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200X_1名1【完结】(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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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当家用,还说前几天我一下交了那多房租,而赵晰和秦湘又突然撤股了,肯定是不会给我了。所以现在我们得抱成团,共度难关了。

  我点头,眼睛有些湿,去洗手间洗了手巾。

  走到他面前给他擦着脸上的油灰。

  他先是一愣,接着开始顽皮的笑。

  我小时候就这样笑,那时我像个男孩子。

  爬树摸高的老是弄的脏兮兮的,我妈就这样一边骂我一边给我擦的。

  “以后饭我来做,怎么说你也是一个作家。而且是咱家主要收入来源。”

  “姐,我就爱听你说‘咱家’这两个字,不把我当外人,特亲切”

  我白了他一眼说“你呀,好话受不了两句半。早晚得让人给骗了,还得替人数钱,外加送货到门”

  我们就都嘿嘿笑。

  第14章 回家

  吃饭的时候,季羽说我深藏不露,没想到东西做的这么好吃.

  我觉得他在拍我马屁,不过我爱听.

  他不知道,其实我都偷偷学好几年了.

  从认识陶华,从做他女朋友,从我决定非他不嫁时就开始学了.

  我听人说,想栓住男人的心就得先征服他们的胃,这样他们就不会在外面“偷吃”了,现在看来空有一身本领了.

  季羽说除了她妈,我是第一个让他胃口大开的女人.

  “那女朋友呢?”我问他.

  他笑而不语,象初中时送我情书的少年,懵懂而青涩。

  吃完饭,收拾东西时我才发现他手上的纱布没了,手上是白净白净的一块。

  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又热又痒,就打开了。用针把水泡都刺破了,然后用剪刀把那层皮剪去了,反正留着也没用了,这都是正常的新陈代谢。

  “你傻呀,感染了怎么办?”我骂完他又感紧找了一些消炎药让他吃了,在把一些药片辗碎给他敷在伤口上。

  他就跟那傻笑,说我比医院的护士手法还纯熟,最重要是体贴。

  又说医院的护士弄疼他了,语气还很生冷,距太平淡间的尸体似的冷血。

  我听了他的话,特得意拿的纱布给他包上,这都是我给陶华准备的,只是好久都没用过了。

  他打球不要命,弄破这,弄破那都不知道疼,一见到我就撤娇,这几年我就是他的私人医生。

  想想我们在一起还是有很多值得回忆的东西,只是在爱情的光茫下,他们显得微不足道。

  我有点喜欢那些无名的点滴,而那些情意绵绵当初认为刻骨铭心的事情,都随着爱情的破碎而风轻云淡,华而不实了。

  我也越发的感觉平淡见真知是句至理名言。

  季羽给我开的那扇门,他给我的少的可怜的钱,此时此刻一个小小的玩笑,都那么亲切而真实,

  有些东西反而美的太假,它们穿着绚目的外套顺次登场上演繁华,现在看来不过是瞬间芳华。就象我们年轻的面容,多年后谁又记得起呢?不如一个真诚的笑容永恒。

  我跟季羽说他的构思被作者采纳了。

  他显得非常兴奋,这也算是一种认可吧。

  我说连同那个名字也被采用了。

  他就展开双手在我身边做飞翔状,象个被夸奖的小孩子。

  看着他,我觉得其实如果是开心的,无论你和谁在一起,无论你们是怎样的一种关系,无论是几个人,你的世界就不会冷清,而且充满人情味。

  季羽怕我一个人在房间闷,一股脑给了我他十几篇散文。

  我就轻易了进入了他的世界。

  他很会讲故事。

  他告诉我同样的一主题,可以有不同的活法。

  有时我出去倒水喝,透过门缝,看见他安静的坐在那,手指灵动写着他心中的良辰美景,悲欢离合,我挺羡慕的。

  给别人安排情节,总比活在别人的安排下要幸福。

  陶华现在正在做什么?

  是不是也象我一样捧着一杯水不知所措?它是一杯忘情水,是不是喝下去,就能换我一夜不流泪。

  从此忘情忘爱忘伤悲,陶华此时是不是在唱这首他最喜欢的歌?

  我从前都会笑他一个男人长了一副女人的声线。

  可当他捧得校园歌手大赛第一名推开众人跑到我面前,把我高高的抱起时,我在众多眼神下光芒万丈,我骄傲的不得了。

  现在看来,他依然有一颗男人鲁莽的心。

  他上了眼睛的当,一错在错的离我越来越远,然后给我一个背影,彻底的逃离我的视线。最后忘记我有多美。

  是呀,我现在不在美丽了,和容颜无关。

  在他心里有着不可触摸的肮脏。

  他这样一个喜欢唱情歌的人,有时总会忘词,我提醒了他四年多。

  现在他彻底的只哼旋律了,所以他是一个唱情,却不懂情的人。

  爱的不够深刻,我们的爱不成比例。

  周末我去了学校,我觉得无论我和陶华怎样,都和秦湘,赵晰的友谊无关。

  到寝室她们不在,就在旁边的寝室借了椅子坐在门口。

  塑料袋里秦湘爱吃的辣子鸡,赵晰爱吃的甜点渐渐冷掉了。

  我坐在椅子上睡眼朦胧。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从身边走过,带着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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