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不搭后语,强词夺理之极。
简莹冷笑:“妈,那我提醒你,少惹简夭,她就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宁愿吃苦也不吃亏,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以说,“敌人”果然是最了解对方的,以简莹单纯的头脑,竟也对简夭有了最本质的认知。
“什么吃亏什么砸脚,她在家里横行无忌,不就是仗着你爸疼她?现下家里就我一个大人,她不听我的听谁的?”祝梦萱软下口气来:“好了,我也是,跟你个小孩子发什么脾气……莹莹,你就别操心了,让她来,妈保证你是世界上最闪亮的公主。”
而她祝梦萱,是唯一的女王。
“你不说是吧?行,我打电话给她。”简莹掏出手机,就要拔简夭的号码。
“莹莹,别胡闹了。”祝梦萱按住她的手:“请帖都发出去了,要来的总会来,不来的,自然不会来。”
简莹一怔,随即泄气。没错,简夭就是这么个人,来或不来,都只会自己拿主意,哪里管她这个“主人”欢迎还是不欢迎?说不定,这个电话打过去,又是自取其辱。
只得恨恨踢了一脚餐椅。
“好了,乖女,今天什么都别想,好好梳妆打扮,美美的做公主。妈妈还要去盯着现场布置和食物准备,你自己乖乖在家,一会按摩师和化妆师都会上门来了。”祝梦萱恢复好心情,拍拍简莹的脸蛋:“我女儿真美啊,就跟妈年轻时一模一样。”
简莹面无表情转身。
祝梦萱也不放在心上,和简莹相反,最近几天她是春风得意,事情出奇顺利,简夭连名下唯一一套房产都卖掉了,接下来的日子,不是寄人篱下就是外出租房,哪样都不会好过。
至于她的简夭科技……名声都臭了,还怎么去发扬光大?
而这才刚刚开始呢。
等母女俩的战争结束,简夭睡醒。
陌生的床和枕头都不太舒服,明明很困,却还是闹到凌晨才睡着,一夜乱梦。醒来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记不起。
没有俞乐原,屋子里也是一片空白。
简莹的生日宴是下午5点迎宾,6点开席,算一算,足足还有7个多小时。
无聊。
昨天的暴雨足足下了半日,入夜方停。推开窗,碧空如洗,又是一个艳阳天。夏天就是这样,喜怒无常,来去无踪,除了满地落叶,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简夭随意披件睡裙,趿着拖鞋,走进俞乐原书房。找到笔墨纸砚,打算练会儿字。这是她和俞乐原在一起时最常做的事,就当是消磨时间了。
书桌宽大,案头尚摆着几本学术论著。简夭怕墨汁滴落到上面,便把它们都收到书柜中去。一不留神手肘撞到柜门,“唉哟!”痛得她下意识松手,五六本书都砸到地板上。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站着待疼劲过去,简夭才弯腰来拾,一本打开的笔记本跃入眼帘,清秀俊逸的笔迹中,赫然混杂着一张画像——齐留海,直长发,含笑的凤目,勾起的红唇,线条简单,神韵十足,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简夭只觉心跳漏了一拍。
捧起笔记本,画像旁边,有一行小字:思之如狂。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司马相如的《凤求凰》,写尽男女之情的美好与思念,原来,这也是他的心情吗?
简夭把手指轻轻覆在画像之上,沿着线条,揣摩着俞乐原的笔法走势,想象着他落笔时的神情。软软的,热热的,欣喜而又酸涩的——正如她画他的无数幅画。
无处渲泄的爱恋,和无人分享的甜蜜,唯有画出来,一诉衷肠。
俞乐原,俞乐原,俞乐原。
简夭明明想笑,眼眶骤然发热,却已泛起泪光。这场十万八千里的征程,本以为遥遥无期,哪知终点在此。
把书和笔记本按原样放回书桌,简夭返身,从昨天搬过来的纸箱中翻出几个画本,轻轻摆到书桌另一边。
然后,她乖乖按照俞乐原的要求,出去买早餐吃。小区门口有一家肠粉店很地道,叫一碟牛肉肠,再加两个菜包子,连午饭的量也有了。
肠粉现蒸,要等十来分钟。简夭坐在临街的位置,落地玻璃通透明亮,刚好有一掌宽的面积能折射后方街角风景。不经意间看去,有个戴着墨镜的男子举起相机拍照。
咔嚓,相机亮光一闪。
简夭不动声色移开目光。
吃罢早餐兼午餐,简夭施施然开始逛街。紧邻绿景苑便有一家高档商业中心,从一楼化妆品专柜,直逛到五楼儿童天地。周日人潮如涌,墨镜男纵有通天之才,也跟丢了好几次。
最后一次实在又饿又渴又累,干脆蹲在大门口喘气——老子不干了!
简夭却大包小包飘然而过,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朝墨镜男抿唇一笑。墨镜男狼狈地别开头,怀疑下一秒她就要走过来抢相机。
当然没有。
简夭神采奕奕回到家中,把自己的被套枕套床单桌布牙杯梳子由黑白灰一概换成粉色系,和她现在的心情配了个十足。
忙活完这些,精力依旧百分百,正要再想件事情来折腾,门铃响了。忙忙奔过去开门,忽地有点怯,踮脚贴着门上的猫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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