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他们俩的名字几乎无论在什么名单上,都被编排在一起。这样听到他称她和他为我们,确实是有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
“我就不当电灯泡了,我男朋友回来接我的,”周衡扬突然凑到段执一身边,用阮颐可以听见却装作不想让她听见的声音,‘悄悄’地说,“阮颐可是个宝藏女孩。学霸你要加油哦。”
“好,那我们就先走了,今天麻烦你了,你们回去时路上小心。”段执一装作听不懂周衡扬话里的意思,冲她笑了一下,又转头对阮颐说,“走回去可以吗?我今天没开车。”
一起…走回去?她有些恍惚,似乎灵魂出窍,上帝视角看着自己的躯壳正跟在段执一的左边。无人喧哗,无人打扰,像她十多年来缄默的爱恋,两个人就走在那段晦涩的时光里。
“你现在…是在上次我们碰面的那家医院工作吗?”阮颐打破了沉默,虽然这个问题在几周前周衡扬就已经问过了,但这好歹也算是她先开的话头。她没有将头偏向他,直直地看着前方,仿佛刚才提问的那个人并不是她。
“嗯对,现在在心外科。”
“真好,你很喜欢学医吗?。”
“嗯,挺喜欢的。”身旁的人似乎想起了什么,轻轻弯起嘴角。
“我有几个高中同班同学也报的医学专业,现在有一半都改行了。听他们说读大学的时候整天和尸体打交道,有时候要做实验没时间休息,只能围着尸体吃盒饭,到后来已经修炼到连诈尸都会觉得平淡无奇的地步了。”
“哈哈,”段执一笑得开怀,阮颐不禁朝他的脸上望去,那人的嘴角依旧没有抚平,他依然像从前一样坦然地看着她,似乎愿意把所有的事情都与她分享,又似乎他所有的一切都与别人无关,“学医很苦的,对女孩子来说尤其吃力。吃饭前我来迟了,就是为了一个手术。”
她下意识低头去瞄了一眼段执一的手——都说外科医生的手仅次于钢琴家的手,还没好意思仔仔细细看,突然被他打断:“阮颐,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嗯?”原本低下的头猛然抬起,她的脑子有些当机,大概沉默了五秒,她点了点头,轻声说道:“你问。”
对方的脚步渐渐停下来,两人的周围尽是繁华的商铺,此时此刻经过的人,也许过了这一次就再也不会碰见,想起这种落寞的擦肩而过,似乎和段执一此刻没有光亮的眼神有些契合。
“假如你是一个医生,现在你遇到两个病人,你只有时间救活其中一个。一个是醉酒驾驶出车祸还撞伤了两个人的富二代,你如果马上对他施行抢救,成功率大概有百分之八十。另一个是你照顾了半年的小女孩,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成功几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如果非要你选一个,你救谁?”
“这样啊,”阮颐低下头,安安静静地思考,手指把包上的小玩偶正着绕一圈又反着绕一圈,然后一字一句地说道,“那我肯定和你做一样的选择。”
“你知道我会怎么选?”
无论做过多少台手术,从医多少年,在面对死亡时,那些医生即使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悲痛欲绝,却也会唏嘘,也会在无人知晓时偶尔怀疑一下自己,是不是没有足够努力,是不是应该再多坚持那么一秒、两秒。
她看着眼前的男孩,即使他比同年龄的人更加稳重,却也不过是个尚且没看透生死的少年,当自己作为医生的职业道德和生而为人的是非判断在脑子里打架时,当然也会迷茫。
但她知道,段执一一定会做出最好的选择。就像当初,去省城然后出国d是他最好的选择。
“你当然会选第一个,” 阮颐一动不动地凝视着眼前人,直到他也转过来与她对视时,她微微勾起了嘴角,她没有问他为什么两者只能救一个,为什么没有其它的医生去帮他。仅仅是安抚般,一字一顿地说道,“人在病痛面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医生面前也是一样。选择更容易救活的病人施救,是作为医生的职业判断,只要是一名医生,就该明白从走出学校、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起,都不能用情感来影响自己的选择。”
阮颐不喜欢那种冷漠的人,不是长得苍白而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而是你抱着他也知道融化不了那颗心的冷漠。那种感觉像是搂着一块冰疙瘩,融不化它也耗尽了自己。
她喜欢的段执一,虽寡言少语却清醒明朗。所以她能体会在这种选择下,他的无奈和纠结。高二那年,他们年级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篮球对抗赛,看起来最温和的段执一,却在比赛过后,甩开别人递来的毛巾,第一个冲上去抓住对方球队队长的衣领。目睹了那一幕的阮颐,被惊得目瞪口呆。后来从别人口中才听说,原来那个篮球队长花言巧语抢走了他们一班班长的女朋友后,又马上甩了她,找了更好看的小姑娘。班上男生气不过,早在篮球赛开赛之前就决定帮他们班长出口气,结果却没想到,是那个大家都义愤填膺时最沉默的段执一最先替好友出头。
“我救他的时候听到护士说,被他撞伤的其中一个是孕妇,送到医院后,那个孕妇倒是抢救过来了,但怀了几个月的孩子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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