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粼看着一幅小大人模样侃侃而谈的李玫,心里酸涩难当——一向骄纵任性的李玫这一世这样乖巧,怕是被继母打过无数次才学会的吧?!
李玫已经快要十二岁了,个子似乎长了不少,可是依旧是太廋了啊!
他望着李玫,沉声道:“过来!”
“……”李玫的长篇表白被胡粼打断了,只好小心翼翼地走到罗汉床前。
胡粼单手支颐,一脸的不耐烦:“把你的手伸出来!”
李玫害怕他,乖乖地把十根红肿的胡萝卜伸了出来。
胡粼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储物袋里掏出了一个白玉盒子,打开盖子,用右手食指蘸了一点,拉过李玫的手,一根一根指头地抹了起来。
这个药膏是半透明的,闻起来香喷喷的,抹在手上热热的,李玫觉得很舒服。
李玫的冬天冻手由来已久,她娘早死,没人管她,自她记事起每年冬天耳朵手都是要冻的,冻的时候没啥感觉,最难受是晚上睡觉躺在被窝里,只要一暖和起来,冻肿的地方就钻心的痒,痒得她恨不得把皮肉都挠烂。
到了公子这里之后,因为有善良的小槐哥哥,她倒也没做多少活,只是这手一年冻就年年冻,她也没有办法。小槐哥哥帮她抹了不少药,也没有什么效果,该冻还是冻!
胡粼帮李玫把手背上也涂了一层药膏,涂完药膏,他轻轻端着李玫的小手掌,均匀地在抹了药膏的地方揉搓着。
李玫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优待,诚惶诚恐之极,忙道:“公子啊,真不用抹了,小槐哥哥去年冬天天天帮我抹药,今年我不还是冻了?”
胡粼动作一顿:抹药?还天天抹药?
他满怀的妒意再次腾腾燃起,眼尾上挑的狐狸眼微微眯了起来,看向静立一旁的老槐,幽深的黑眸好像倒入深潭的墨汁,慢慢散去浓密的黑色,露出绿宝石般的幽绿:我只不过闭关一段时间,老槐你就胆敢染指我的玫娘?
老槐身上冷汗直流,正要五体投地竭力解释,李玫却惊讶地望着胡粼,稚嫩的声音打破了满室一触即发的危急情势:“咦?公子,你的眼睛怎么是绿色的?”
胡粼眨了眨眼睛,眼睛已经是黑色的了,面无表情:“你看错了。”
李玫知道自己刚才明明看到公子眼睛由黑变绿,还是那种宝石色的好看的绿色,可是公子怎么就不承认呢?虽然心里不认同胡粼的话,她依旧做出一副恭顺的样子:“是奴婢看错了!”
胡粼面无表情:“以后再提一次‘奴婢’,给我……”
老槐凝神看着他,想看看公子有什么好主意。
李玫也专注地看着他,想听听公子有没有惩罚人的好创意——要知道她继母可是只会拧她的耳朵打她的手心。
胡粼本来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这两个人露出如此期待的表情,只得继续说道:“就给我洗一次脚!”
老槐一脸的失望:公子这个时候不是应该说 “以后再提一次‘奴婢’,就陪我睡觉”么?看来公子真不是萝莉控啊!(不要和漠漠我认真啊,说什么宋代没有这样的词语,认真你就输了!)
李玫滴溜溜的大眼睛先看向胡粼穿着靴子的脚,再看看他纤尘不染的白色丝袍,最后看向胡粼漂亮干净的脸,暗暗推测公子的脚一定不会臭到哪里去。
到了用晚饭时间,老槐摆饭的时候,李玫习惯成自然站在那里端着碗盛饭,被胡粼瞪了一眼。她忙解释道:“奴婢干惯了活,不干就难受……”
胡粼眉毛挑起起来,轻轻道:“奴婢?”
李玫垂下眼帘:晚上该给公子洗脚了!
不过,她还是很雀跃的:公子的脸蛋和身材都这么好看,到底脚是臭呢还是臭呢?
想到一个美男子若是拥有一双臭脚,李玫就觉得那是多么可喜可乐的一件事啊!
因此,她对给胡粼洗脚这件事,简直是充满了期待好不好!
晚饭胡粼只是随意喝了几口稀饭,并没有吃多少东西。他认为自己上一世之所以吓死了李玫,就是因为平时在李玫面前隐藏过深,李玫才会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因此,他预备这一世要温水煮青蛙,慢慢地让李玫接受自己的“不同凡响”,这样的话,万一他现出原形,她就不会太害怕了。
比如他辟谷这件事情,他先是少吃一点,慢慢的一点不吃,李玫看着看着不就习惯了?
晚饭后,胡粼拿着一本书倚在罗汉床上看。
李玫走在前面,老槐端着热气腾腾的泡脚桶走在后面,两人一起走了进来。
“小槐哥哥,放这里!放这里!”李玫指挥着老槐把泡脚桶放在了罗汉床前。
她笑得甜蜜蜜地望着胡粼,声音温柔极了:“公子,我给你洗脚!”
胡粼面无表情地伸出了穿着布袜的脚。
李玫跪在床边,大眼睛满怀期待,轻轻脱去了胡粼右脚的布袜。
第七十三章
胡粼盯着李玫,想不明白李玫大眼睛中闪耀着的无限的期待究竟是什么意思。
李玫笑盈盈望着胡粼的脚,发现他的脚骨肉停匀细致白嫩,线条非常的流畅,就连指甲的形状也很好看。她捧起胡粼的脚,凑近闻了一下,一股沁心脾的清香扑鼻而来,非常的好闻。
52书库推荐浏览: 平林漠漠烟如织 种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