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忆长卿_七弦lyre【完结】(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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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埋着头,一直一直在按手机。

  一个数字,又一个数字,然后是“嘀”的一声,接通了。

  她从来没有把他的手机号码存在电话簿里,但是那几个数字,已经在她的头脑中生了根。

  她想起刚刚开始见面的时刻,他挑着眼角微笑,漫不经心:“徐长卿,是一味药。”

  徐长卿,是一味药,能够医得了他的心,却不知道,能不能医得了他的身。

  往事有如烟花,瞬时过眼,呼啸来去,她想起九月的香山,漫山的黄叶,他背着她,一步一步的下山去。

  恍如隔世一样。

  戒指戴在手上,亮晶晶的一圈小小的星子,她摘下来,对着天光晃了一晃。

  钻石还在,忽然一闪,那广告词说得真好,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她从窗户里向外看,北京雨季苍青的天空,像是浸透了水汽的琉璃,有重叠的楼宇,马路上人流如蚁。

  她忽然很想念西安,西安宽广的街道和法国梧桐,那一座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墙,她还跟他约好,会在明年的情人节里,一起走去,就在城墙上走一圈,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

  电话在响,一直都在响,他从来都没有设过彩玲,又或者这一只电话是特殊的,只是“嘀”的一声,又一声。

  单调的重复。

  或许这一只电话,就一直在哪一个角落里孤独的响着,等到电池耗尽,也就永远的沉寂下去,也或者下一个嘀声过去,会有一把清朗的声音响起来,带着一丝丝的慵懒,拉长声音叫她:“长卿啊——”

  谁知道呢?

  ——我是人世间微茫的一叶,致最最崇高的命运。

  2008年4月11日凌晨二时零四分

  阿湘于帝都

  [全文完]

  后记

  写完文章,发现自己很激动。

  真的很激动,最后这一天里,总共写了一万二千字,而情绪激涨,汹涌澎湃,故事结束得恰到好处,戛然而止。

  刚刚好,我的心情,故事的脉络,文字的走向。

  不至于拖得太长,到后来发生疲惫。

  这一篇文章首次尝试着没有列大纲,而是先设定出人物的性格来,然后故事有大体的脉络,保证一个整体的架构。

  这一种写作方法真的很好,起码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很多的时候我的人物都会跳出来,在那里自说自话,我这个当作者的只要记录下来就行了,故事情节自然流淌,简直就是有如神来之笔。

  而人物的性格,也会鲜活。

  我的故事很简单,只是写了一个认真的女人和一个不认真的男人,他们相爱着,在命运之前有疑惑,对人生有思考,比如幸福的定义。

  长卿有的是一种孤勇,我觉得她不像现在的女人,太理想主义,像是活在梦中,可是她是活生生的女人,有血有肉。

  我写明君,写他是大解风情的男子,与他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斗斗小嘴说说闲话,都会觉得心情无限美好。

  然而这毕竟只是外在。

  女人最最需要的,还是爱情,哪怕这爱情只有针尖那么一点,只要是真挚的,那么无论做了什么,也都是值得的了。

  这几天无事翻书,居然找到98年的一本读者,上面有一篇文章,写“张学良将军与赵四小姐喜结伉俪”。

  张学良将军绝对不是因为长得帅才名传千古的,西安事变足够他青史留名,而那一段旷世的奇缘却会让很多的人爱上他,比如我。

  少帅成就了赵四小姐,而赵四小姐,也成就了少帅。

  我一直一直都坚信,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姐妹们,也都会像我一样的想法,我们毕竟是女子,如果爱上一个人,我们会甘心的为了他,去做什么样的事情,哪怕千里关山,前途叵测,道路泥泞,甚至不惜一死。

  就像赵四小姐,就像王佳芝,就像令狐冲的小师妹。

  前提是,爱他。却不知道,他值不值得。

  值得了,成就一段千古奇缘,不值得的,黄土一抔,玉殒香消。

  只是很可惜,似乎这个世界上,还是不值得的为多。

  此为后记。

  注:徐长卿,真的是一味药。

  题目出自《送严秀才还蜀》,作者王维。

  宁亲为令子,似舅即贤甥。别路经花县,还乡入锦城。

  山临青塞断,江向白云平。献赋何时至,明君忆长卿。

  2008年4月11日凌晨二时二十二分

  阿湘于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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