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走进庭院,余光里忽然瞥见一抹妃色,他猛地抬头,眼前顿时一亮。
年轻女子神态平静,白皙的天鹅颈傲立着,一步步向他这边走来。
果然还是来找我了。
宋鸣鹤一时有些懊恼,方才不留神和人多聊了几句,早知道应该早些回来的。
自己毕竟对她有愧,陶枝什么也不讨不要,反而叫他心中难安。趁着今日,把能许她的都许了,或许自己就不会这样没着没落总想着她了。
思及此,宋鸣鹤俊朗的面孔上露出如往常一样的笑容,“陶——”
陶枝连眼神都没有偏离一分,默不作声地越过他,一步步向府外走。
宋鸣鹤下意识地伸手一抓,留住了她的袖子,神色晦暗不明:“……枝枝,你找我有事?”
陶枝一回头,越过他的脸见到门里站着的廖清欢,轻轻一笑甩开他的手。
“硬要说,还真有,”她半侧着脸,睫毛纤长,鼻尖小巧,细腻得如瓷片一样的脸庞上唇色分明,“你夫人房里的丫鬟辱我骂我,叫我实在难过,若是可以,别用她了。”
宋鸣鹤神色更复杂:“我应你。除此之外,没了?”
“没了,”陶枝瞳孔清澈如泉水,漾着释然的微光。她唇角一弯,小小的弧显出来,“你我之间,早就没了。”
宋鸣鹤瞳孔一缩,还要说什么,廖清欢适时柔柔出声:“夫君……”
宋鸣鹤回过神,走到廖清欢身边,安抚地搂住她肩膀。
再抬头时,已经连陶枝的影子都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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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枝右手摩挲左手凸起的骨节,步伐轻快地穿过人群。这只手带给她的并不是加害别人的底气,而是一种安全感,在完全变了样的关系中、在面对自己全新的身份时,这只手就是她的依仗。
不惧于这世上的恶意,保护自己,保护自己喜欢的人。
人潮中各种各样的味道扑面而来,有汗味、馊味,也有女子梳头的刨花水味,有衣袖间廉价的熏香味……混杂在一起,实在不算好闻。或许是因为身上这股冷香的缘故,陶枝的嗅觉异常灵敏,她忍不住在鼻前扇了扇。
这一扇,让她突然闻到一股微微发酸的味道,顺着看过去,视线落在了一个女子的脸上。
是白醋泡过的铅粉。时人爱美,这是个妆品频出的时代,而陶枝做了一辈子大小姐,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对此道很是精通。
眼下倒转回了几年前,女子们还是习惯以铅粉敷面,以此获得润白肤色,但铅粉不似米粉粟粉,久用之后会侵害皮肤,再过一阵就会被人弃之不用了。
陶枝忽地一怔,拳头砸了下掌心,灵光一闪——
后来盛极一时的芙蓉粉,此时还没有出现在市面上。
芙蓉粉是一种润肤香粉,出自宋鸣鹤的雅庄,当年深得皇室后宫青睐,而后列为贡品,一朝把宋鸣鹤捧成了皇商。
宋鸣鹤此人面如书生,但其实是个商户,做的就是梳妆品的生意。若非如此,当年廖家也不会干脆不认她这个闺女,给了丰厚嫁妆然后一刀两断。
爹娘冷漠的眼神如今还历历在目,父亲震怒的咆哮和母亲尖锐的指责,陶枝回想起来,心口忍不住发闷。从义无反顾走向宋鸣鹤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没有家了。廖家不止她一个女儿,她也从来不是爹娘最喜欢的那个,而这一世的自己,已经完全成了他们的陌生人。
陶枝摇了摇头,她重活一世可不是为了丧气而来的。
这芙蓉粉,还是当年她突发奇想,觉得铅粉伤人根本,若能换成石粉蚌粉便好了。而后宋鸣鹤以此为启发,真的着人制成了以蚌粉为原料的香粉,不仅莹白细腻,且有润肤之效,一时京城人人疯抢,再无人用铅粉。
陶枝收回视线,唇角晃出小小的弧。
芙蓉粉的方子就在她脑子里,当年她还闲玩似的制过一回,只要有原料和用具,她就还能再做出来。
而这一次,她断不会把机会拱手送给宋鸣鹤。当年嫁给宋鸣鹤时他十分清贫,制第一批芙蓉粉成品的钱,还是靠她的嫁妆贴补。如今想来,也不知宋鸣鹤时真的喜欢廖清欢这个人,还是单纯需要一个人傻钱多的妻子。
陶枝笑笑,心中已完全不在意,转身进了街旁一家她常去的香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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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天看下来,从胭脂到花钿,陶枝基本记全了现在市面上卖的妆品,心中有了大致盘算。从最后一家小铺面出来时,才发现天色已是黄昏,腹中空空如也。
她想起阿婆慈善的脸,便仿佛闻到了朴实温馨的饭香,抿唇笑了笑。走到街上没两步,不远处的巷子里忽然传来一声惊恐的惨叫。
随后那声音像被人扼住了喉咙,戛然而止。街上的人声不约而同地停了一瞬,而后恢复窃窃私语,脸上眉飞色舞,嘴上却压着小心,像是忌惮着什么。
陶枝有些不解,不动声色地凑近了路边的茶馆,听了一耳朵。
“北楼……”
“看方向是……赵御史家?”
“嘘!北楼办事,不要妄议,脑袋不想要了吗!”
……北楼。
威震九州,无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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