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下午,林卉她舅妈的妹妹张秀丽来了。
张秀丽只有三十二岁,因为没有好好保养,看起来像四十岁的样子。不过她看起来慈眉善目的,笑起来眼睛眯眯的还挺好看。
“阿姨,我家就麻烦您了。”林卉给张秀丽递上一杯热茶,还把家里最好的一把椅子端来给她坐。
张秀丽有些不好意思,“使不得使不得,我来是干活的,又不是来做客的。”
她把茶喝完便从林成庆手里接过小峰。
可能是她没生过小孩,所以特别喜欢小孩,何况小峰还是个未满周岁的奶娃娃,她抱在手里稀罕得紧。
林成庆见张秀丽喜欢孩子,他脸色好看了些,从墙角拿把锄头,说:“你带着孩子,我去油菜地锄锄草。从明天起,我就得去修路,小峰就劳烦你了。”
张秀丽红着脸说:“我既然是来带孩子的,肯定会尽心,你放心吧。”
林成庆点了点头,转头看向林卉,“你赶紧收拾东西,芳茹等会儿就要邀你上学了。你在学校一定要好好读书,家里的事别操心,都安排好了。”
林卉见她爹脸色好许多,还说了这么些话,便笑着“嗳”了一声。
她觉得,她爹应该是放心把小峰交给张秀丽阿姨的。
没几天,班上所有同学都知道林卉和陈兰现在不是一家人了,平时没事就笑着议论她们俩。
因为林卉成绩好,有一半同学向着她,说她终于可以不当陈兰的姐姐了。
当然也有一半人喜欢和何美华这种当官的女儿在一起玩,自然向着陈兰,说陈兰终于不用在林家吃苦,可以去县城享福了。
林卉懒得理会这些,一心读她的书,另外再好好学唱歌和跳舞。
上文艺课时,何美华又因为跟不上节奏被林卉踩了几脚,何美华打算好好收拾林卉一番,却苦于没有办法。
陈兰给她出了一个主意。
星期五的晚上,黄老师来给大家上课,何美华还蹲在地上翻着书包,翻着翻着就哭了起来。
黄老师皱眉道:“怎么了,何美华你还上不上课了?”
何美华哭道:“黄老师,今早我爸给了我八块五毛钱,现在怎么都找不着了!刚来这里还在呢,因为我来得最早,寻思着没什么事,我就拿五毛钱出去买零食吃,这一回来就……就不见了,呜呜……”
黄老师心里一惊,她瞅了瞅大家,有点不敢相信,难道这二十几个人之中还会有小偷?她觉得唱得好不好或跳得好不好是次要的,人品才是最重要的。
她最讨厌人品不正的人!
“何美华,既然你丢了钱,那你还记不记得你那八块钱是啥样的,是一块一块的,还是五毛五毛的,或是一毛两毛的?”
“都是一块钱一张的,每张上面还有我写的‘何’字呢!”
黄老师愠着脸,严肃看着几排女主,“这样吧,要是有谁拿了就自个儿站出来吧,这样我至少不报给学校,你也只不过不必来上文艺课,不会被学校点名通报批评以至于将来在同学们面前抬不起头来。”
大家异常安静,没有谁站出来。
林卉在想,这个何美华到底是真丢了钱还是在找事?
平时何美华大手大脚花钱,八块钱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她此时却哭得那么委屈,好像掉了几十上百块。
黄老师见无人站出来,还挺诧异的,心想难道这个小偷真的不怕被搜出来?
黄老师是不会放过小偷的,说:“这样吧,你们退后,我和何美华来搜布包。”
大家都穿着舞蹈服,根本没有口袋,只能搜包,而且大家布包里都是装几件刚才换下来的衣服。明天就是星期六了,大家钱都花得差不多,如果有零钱,顶多几毛或一块,是不可能有八块钱的。
何美华眼疾手快,很快从林卉的包里翻出八块钱!
如她所说,都是一块钱一张的,每张上面还写着醒目的“何”字。
林卉哑然,吃惊地看着何美华,“怎么可能,我是不可能偷钱的,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偷过别人一丁点东西!”
何美华咬牙切齿地说:“事实摆在眼前,你还想抵赖?”
林卉瞧着何美华那得意忘形的样子,瞬间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何美华给她下了个套!
平时何美华挺没脑子的,林卉实在疑惑,何美华小小年纪是从哪儿学来的这种害人的本事?
☆、13.第 13 章
黄老师简直不敢相信地看着林卉,在她眼里,林卉可是她最喜欢最得意的学生啊。
“林卉,你解释一下吧。”
林卉直视着黄老师,目光坚定。
“黄老师,我没有偷,肯定是何美华自个儿放进我包里的,她想害我,希望我被赶出文艺队,她看不惯我已经很久了。”
黄老师听得目瞪口呆,还有这种操作?
这简直颠覆黄老师对这群学生的认知,说起来她从小到大都挺顺的,在文工团被几名军官追求,她不知选择谁才报名躲到小镇里来。
她活到二十岁,都没遇到过什么栽赃陷害的事。
如今眼前的林卉说得头头是道,凭何美华与林卉的关系,何美华确实有陷害林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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