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想着,他宽慰老人家,“您别着急,我替您出去看看她,或许她正在回家的路上呢!”
“如今,有劳你了!”
“大叔,哪儿的话。我住在这里,打搅多日,心中深觉歉意,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这心中也不至于太过歉疚!”
按着卡侬的吩咐,他寻路找去时,正好看到喀丝丽被几个男人围在中间。
那些男人一个个脸上挂着得意的笑,有人甚至拉扯着她的衣衫……
齐淑云怒从中来——生平以来,他最最瞧不起的便是欺负女人的人渣。
是以,当他出手教训他们时,并没有留任何情面。
那些个地痞一个个被打的哭爹喊娘,纷纷落跑时,口中还不忘撂下狠话,“小子,你给我等着!”
他就那般站着,眼前凌厉,语气森然,“好,我等着你们!”
只要你们不怕死,他不介意送他们上西天!
打跑他们,齐淑云急忙走过去,想要伸手扶起坐在地上死死护住药篓的喀丝丽,心下不觉好笑,自己都快被人欺负了,居然还死抱着这个不放。
当真是个倔强的小姑娘!
“放心,我我不是坏人。目前我住在你家,算是你的客人。因为你父亲担心你迟迟未归,怕你出事,才让我出来寻你!”
他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可见着这样的她,让他的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情愫。
或许是惊魂已过,或许是他的声音像一汪泓水,清涤了她受伤的心灵,让她有了抬头的欲望。
喀丝丽永远也不会忘记,看到他第一眼的惊艳。
黑色的裘袍,并不是太合身,或许是父亲的衣裳吧,穿在他的身上并不突兀,反而增添了一丝英气,衬着他英俊的脸庞,让她一时间看的竟然失了神。
齐书剑呢,也看着她,说不惊艳,是不可能的。
这一路上,他也算是阅女无数,还是第一次看到喀丝丽这样的女子,清丽的容貌,并不像孟国女子那般白皙,小麦色的脸上带着大胆,眸中却藏着羞涩,就那么直直的看着她,直看进了他的心中。
那是他除了妹妹之外,第一次牵起一个女子的手。
那一次,是他生平第一次有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生的冲动。
对于他们两人之间的事,卡侬乐见其成。于是,很快,他便娶了喀丝丽为妻。
婚后的他们,异常幸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段时间,他当真是忘记了孟国,忘记了爹娘,忘记了家……心心念念想的看的都是她!
喀丝丽呢,也当好了一个妻子的身份,甚至想要在卡侬百年之后跟着他回去,回去他的故乡。
用她的话说,“嫁夫随夫,你在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家!”
齐淑云笑的很是满足,将妻子搂在怀中,嘴角的笑泄露了他的幸福,“你是我的妻,自然我在哪里,你便在哪里了。”
“将来,我带你回去见爹娘,相信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她从他怀中抬起头,担忧的问,“会吗?”
对于这一点,她很是担忧。
听说,汉人的习俗相当的复杂。听他描述,他的家世似乎相当的优渥,到时候,她还配得上他吗?
“傻丫头,乱想什么?”
“我的爹娘是世界上最最明白事理的父母,就像你父亲一般,并没有因为我不是草原人,就不将你嫁给我,反而成全了我们,不是吗?”
“天下父母的心意皆是一样的,都希望我们能够过得幸福,懂吗?”
“可是,我什么都不懂,不知道你们汉人的礼仪,不知道该如何孝敬公婆……”
他的食指轻轻点住她的唇,制止了她的说话,“这些你都不需要会!”
“喀丝丽,到时候,你就将那里当成自己的家,按着自己的心意随意做事我保证没人会不喜欢你的!”
她这么惹人怜爱,谁会不喜欢她?
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这么幸福的过下去的。
他以为,总有一天,他会将她带到父母跟前,自豪的告诉他们,他娶妻了!
可是,他却永永远远的失去了她!
故事讲到了一半,齐淑云扯了扯唇角,牵出一抹无力的笑。
乔书剑呢,听得感慨,没想到,他竟有如此福气,觅得如此娇妻。如今没有带回来,怕是人早已不在了吧?
“往事已矣,想开就好!”
“我知道,有时候我总会在想,她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怕是还活着吧。可是从那么高的悬崖上掉下去,哪有生还的可能?”
何况,当时她的腹中还怀着孩子!
齐淑云不敢深想。这三年来,他一直告诉自己,她还安好,只是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似乎只有这样告诉自己,心里的疼,才会减轻一点,再减轻一点!
不是没有找过她,可是他翻遍了崖底,始终没有寻到她的任何踪迹。
“淑云,人活一世,切记活得清醒。因为清醒,所以悲哀!”
“你我二人,皆被一个情字所累。如若不是活的这般清醒,如今的我们又怎会如此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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