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收回目光,看向成凛,他依旧还是那双装着星辰大海的眼睛。
思索片刻,余笙点了点头。
要说成凛,才是遭受非议,受到中伤最多的人。
从前玩世不恭的性子,经过成谜的无果恋情,一整个手臂的纹身,年少无知的那些叛逆事,都被搬到了众人眼前,让他变成了一个众人口中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
没有人在乎他现在或者以后的改变,没有人愿意试图了解他所做的努力和转变。
仿佛这些黑料,就是罪无可赦的铁证,就该把他钉在耻辱柱上,臭名昭著,人尽皆知。
他听够了那些肮脏言语,看够了那些暴力言论,收够了那些恐吓礼物,甚至是挨够了那些不公和冷遇。
团解散的时候,他就带着那把吉他,远渡重洋,飞也似的逃离了所有的是是非非,安静的去追寻他的音乐,他的流浪之梦。
“没人是不难的,也没生活是不苦的,你觉得值得就成。”
这是在年殊昀和许思朗回来之际,成凛说的一句话。
婚礼上,精致的小教堂里,神父庄严的宣誓,成凛吻上了身着洁白婚纱的未婚妻的嘴唇。
有成群的白鸽飞过,在彩色的教堂玻璃上划下弧线。
余笙坐在席间,与对面的年殊昀隔了一条过道。
年殊昀不是以成凛亲友的身份到场的,成凛的妻子是小有名气的模特,曾跟年殊昀有过几次合作,一直保持着联系,所以他是受了她的邀请。
成凛没表现出什么,还是一副笑脸。
余笙却觉得不痛快极了,她敢肯定,如果单是成凛邀请,那年殊昀定会找个由头推脱掉。
曾经闹得满城风雨的所谓丑闻,即使多年过去,年殊昀也还是不愿意沾上一丁点儿当事人的“荣光”。
不能给媒体留下一点的话柄。
余笙毫不在意的同许思朗坐在成凛亲友的席列。
许思朗身形早已长开,有了大人模样,说话声也不再是甜甜的孩子气,多了丝低沉,却还是把“姐姐”叫得很是动听。
“姐姐,我觉得昀哥变了。上次我好不容易在活动上遇到他,他都不怎么乐意同我说话,刚刚也是,但我真的挺想告诉他,我已经长大了,可以独当一面,我跟他约定的我做到了。”
余笙看着面前垂头丧气的许思朗,鼻间一酸。
“小弟,你昀哥太忙了,我会告诉他的。现在做艺人很辛苦,要自己注意身体知道吗?有时间回家看看,别生疏感情了。小弟还是这么优秀,姐姐真高兴。”
余笙摸了摸许思朗绵软的发丝,笑得有些勉强。
她实在太想痛苦一场了。
为自己,还为所有被年殊昀辜负的人。
婚礼过后的宴会余笙没有参加,单独溜了出去。
余笙在河畔边驻足,那是个年轻的白人男子,一个人背着吉他,拖着音响在一小片空地处站定,蹲下身调试音响,余笙站定在男子的边上,等待着弹唱的开始。
男子穿着简单的体恤衫,腰上系着黄色格子衬衫,浅色的牛仔裤与今天蓝天的颜色颇为的相似。
这是个节奏很慢,很是宁静的小城市。
没有人是风尘仆仆的,也没有急匆匆的。
三三两两的路人悠然的散着步,停下来拍拍照片,喂喂鸽子,亦或者是年轻的情侣搂着腰吃着同一个甜筒,走到台阶便坐下来,娇小的女孩子笑颜盛开着倚在男伴的肩头,俏皮的晃着两条腿。
余笙始终带着恬淡的微笑,一双眸子看着男子调整麦克风和吉他弦,许是不好意思的让余笙等这么久,男子埋在络腮胡子里的嘴唇绽开一个高扬的弧度,吐出的英文带着河水的清凉和日光的温暖。
低沉且温文尔雅。
他想让余笙选第一首歌曲。
余笙侧着头想了一下,便对着男子说道“Hello,Adele`s.Thanks.”
男子看着眼前这副充满东方风情的脸孔,心情很是愉悦,挎着吉他对着余笙微微一伏腰,行了一个极度绅士的礼,笑得露出一口洁白细小的牙齿,“My pleasure.Young beautiful lady.”
一阵微风拂过,吹起了余笙的头发,她将飘到眼前的发丝勾在手指上,顺到了耳后,便专注的等待着音乐的响起。
Hello?from?the?other?side?
I?must've?called?a?thousand?times?to?tell?you?
I'm?sorry,?for?everything?that?I've?done?
But?when?I?call?you?never?seem?to?be?home?
这一段是余笙最喜欢的。
在这样明媚的下午,她本不觉得这会是首伤感的歌。但是,在唱到这段的时候,哪怕就是带点调皮的吉他伴奏,依旧让余笙的心如坠深渊。
在男子完美的转音里,余笙的心脏像是被紧紧攥住了似的,仿佛不能呼吸,不能感受跳动,不能控制眼泪一样。
她依旧在这个恬静美好的时刻里,不出意外的落泪了。
只因为这首,Hello.
这首歌,曾经是她最喜欢与年殊昀一起听的歌曲,甚至痴狂到要将自己和年殊昀的手机铃声全部设置成这首歌,为了防止混淆,自己的是原版,年殊昀的是男歌手翻唱的版本。
后来恰巧的一次,年殊昀与余笙的手机同时响了起来,相差几秒的相同旋律就这么在不大的空间里奏响,男生一句,女生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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