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必须在没有任何人看见他的情况下,设法将尸体弄出去——无论他能否像带个醉汉似地轻轻松松将佛雷迪带下楼去——这么一来假如他一定得做任何声明,他可以说佛雷迪于下午四点或五点离开他家。
他胆颤心惊地等了五或六个钟头,直到夜黑得让他察觉他不能再等。地板上那座山!
他根本就不想杀他。佛雷迪和他那令人生厌的卑鄙猜疑,实在碍不着什么。汤姆坐在椅子边上,把指关节弄得咯咯作响,全身颤抖。他想出门散步,却害怕留下尸体躺在那里。
必须有些嘈杂声,当然,倘若佛雷迪和他一下午都在聊天喝酒的话。汤姆将收音机频道调至一个播放舞曲的电台。或许他可以喝一杯。这也是行动的一部分。他又倒了双份马丁尼,并加了冰块在杯里;他根本不想喝,但他还是喝干了。
琴酒只强化了他原来的想法。他站着俯视佛雷迪裹在皱马球外套下那具又长又笨重的躯体,他无力也无心处理,虽然它很碍眼,他认为佛雷迪的死实在是悲惨、愚蠢、笨拙、危险及不必要,而且对佛雷迪本人而言也很残忍、不公平。当然,也可以说佛雷迪活该!谁叫他是个自私又愚蠢的混蛋,竟怀疑自己的好友——狄奇当然是他好友——性偏差而嘲笑他。一想到“性偏差”这个名词,汤姆笑了起来。哪来的性?哪来的偏差?
他看着佛雷迪,刻薄地低声说了句:“佛雷迪·迈尔斯,你是让你自己那下流的想法给害了。”
第十六章
他终究还是等到将近八点。因为七点左右是最多人在公寓里进进出出的时段。七点五十分,他晃到楼下,确定布菲太太未在大厅走来走去且房门没开,而佛雷迪的车内也真的一个人影也没有——他下午曾一度下楼来查看这辆跑车是否属于佛雷迪。
他将佛雷迪的马球外套丢到后座,再回到楼上,跪下来拉起佛雷迪的一支手臂,围在他脖子上,咬紧牙关,用力一抬。他颠了一下,猛将软绵绵的尸体朝肩膀拉高了些,下午稍早他曾试过能否抬得起佛雷迪,当时佛雷迪的重量压得他在房间内走不上两步。此刻佛雷迪依然重得不得了,但差别是他知道自己现在无论如何得将他弄出去。他让佛雷迪的双脚拖地以减轻重量,并设法用手拉上门后开始下楼。走下半层时,他听见有人从二楼一间屋子走出来,遂停下脚步。等到那人下了楼走出大门后,他才开始一颠一簸地继续往下走。他拿了狄奇的一顶帽子遮住佛雷迪的头部,以免他沾了血的头发露出来。前一小时喝的琴酒与茴香子酒,让汤姆丝毫不差地达到预期的酒醉状态,他自认可以因此无动于衷且平稳地迈开脚步,同时也能勇敢甚至鲁莽地碰碰运气,毫不退缩。第一个关卡,可能发生的惨状就是:他还没将佛雷迪弄到车子那里,便先让他压垮了。他发誓下楼时一步也不休息。他确实没休息。再也没有人从屋内走出来,也没有人走进大门。待在楼上的那几个钟头,汤姆曾左思右想地预测可能发生的每件事——他才走到楼下,布菲太太或她丈夫正巧从屋子里走出来;他昏倒,他和佛雷迪两人因此被人发现平躺在楼梯上;他为了休息不得不放下佛雷迪,却再也抬不起他……他在楼上的屋里翻来覆去想象这些情景,痛苦难堪——因此平安无事地下楼,让他觉得像受了魔法保护似的一路自在地滑行下来,尽管他肩上的负担沉重。
他隔着两扇玻璃门向外望。街上看来正常,一个男人正走在对面的人行道上,但人行道上总是人来人往。他一只手打开第一扇门,再用脚踢开,扛着佛雷迪走进去。他在两扇门之间调头将佛雷迪移到另一边肩膀,一瞬间他为自己的体力感到某种程度的骄傲,只是不久他就察觉,他放下来休息的那只手臂,实在疼得他步履蹒跚,那只手臂累得连圈住佛雷迪的力气也没有。他更用力咬紧牙关,摇摇晃晃地走下大门前的四级阶梯,臀部撞上石柱。
人行道上一名朝他走近的男子放慢脚步,仿佛要停下来,但却继续上路。
万一有人走过来,汤姆想,他会用力吹一口茴香子酒气在他脸上,如此一来,不必问,大家也知道怎么回事。去他们的,去他们的,去他们的!他跌跌撞撞地走过人行道边栏时一连咒骂了好几声。路人,不相干的路人,目前有四人,不过只有两人瞥了他一眼。他停了一会儿等汽车经过。接着他快速地走了几步,一口气用力将佛雷迪的头及一边肩膀塞进开着的车窗内,塞了大半截,因此他不得不抱着佛雷迪的身体在车内调匀呼吸。他东张西望,一会儿瞧着对街路灯亮光下方,一会儿看看自家门前那处阴暗的角落。
此时布菲家的么儿正好从大门跑出来,瞧也不瞧汤姆这里一眼便直奔人行道。接着,对街一名男子走近距车一码之内,但只略为惊讶地看了佛雷迪弯着的身体一眼。佛雷迪的姿势目前看来近乎自然,汤姆想,实际上佛雷迪看来像是探头进车里和某人说话,倒是他才真的看起来相当不自然,汤姆知道。但他想,在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家家自扫门前雪,人人井水不犯河水。如果这里是美国——
“需要帮忙吗?”一个人用意大利语问。
“呃,不用,不用,谢谢。”汤姆一脸醉意地笑着回答,“我知道他住哪儿。”他口齿不清地再补一句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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