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兔子们被熏的憋不住了便会窜出来,到时候可要眼疾手快,咱们比赛看谁逮的多!”大将军王一边熟练的生着火,一面捏着鼻子和他打赌。
浓烟进洞,兔子却没有如愿从浓烟里窜出来。
“应该弄条撵兔细犬来守着,咱们捡现成的多好!”沈雪琛在一旁抱怨道。
“细犬对咱们这类人可不太友好!”大将军王皱着眉头说道。
“那就应该带几个小狐来,他们四条腿总赛过咱们两条腿的,抓起兔子来胜算更大!”沈雪琛开玩笑说道。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沈雪琛提到带小狐来抓兔子时,被烟熏的着急的一窝兔子们便红着眼睛窜了出来,却不是从浓烟滚滚中窜出来,而是从不远出的另一个洞口窜出来,原来他们百密一疏,少堵了一个藏的极其隐蔽的兔子洞口,沈雪琛心道,这下可糟糕了,烟估计是白熏了,这一夜也是白等了,隔着这么一段距离追过去,这被熏恼了的兔子可不会在原地等他们去逮,但他还是豪不犹豫的冲向了兔子。
在沈雪琛扑向兔子的瞬间,速度最慢的那一只兔子活生生从他身前逃了出去,他扑空在草地上额头还撞上了大将军王的额头。
他气鼓鼓的抬起头,便看见大将军王左手撑地,额头被撞的发青,右手却拎着一只正在扑腾着的兔羔子。
大将军王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指着手中拎着的兔羔子和沈雪琛炫耀道,“雪庵,我赢了!”
“我说,你怎么逮了一只小兔羔子,我瞧它浑身上下都剔不出三肉来!扫兴,扫兴!”沈雪琛观看着他们守了一夜的战果,悻悻的摇着头说道,反正不管夏王元崇是个怎样的人,他以大将王胡冲的身份出现时倒是平宜近人,不拘尊卑礼数的。
“逮它可不是吃的,我可是要送人的,所以专挑的小兔崽子抓的,本来逮了两只老了又放了,老的不如小的长的好看!”大将军王右手高高的拎着兔子的耳朵和被毛,语气中不无得意的说道。
“在这野地里又冷又冻还挨烟熏,到头来竟连兔子肉都没的吃,以后再干这种事,你可千万不要再找我!哼!”沈雪琛气鼓鼓的哼道。
“你和我打赌逮兔子输了我都没管你要赌注呢,你朝我哼什哼?!再说,兔子又不是你逮的!”大将军王怼回了他,然后拎着兔子颇为神气的左摇右摆的晃着走了。
后来,他才晓得大将军王逮的那兔子是送给巫女靓媛的,为的只是巫女靓媛那面纱后面那几不可察的微笑。
沈雪琛常听人说,女人若是陷入爱情会变成傻子,看着眼前的大将王,他觉得,男人如果陷入爱情大概会变成疯子。
☆、第 64 章
那一对年轻人爱的如火如荼,自以为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够阻隔两情相悦之心。
但他们终是太年轻,不晓得这世上人心险恶,不晓得有天地间有多少人想着要拆散他们,又有多少人想着利用他们这份感情,更是有人想着两者兼收兼得。
大将王被夏王一道密令派去边疆平叛,到达边疆时,大将军王才发现,夏王原本应充派给他的五万精兵却只到了二万人残兵,剩下的三万精税人马却迟迟不见踪影。
大将军王只得领着二万人马与叛军浴血奋战,幸得叛军内部产生了内讧,他们才侥幸得胜生还,就在他们得胜的时候,夏王派出的三万精税人马才姗姗来迟。
纵使事后夏王惩处了来迟的援军首领以慰战死的英烈们,但是当大将军王在得知巫女的死讯的那一刻,他但对夏王仅剩的一丝信任也不复存在了。
在大将军王出征平叛后,夏王便以是否派发三万精税人马做要挟,逼着巫女动用异能给他寻找三百异能之士,巫女殚精竭虑的给夏王寻找异能之士之时,怎的也不会想到,夏王答应给她的事情根本就没打算兑现。为了能够尽快寻来三百异能之人让夏王早日派发援军,巫女喝下了预言族呈供上来的罂粟酒,这种酒除了能激发人的潜能外,还会使人致幻。
夏王觊觎巫女的美貌已久,而巫女染上了罂粟酒的瘾,正好给他提供了可乘之机。
夏王令人在巫女饮用的罂粟酒中加大了罂粟汁的份量,在巫女产生严重幻觉的时候,夏王假装成大将军王乘虚而入玷污了巫女的清白。
而王后又是一个悍妒之妇,她着人将“盾牌”的流言传至巫女耳中,使得巫女以为这世上本来就没有大将王胡冲这一号人,一切都只是夏王因为觊觎她的美貌而编制出来的阴谋诡计而已。
夏王元崇将巫女软禁于宫内,王后元曦却扮做好心将巫女放了出来,却又暗中着人报告给夏王巫女出逃的讯息。
巫女的车马在逃避夏王追捕的途中从悬崖绝壁上滑落,尸骨无存。
大将军王打的最后一场仗,也许以大将军王的聪明,他从一开始就晓得了,夏王派他去打这一仗的目的,不是为了克敌制胜,而只是为了扫除他这个“盾牌。”
元崇是君,而他胡冲是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从出生的那一刻,他们的命运仿佛就写定了,只差了不到半个时辰,元崇便是扛起宗族大业的高山,而他胡冲只能隐姓埋名的做那平淡冲和的水。
可惜造化弄人,早他一刻出生的元崇天生是个病秧子,而他的身上却带着高贵的孔雀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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