕首吓唬他,那个呆子居然不管不顾地冲背包飞扑过去,小贼被他不要命的架势吓到了,手一抖,在他手臂上深深划了一刀,然后惊慌失措地跑了。事后我在医院听他绘声绘色描述这件事,心底都替他捏了把冷汗,当他把玉佩交到我手里,我感动得一塌糊涂。
“这块玉是西瓜碧玺,喜欢么?我在店里一眼就看中,它像为你量身定做的一样。”
“到底是花光奖学金买来的,值得你这样奋不顾身。”我故意打趣他。
“跟奖学金有什么关系……”他有点郁闷,又有点委屈,“还以为你会喜欢,店主说这种料子很难得,雕工细致,上面的纹路也很少见,只有这一个,再找不到一模一样的了。”
“你也只有一个,也找不到一模一样的啊。”我笑眯眯地把它套在脖子上,亲了亲他的脸颊,“跟你开玩笑的,我很喜欢,谢谢你。”
“你喜欢就好。”他笑得很满足,比拿到巨额奖学金都开心。
“对了,我姐姐叫琥珀,你说她男朋友会不会像你这么聪明送她琥珀?沈苏,我爸要地下有知,大概要后悔当初没给我取名叫钻石,哈哈。”我一边幻想,一边乐不可支。
他跟着笑:“你要喜欢钻石,我也送你。”
“不要,那是结婚才送的。”
“反正我们以后也要结婚的。”
“谁说要跟你结婚了?”我笑着叫起来,心里喜滋滋的。
两个礼拜后,我跟方文琳唐宁宁去乡下泡温泉,我摘了那个玉佩放在一边,走的时候忘了拿,等我想起来回去已经找不到了。我怕沈苏知道后要不高兴,于是耍无赖,先发制人跑到沈苏跟前诉苦,不停地自责,他果然转移了注意力,完全忘了怪我,反而安慰我说以后看到好的再买一个送我。我得了便宜还卖乖,打趣说将来要是没找到一个有八九分像的回来,就算送我再大颗的钻石都没用。
想到这件往事,我到现在都觉得内疚。此刻攥在手心的这块碧玺跟被我遗失的那块确实有八九分相似,尤其是玉身的形状和颜色。我当时不过随口说说,想不到他全记在了心里。
在阳台的藤椅上坐了许久,胸口越发窒闷,仿佛有无形的巨石盘踞,令我透不过气来。傍晚时分,我起身给周诺言打了个电话,接听的人却是蒋恩爱,她张口就说:“碧玺你有什么事?诺言现在没空。”我缄默,其实也确实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打之前就没想好,只是忽然之间,很迫切地想听听他的声音。
搁下电话,我回阳台上坐下,继续发呆,看着天空布满了晚霞,再逐渐消褪,夜幕一点点降临,寒意逼人。
两天后,我答应孟元元出席记者招待会。
孟元元拍着我的肩头,对我的答复表示满意,并一再承诺公司在未来将如何如何厚待我。我心不在焉地听着,不做太多回应。
这一切尚未开始,却已令我厌倦。
记者会召开的前一刻,我避开所有人,躲进洗手间给周诺言打电话,一次次按下重拨键,话筒里等待的声音总是从绵长变成急促,最后干脆传来女声标准音提示——“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52书库推荐浏览: 闲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