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也不急,咱们不如先将话剧给改编出来,到时候一并拿去,一来表示咱们的诚意,二来也正好请宝先生斧正指教一番,这样胜算更大。”
“不错,而且这部小说十分特别,要将它搬到舞台上去其实很困难,首先这‘三寸金莲’就没法实现啊,咱们可都是天足,难不成还要请几个小脚女子来出演么?”
听得此话,女孩子们倒冷静下来,还真是的,这整篇文章就是由一双‘三寸金莲’串联起来的,女主角香莲也是因这一双脚才开启了那悲剧扭曲的一生,可以说这部剧缺什么都可以,唯独缺不了“小脚”。
“这倒是不用,要是真叫小脚女人来演,那不等于自己扇自己嘴巴么,那样就完全与这篇小说所要表达的主旨背道相驰了啊,你们知道京剧里有一门技艺叫翘功的么,那正是专门模仿三寸金莲的,那些扮演小脚女人的演员都会穿上仿小鞋做成的一种类似高跷的软翘鞋,从外面看着与三寸金莲几无差别,咱们到时候也可以穿那个啊!”有人提议道。
“不行不行,那翘功我也知道,那是打小就要练的一门功夫,看着简单,可里头的功夫和学问大着哪,咱们穿上那个只怕连站也站不稳呢!”立马就有人反驳了回去。
王稚萍想了想道:“不要紧,话剧嘛,本来就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咱们看那些话剧里的青葱骏马,也不过就是画着马头的纸板而已,打人耳光,不过就是一人挥手做打人状,另一人同时偏头捂脸做被打状,这些表演只要能使观众看得明白,也并不影响什么呀。”
“没错”说完她站起来,慢慢在众人面前走了一圈,步子迈得极小,走得极慢,走动时也不弯膝,看着很是怪异。
众人不解,突然一个女孩拍掌笑道:“稚萍,你这是在学小脚女人走路是不是!”
王稚萍微笑点头,众人恍然大悟,是啊,她们可以通过动作、行为来表演一个小脚女人啊,而且可以更加夸张一点,将小脚的痛楚和不便都表现出来。
“好了,这些问题咱们都可以慢慢解决,现在还是先将剧本写出来吧!”王稚萍拍板道。
自《三寸金莲》发表以来,《自由谈》的发刊量和口碑可谓是节节攀升,甚至一度超越主刊《申报》了,于是报社便决定让其脱离出来,不再作为《申报》的附报发行,可以根据销量来自行发刊。
这下子唐才常可就得意了,那就好比媳妇儿脱离了婆婆的管束,从此便可以与读者毫无顾忌的相亲相爱啦。唯一的烦忧便是《三寸金莲》的篇幅不够长,已然连载完毕,开始集结成书了,而他们报社又没有足够有分量的小说来接档,渐渐的销量又开始回落了,让那些羡慕嫉妒得眼红的同行们总算平复了些心情。
唐才常也拿这种局面没办法,只能厚着脸皮不断去信,请求宝先生再开新文了。
民国时期就是这样的,往往一个有名的作者就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撑起一份报纸,甚至很多作家在成名后都创办了属于自己的报纸,专门用来刊登自己写的小说,或者出现一个作者同时给七八家报纸供稿,每日连载七八部完全不同的小说的情况,可以说很流弊了,比现代那些日更几万字的大神们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冬秀的小说倒是写得极好,然而相比于这个时代的文人来说,她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低产,算一算她写作至今,不觉已近十年,却不过才出了三部小说而已,而且还都不是长篇小说,若不是小说实在写得好,恐怕早已被人遗忘了。
她自己也反思过了,说来无外乎两点原因:一是她不像那些文人那样好名,这名气对她来说不仅带不来好处,反而还要惹祸,所以写作不如其他人那样有激情,二来她也对金钱无感,生活在小乡村的宅院里,有钱也无处花去,钱对她来说早就失去原始的魅力了,所以她没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那种动力,自然对于写小说一直有种可有可无的态度。
再有,用毛笔写作实在太费心力了,一天三千字就是她的极限了,况且她的小说又还需要哥哥江耕围再誊抄一遍,那真是极其浪费时间的,而且很多时候她的写作速度完全跟不上她层出不穷的脑洞和灵感,这也是她一定要打细纲的原因,否则写着写着好多精彩的点都要丢了,这又是一个费时的工作,她又注重保养,从不肯废寝忘食点灯熬夜的来写,速度自然慢得不行。
她现在才对古人发明的文言文心服口服了,不说其韵律优美,单简洁明了一项,就能让白话文败得找不着北哇,其实在冬秀看来,如果不是钢笔的出现,恐怕文言文也没那么快退出历史的舞台呢。
不过,她还是喜欢用钢笔来写白话文。
冬秀转动着手中的钢笔,看着纸上的字迹,十分满意。
钢笔不同于毛笔,可谓去其筋肉存其骨质,本身就自带刚毅凌厉,无端就显出几分强硬来,没那么容易从笔迹上辨别出男女来,而且冬秀前世临摹的便是硬笔书法,师承庞中华,讲究的是端正均匀、美观大方,所以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察觉是闺阁女儿所作,何况她哥哥江耕围压根就不会写钢笔字,即便想要给她誊抄,那也是无能无力了。
这只钢笔还是沪市的唐才常寄给她的呢,自得了这只笔,冬秀倒如得了神兵利器一般,突然就想展现一下自己的神功盖世了,如唐才常所愿,她又开了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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