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你这小姑娘也是有点能耐,竟然一路过关斩将伤了我们十六个兄弟,秦四哥吩咐下了,这小妮子细皮嫩肉得很,给兄弟们享用了,哈哈哈哈哈……”为首的那个黄杉人对着我放狠话。
我擦了擦嘴角的血,轻笑道:“不是伤了你十六个兄弟,是杀了,快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了,呵呵……”
那黄杉人用力捏着我的下巴,用一副嚣张跋扈的嘴脸看着我,又拍拍我的脸说:“小丫头,死到临头了就别这么嘴硬了,亏你碰到的是我们,要是程公子要就把你剁碎了!不知好歹!”
我身上一共受了十六道刀伤,又吃了李二狗的一掌,不死就已经是十分坚强了。只是实在是太可惜,我这番过关斩将,竟然连秦老四的影子都没有碰到,太不甘心了……
“秦老四在杭州为非作歹,早就该死了,就算我今日不臭扁他一顿,他也自有天收。哈哈哈哈……我自己了断就好!”我狂笑道,将地上的刀捡起来,准备给自己一个了断。
“叮!”的一声,我手中的刀给谁打落了,可是这人好生菜,妈的打落我的刀救人就救人,妈的暗器还把我擦伤了。本来十六道刀口,现在又多了一道了。我干!
此刻忽然从远方传来一把少年的声音:“这人我要了!”
我心里的第一反应是:呸!
只见有一个青衣少年人从后街从容地走走出来,他扬了扬手,再次道:“这人我要了。”
此刻,原本围着我凶神恶煞的几个大汉突然面面相觑,僵硬地扯了扯嘴角,恭敬道:“程公子,秦老大说这姑娘是分给我们兄弟的,平日里秦老大给程公子送的姑娘还不够多吗?”
“我程喻要多一个不行么?”这少年想必也不是十分有底气,说话也不见得多么理直气壮,于是这少年僵硬地也硬生生地将我抱了起来,一溜烟地跑了。
我有点无语,来的时候倒是气概,溜得时候倒有点像老鼠蹿街了。
他把我带进了一间颇为整洁干净的屋子,有床有桌子,重要的是有药酒。这个少年穿着倒也算是朴素,前前后后看不出他是个公子,却像个小老弟,一路上我一句话不说,毕竟我还没有摸清他的路数。
我对此人的第一印象便是,来时嚣张跋扈,但凡真的死到临头了就夹着尾巴走。
我轻笑了一声:“怎么,秦老四手下的人也这么乐意救人的么?”
“救你一个行不行?”他道。
“放屁!恶心,我需要你救么?放我下来!”我怒道。
“行行行,我放你下来,你能不那么凶吗?” 这少年一边埋怨一边将我平稳地安置在木床上
“滚。”我对他吼道。
他抬手正想把手撘在我肩膀上,缓缓道:“你身上十六道刀伤,还受了李狗一掌,你就……”
“闭嘴!”我恶狠狠地盯着他。
这个少年将他手放下来,我浑身都是脏,浑身都是血,跟野外受伤的野狼我觉得并没有什么区别。
任我发疯了一轮之后,他终于忍不住发脾气,一手掐着我的脖子,警告着:“你再发疯试试?”
他的眼神犀利,仿佛是透骨钉一般凉,深深地将我钉在灰土墙上,我一动不敢动。
“这才听话。”他慢慢道。
我忽然发现,这个少年凶起来,似乎比我凶。
这几天他除了帮我治伤,也没再做点别的了,就是偶尔出去,估计是找秦老四吧。不过在他安置的屋子里,别人也没有怎么敢冒犯过。
就这么渐渐渐渐地相处,渐渐渐渐地不再那么讨厌他,渐渐地生了情愫。
我知道,生了情愫,事情就不再是那么简单了。
程喻说我很特别,和其他姑娘不一定。当然不一样了,一样了我早就死了,更别说遇到他了。
第一次程喻说:“我喜欢你。”的时候我还真有点不可思议,起初我还笑他无聊,还不停地问自己:“哟,传说中的爱情就是来得这么容易的么?好像有点太假了吧。”
我调侃道:“我似乎没有特别到这种程度吧,让你一眼相中?”
“一眼,只需要一眼。”程喻坚定地说,“我喜欢你。”
“成,反正我横竖也没什么吃亏,随你的意。”我笑了笑,自认为这段情爱荒诞可笑,可不失为轰轰烈烈。作为秦老四的仇人,却和秦老四的手下谈一场风月,我段花也是蛮厉害的。
就这么简简单单,每日上山捉捉鸟,听听风,听听他说的鸿鹄之志。起初我甚至觉得,此人实在是唠叨得打紧,所说的什么鸿鹄之志好像也不怎么现实。但是日子久了,我倒也觉得他反复唠叨的那些东西,竟变得有趣了起来了。
每天看夕阳,看他,已经成为了我此间最大的乐趣。
作者有话要说: 顾名思义,桃花劫
☆、桃花劫2
我与程喻,相处了有两年,我愈发觉得程喻当真不是个东西。
毕竟是梦,这两年的时光似乎过得十分飞快,所有的画面在我脑子里飞快地过了一遍,甜蜜的越发少,痛苦的越发多。似乎在这两年的回忆过程中,唯有这几句话让我最为印象深刻,死死地刻在我心尖,始终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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