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竟然...
我从床上坐起来,觉得腰都被劈成了两半,手都抬不起来,脖子边一圈都是青紫,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被谁虐待了,我时常怀疑男人和女人根本不是一个物种,不然为什么他一大早就可以爬起来去公司,而我开了三个闹钟还起不来。
这该死的陈深,下次一定要让他尝尝清心寡欲的味道。
手机叮了一声,收到一条消息。
狗子:【昨晚的服务很满意 小费在床头柜 下次再接再厉】
我瞥了一眼床头柜,还真有一张支票静静地躺在那。
嘿我这暴脾气。
我编辑了几个字发过去:【技术差评 今晚不用来了】
等了一会儿,就没见他再回,估计被我噎死了,我傻笑了半天。
如陈深所愿,我一到公司,就有好多人问我关于朋友圈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关于:真的假的,怎么泡到的,太帅了这三个话题来展开,一上午,听得耳朵都起了老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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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办一个轰趴晚宴,我其实挺想去,但是我知道回家跟他说了以后肯定会拉长脸,路上正愁怎么和他说这件事儿呢,回家才发现他还没回来。
我今天加班到八点多,到家已经是九点,只有小花在我身边蹦来蹦去,像只不知疲倦的沙皮猪,兴奋得要命,尾巴快要摇上天,我直觉有些不对,搜寻了一圈儿之后,发现那天我放在客厅书架的一本很喜欢的书,掉在桌底,缺了一个脚,已经没眼看了。
我钻到桌底捞起那本书,心里隐隐作痛,上面还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我那天拿到客厅打发时间,后来忘记拿上去。
才过了一天,就阵亡了。
我蹲下,唑了唑,把那只傻乐的狗叫过来,一把抱在怀里,心里想着今天要不要吃狗肉,转脸抱着那本残疾的书,胸口痛了半天。
陈深回到家,看到我躺在沙发上,安静如鸡,小花也乖顺地蹲着,可能见到了前所未有的画面,逼逼叨: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我:“刚刚我把小花打了一顿,我在想养狗是不是一件错误的事情。”
他:“你终于认识到这个问题了。”
我:“我最喜欢的书被他咬坏了。”说着把那本残疾的书拿出来,放在他面前。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冲我扬眉:“所以?”
“我觉得有必要再买一本。”
他点了点头,好像觉得我的观点很客观,可采纳。
我:“...这本签名书很难弄到。”
他瞥了一眼那本书,哦了一声。
我像看着鬼一样看着他,放平时,他早就眉头都不皱一下,说:买。
今天这是魔怔了?
我跳下沙发,再跳到他身上,树袋熊似的勾住他的脖子,晃了几下,说道:“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作者,他好像还和你们公司合作来着,我电视上看到的。”
他:“是。”
我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
他:“免谈。”
我:“为什么!?”
他傲娇地说:“这个人既没有我帅,也没有我有文采,写的两本书勉强能看看,你要他的签名,还不如要我的。”
我:...
无话可说。
求书事件最终以失败告终,我把小花送回奶奶家两天,意图是想让他饱尝母子分离之苦,好解我丧书之痛。
后来有一天我无意在客厅的书架上发现一本一摸一样的书,书是崭新的,书页上的签名也完整无损,捧在手上,好像变成了一杯奶茶,很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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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不解,我和陈深这两种,没有一点点相同爱好志向的人,怎么会走到一起,还领了证,妄图在接下来的人生中忍受对方的各种小缺陷呢?
刚结婚那会儿,有一天,我被尿憋醒起床去撒了泡尿,他早就没了踪影,睡的地方也早就没有了温度,我看了看手机,周日,早晨五点半,本该是坠入梦乡的大好时光,可他...
我一觉再睡下去,起来已经太阳晒屁股,落地窗帘一拉,满屋子太阳的味道,感受周末给予人类幸福感,又想到幸福感使人懒惰,懒惰使人变胖,果然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我下楼觅食,看见他已经坐在餐厅的餐桌上慢悠悠地喝着咖啡,那气质,简直是英国皇室查尔斯王子,好不气派。
我心情大好,突然关心他:“你今天怎么起那么早?”
他:“有事做。”
我:什么事儿?”
他:“开会。”
我:“这么敬业?”得早上五点开会?我觉得作为他公司的员工应该挺苦恼的。
他平淡地看我一眼:“难道像你,懒惰成性。”
我?他???
我:“第一次看见有人这样埋汰自己老婆的。”
他:“那是因为你的老公太优秀,不用太自卑。”
我:....谢谢您嘞,可别商业自吹好吗。
陈深老说我睡相不好,一点儿也不像女人。
自从小花进我家,它就变成了我的儿子,我对它宠爱有加,只是后来那几天,陈深一直很消沉(至少我那么觉得),我觉得他总对小花怀有莫名的敌意,所以晚上抱着小花睡,他被我抛弃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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