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开庭,相宛愣愣地站着被告席上,看着自己家人站起来,爸爸妈妈都像老了几岁。这么多媒体知道了,不知道网上闹到了哪个程度,R
L还还不好。
相家家大业大,受影响的概率不大。
她再往后看,没有程晏,但是竟然看到靳家一家,甚至还有远在北京的程老爷子。
于朔然宿海蓝在,公司的人在,很多人都在。
相宛眼眶红了。说不出来是什么心情,不后悔,但是难过。这么多人为她担心,这么多人爱她。
所以她要坚持住,她没做错。她会出去,告诉所有的媒体,她无罪。
***
才进警察局那会儿,相宛已经经受过无数次的审问,这会儿庭审现场,她已经能够淡然应付。她律师昨天也说了,无论对方律师怎么问,她都只需要照实说。
照实说,她本就没做错什么。如果有人要杀你,或者你的爱人,他手里有枪,你除了一击致命,没有任何别的办法。放在美国,相宛这种情况进警察局录个口供就能保释出来了,因为证据链太明显。
孟风垣有枪,枪上只有他的指纹且没有别的擦拭过的或者纤维的痕迹,证明除了他本人,没人碰过他的枪;弹道和警方在腾冲的线人身上种的子弹吻合,证明他在赶来高黎贡山前,已经杀过至少一个无辜者;他的电话里有好几通和陌生人通话的记录。
而孟风垣从昆明赶去腾冲用的借口,竟然是他发现了飞鱼的踪迹,和上级申请出勤被批准。
明显贼喊捉贼。
有足够的证据链说明孟风垣是飞鱼在警局的间谍,所以孟风垣是有杀程晏的理由的,为了保护爱人,相宛不得已射杀了孟风垣。
相宛从没见过孟风垣,案发地点除了程晏的线人,和飞鱼的人,没人知道。线人的死亡时间,和孟风垣到达腾冲的时间先后顺序吻合。
飞鱼已经很久不公开露面,他手下的人也极谨慎。相宛如果没有去找过程晏,死在高黎贡山深处的就是程晏,飞鱼现在却还在逍遥。
通过程晏口述飞鱼外貌特征,总局已经拿到了飞鱼的画像,全省通缉下去。据悉有人举报在德宏看到过飞鱼,但是警察赶到的时候,飞鱼已经跑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很快会有更多关于飞鱼的资料被发现。他逃不了多久的。
这些都是通过程晏知道的,尽管相家人现在都恨死程晏,却还是让律师去找程晏。最大程度交换信息,确保胜诉。
***
审判人问相宛,对公诉人提出的故意杀人罪她是否认罪。
相宛清晰地回答:“本人认为罪名不成立,不认罪。”
而后是漫长的询问。
“请问被告人,是否承认这把弓箭是你所有,是你携带进入高黎贡山的无人区的?”
“是。”
“请问被告人,你在出门来寻找男朋友踪迹之前,选择携带杀伤性武器,是否就做好了某种攻击他人的准备?”
“反对,辩方律师是在误导我方辩护人。去一个明知道很危险的地方,带武器防身并不为过,何况弓箭不属于管制武器。”
“反对有效。”
“那么再请问被告人,你通过追踪器这种不合法途径获得你男朋友的位置信息,他本人是否知情?”
“他不知情。”
相宛没有任何犹豫,必须撒谎。这种问题不伤大雅,但会影响程晏。
“也就是说,在你男朋友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告诉任何人他去了哪里的时候,你却能知道他的位置,去找他,而不受到他的质疑?”
“反对,辩方律师问的问题和本案无关。”
“反对无效,公诉人可以继续。”
相宛咬着唇,看了自己的律师一眼。上一个问题她回答不知情的时候,他就扶了一下额头,暗示他不赞同她撒谎。
“请被告人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除去这次,我总过只找过他一次。难道警察就不是人,不能有感情,谈恋爱?分开两年,总过就见……”
公诉人迅速打断相宛的感情牌,提出新的问题:“所以被告人的男朋友因为工作出事,你带上了武器去找他,是有预谋的?”
相宛愤怒了,气得有些头晕:“因为他是警察,出事濒临丧命,甚至失去一条腿,用‘工作出事’四个字就可以概括?”
审判长敲了敲木锤:“请被告人稳定情绪,正面回答公诉人的问题。”
相宛哪里稳定地下来情绪。
真真是太可恶,程晏为了国家为了人民,冒着生命危险甚至放弃爱情去做卧底,在他们眼中也就是一个工作需要就能说完。太不值得了……
相凌泽看不下去,低下头用手遮住眼睛。
他娇生惯养,从小到大几乎没受过任何欺负的妹妹,为了一个男人,委屈到如斯地步。
把程晏千刀万剐都不足解他心头之恨。
相宛深呼吸好几次,才压下情绪,镇定下来回答:“没有,我带弓箭去只是因为知道出事地点在荒郊野外,怕有野兽,带去防身的。”
公诉人停了一刻,立刻又问:“你箭法这么好,精准到一击致命,在射出那一箭之前,你有没有考虑过那是一条人命,你无权决定他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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