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雾丝毫没有影响魔族士兵。他们只是看到罗翌忽然停下了手中的长剑。没有片刻犹疑,万箭齐发。
罗翌凭直觉躲闪,却还是被一支利箭穿透喉咙。血染长袍,与喜服混为一色。黑雾消散,他瞠目欲裂。一只灰鹰盘旋不去,发出阵阵悲鸣。终于他倒下了,嘴角咧出一抹微笑。
灰鹰南飞,带去他最后的思念。
“清潼吾妻,见信如别。犹记初见,眉眼盈盈,惊鸿翩翩。青梅竹马,两情相悦。十年心迹十年梦,岁岁年年,心心念念。怎奈烽火惊日月,男儿誓死卫江山。一朝身故,别无他念。愿卿珍重,另觅良人相伴。唯叹今生未有缘,待重结,来生愿。”
第4章 魔族入侵起乱世
五年后初春,魔军卷土重来,攻陷邺城。
“娘,我好怕!”四五岁的女童在母亲怀里惊醒,低声啜泣。母女俩蜷缩在倒塌的墙根下,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这里曾是他们住了五年的家,是一家人安心的所在,如今却被战火毁于一旦。
“灵儿,别怕,有娘在!”郑玄一边抚摸着女儿的头发,一边安慰道。
“爹爹去哪里了?他不要我们了吗?”
“爹爹,爹爹很快会来找我们的。”郑玄说着绝望地望了眼城门的方向。破城之日,她的丈夫丁鸿被魔族的士兵抓了去,已经两天杳无音讯。
郑玄还记得那一日,经历十几天的苦战之后,城头还是插上了魔军的旗帜。朝廷昏庸,邺城的守将早就弃城而逃。对邺城的老百姓来说,谁当皇帝并不重要。但是他们害怕。魔族嗜杀的传言让他们不寒而栗,不得不纷纷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她的丈夫丁鸿也参加了战斗。普通百姓对战训练有素的军队,结果可想而知。
丁鸿原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铸剑师,五年前带着妻子郑玄隐居邺城,以打铁为生。两人有个女儿名唤丁灵,生得乖巧伶俐,明眸皓齿。四五岁已然瞧出美人胚子的模样,长得一点也不像父母。父亲丁鸿五大三粗就不必说了。母亲郑玄约莫二十出头,本该颇有些姿色的年龄,奈何面色蜡黄,一脸病容,眉间一颗硕大的黑痣显得颇为突兀。
天色渐明,晨曦为笼罩在愁云惨雾中的邺城镀上一抹金黄。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渐行渐近。郑玄对着女儿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抬眼望去,是一小队魔军,绣着“魔”字的旌旗迎风飘荡。士兵们披着银色的铠甲,骑着棕色的战马飞奔而来。二十几人的队伍整齐划一,丝毫不乱。难怪魔军所到之处战无不胜。郑玄在心中暗暗惊叹。
队伍以飞快的速度经过,郑玄恍然间在队尾看到了一个似乎非常熟悉的身影:来人体型矫健,宽肩窄腰,皂色的劲装外披着一袭青色长袍,简朴而素雅,俊朗之气浑然天成。目光不自觉的被吸引,直到背影消失在街巷深处,郑玄方才缓过神来。
是他吗?
料峭的寒风透进略显单薄的衣衫,吹散了纷乱的思绪。再怎么兵荒马乱,生活总还是要继续的。郑玄紧了紧孩子的外衣,站起身来向城南方向走去。
他们夫妻在邺城生活了五年,认识的人并不多,唯一的至交冯玉住在城南,以贩马为生。他的妻子阮绮原是大户人家的庶女,因家道中落嫁给了冯玉。阮绮颇通文墨,长于计算,是里里外外一把好手。他们有个儿子叫冯熙岩,与丁灵指腹为婚。
街上冷冷清清,幸存的百姓大多都躲在家里闭门不出。城里魔族把守的士兵并不多,听说大部队都去攻打不远处的邯郸城了。郑玄带着女儿一路躲躲藏藏,走了大半个时辰才摸到冯玉家中。
两人绕到僻静的后门,正巧碰上冯玉夫妇。阮绮连忙把娘俩让进屋里。
“天这么冷,孩子穿这么少冻坏了可怎么办呀!快,赶紧进屋暖和暖和。我去拿件岩岩的棉袄来给灵儿穿上。冯玉,你赶紧的,去厨房端两碗热粥来。”
郑玄赶忙谢过。不一会儿,热腾腾的米粥端了上来,散着清香。第一次,郑玄觉着米粥那么美味。丁灵喝完粥,穿上棉袄,小脸恢复了红扑扑的气色。毕竟是孩子没什么长久的烦恼,跟着冯熙岩去里屋玩闹了。厅里剩下冯玉夫妇和郑玄。
“冯大哥,你有没有丁鸿的消息?前两天,他被魔军抓走了,一点消息也没有。”郑玄说着红了眼眶。
“弟妹不要太过担心。我听说魔军急需一批兵器,邺城方圆五十里的铁匠都被征了去。丁兄弟手艺高超,想必不会有生命危险。如今安心在我家住下,待我再去打听打听。”
“是呀,你先这住下。旁的我们从长计议。”阮绮轻抚着郑玄的背说道。
“多谢大哥大嫂!”形势所迫,郑玄也别无去处。自己一个人倒还好,带着个孩子在乱世中要想回千里之外的故土,怕是千难万难。
“对了,我听说驻守邺城的是魔亲王,魔君的结拜兄弟。”冯玉常年贩马,为人慷慨圆滑,与三教九流都能打成一片,消息渠道颇多。
“据说魔君把邺城封给了他。此地离邯郸不足百里,进可攻,退可守。等攻下邯郸,魔族就将都城定在那里。魔亲王已经下令征召民夫,赶往邯郸。凡有男子十五以上,六十以下的都要应征。我要是去了,家里就剩下老弱妇孺,可怎么办呐!”
“夫君放心,家里一切有我。何况战乱之时,马匹是重要物资。夫君且去想想办法,看能否继续贩马,总比当民夫强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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