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听清楚,还问:“什么?”
他没好气地把她扔在车座子上,又发动了汽车,这才拿桃花眼撩她:“死沉死沉的,背着本来就累得慌,还要说话。”
她一面揉刚才撞在车门上的脑袋,也生气:“我又没说非叫你背我,是你愿意,早知道是这样,我宁可爬,也不找你。”
她发了一阵无名火,然后就像散了的炮仗一样,消了,他的脸却阴了起来,闷声不响的开车,她好几次从后视镜里偷偷的看他,他明明知道,也不理,她从来没有见他这副样子,心里头不由得有一点害怕,下车后也是阴云罩顶,不言不语,却还坚持着把她送到楼上,随后在她的手里面塞了什么东西进去,头也不回的走了。
她张开手掌,是一瓶正红花油,才刚在路上停了一会儿,原来他是去买这个。
她有一句话在心里,一直没敢说出口去——大男人家的,至于嘛,小气,小家子气。
这是他们第一次吵架,虽然还不算有多么的熟悉。很久很久以后,长卿才想明白一点,吵架是因为动了真情,如果老是带着面具,那么永远都是笑脸。
他很长时间都没有过来找她,他们两个在一起,从来都是他在创造机会,或许她只是他一时兴起的点缀,兴致败了,也就丢弃,而她的生活毫无变化,除非是在路过花店的时候,会忍不住的探头进去,瞧一瞧里面的白色玫瑰花,然而那一种花太昂贵,她后来从来都没有见到过。
艾莎莎知道后,难得没有大喊大叫,只是故作深沉的拍一拍徐长卿的肩膀:“齐大非偶,好自为之。”
徐长卿却不领情:“早你做什么去了,当日哭着喊着叫我把握机会的是谁。”
艾莎莎嬉皮笑脸:“此一时彼一时也,所有的人都要懂得变通。”
长卿居然无语,谁都在讲变通,也似乎没有什么是变通不了的,沧海桑田,蓝田日暖,宇宙那么坚硬,那么巨大的东西都会变化,而人心那么小,那么柔软,若是固执起来,便无可救药。
路过他们一起去过的那些高档场所的时候,长卿常常忍不住抬头,虽然她不承认自己的心中还有奢望,然而她所期望的那个玉树临风的身影,却真的再也没有出现过。城市就是这样的残酷,明明知道在同一座城市里,在路上偶遇的概率几乎是零,这个城市这样的大,人那样的多,人和人之间的交往,除非是刻意,若凭缘分,几乎没有可能。
所以现代都市里会出现相亲这一种产物。
徐长卿如今就坐在上岛优雅的厅堂里,藤椅的吊索上面有缠绵的花木,音乐有如流水一般,极缓慢极缓慢的流淌在空气之中,在这样的氛围之中,便连大声说话也似乎成了一种罪过。她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贤良淑德的回答对方的每一句话,对面的西装革履似乎也觉得这样的谈话过程是一种享受,微微一笑,又开始了第五十七个问题。
长卿说得嗓子都疼了,心里叫苦连天,只觉得脸上的那一张淑女假面就像传说中的人皮面具,带的时候长了些就微微的翘起些角角,她一只手情不自禁的去扶额头,西装革履却也细心,问:“徐小姐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长卿微笑着摇头:“奥,不,我觉得今天的音乐实在是太美,让人忍不住想要全心全意地聆听------”
话音未落,忽然听见有人“咦”了一声,“原来你在这里啊。”
那声音极熟悉,近在咫尺,她的身上一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顾修明的一只手已经极自然的扶着她的肩,笑眯眯的道:“我找了你好一会了,谁想到你在这里,你不是说今天要吃法国菜吗,快走吧。”
或许是他的笑容太美,或许是他的眼光太亮,徐长卿居然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西装革履在对面坐着,眼珠子几乎要弹出来,瞧一瞧这个,又瞧一瞧那个,满心狐疑:“徐小姐。”——对长卿,“他是谁?”——对顾修明。
长卿这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是在相亲,面对两个男人,她只觉得自己的头一个足有两个大,正不知道如何解释,顾修明已经彬彬有礼的伸出手去:“你好,我是长卿的男朋友。”
一直到坐在车子上,长卿还在忍不住地呻吟:“完了完了,顾大少爷你害死我了,晚上我妈的电话追过来,非得骂死我不行。”
他的眼睛一撩:“你愿意相亲我不管,我只是听着这种无聊问题头大,特别是还有人跟个小学生似的毕恭毕敬的回答。”
长卿闭着眼睛,有气无力:“十万个为什么也比魔音穿脑好啊,横竖见过这一回就没有下次了,不然我妈那头逼过来,总没有个完。”
他只开车,不说话,过了一会,忽然“嗤”的一笑,长卿问:“怎么了?”
前方就是红灯,他把车子停在斑马线的这一头,闲闲的答:“我忽然很感谢他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我发现我从来都没有像今天了解你这样的全面过。”
长卿在后视镜里狠狠的瞪他一眼:“那你还要过去管闲事。”
他笑,桃花眼睛弯弯的瞧着她:“那可不行,再问下去就该是三围体重了,我怕会有傻子不管不顾的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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