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一次她终究是失败了。
春夏更迭,森林里处处绽放着生命的色彩。欢乐女神播撒下的种子,全在此时得到了丰满的收获。尽管哪里都洋溢着幸福,但在粉绵羊家的这个院子里,却自营着一份少有的宁静。
两年后的一个清晨,白天鹅信使来的时候,粉绵羊正在菜园的胡萝卜地里忙着采收。粉绵羊看着他把一封棕色的信封投进了信箱里。
粉绵羊微笑着目送信使飞走,心里忽然十分好奇。
——因为她从来没见过棕色的信啊。
当把最后一颗胡萝卜丢进菜筐里,粉绵羊忙提起裙摆朝园外奔去。
走到信筒边时,粉绵羊小心地留意着树底下正赏花品茶的姨母。之前送来了一堆报纸,粉绵羊翻了好一会儿才摸出了那封棕色信。来信轻薄,方方正正的。信封上并没有寄信人和地址,这是一封神秘的匿名信。
粉绵羊的心思并没有被这典朴的牛皮纸吸引多久——她端量起信封上下重重褶皱的折痕——究竟是怎样笨拙的手才会耍出这样的杰作呢?
很快,一道依稀身影仿若闪电般陡然开花在粉绵羊的脑海中。紧接着,她的嘲笑,也在那刹那间跌回了原点。她跟被山坡田园上被雷劈的稻草人似的发愣。提着围裙的手虽然滑落,可她的双眼却从未有过的闪亮。似乎有个声音在耳畔轻轻问:
——是他来的信吗?那个灰色的路人。但他应该对自己一无所知呀。不,原来粉绵羊的确有告诉他的,她家的位置,而且,他若打听一下的话也不难得到。
把它珍藏于怀里时,信封两侧爬满的泥手印让粉绵羊觉得难过。粉绵羊像感冒一样头重脚轻的踱步离开,然后梦游般继续忙碌的农活。
后来的情况就是,满心期待的小情绪和漫天繁星般的猜想可不光是好事——她不但把屋外栽培的花草树木修剪得东倒西歪,还把拥挤的厨房弄得乱七八糟。菲儿姨母大发雷霆,粉绵羊失去了晚饭,揪心的是还要尽快收拾饭桌上可怜的什么都不剩的碗盘。
她思考的甚至已不再是“是谁”这个问题了——粉绵羊像自己的名字那样确定是他。她百般揣摩起他那样的先生会对自己留下些什么惊喜的话语——分享快乐,还是倾诉难过——可这些会有什么不同呢——粉绵羊喜欢他,还有点莫名的仰慕他。这胜过一切。
粉绵羊服侍好姨母睡下。这几年她必须得听着故事才能睡着,不胜其烦地要求粉绵羊读那些被严禁的书籍。其中大半部分都是粉绵羊喜欢的“漩涡中将”的著作,所以粉绵羊也乐此不疲。
屋外安静一片,连森林都快陷入梦乡了。粉绵羊脚步轻快地爬上木梯,然后猴子似的翻进阁楼。路过厨房时她还顺带捎上了桌边的两个红苹果,丢进衣服的帽子里。
小木窗外好一片光影斑驳的月景。粉绵羊啃着苹果,坐在床头,将那信捏在手里迟疑了许久。当肚子饱了些,她还在犹豫。最后,她想迟早都要面对的,所以一狠心就把它撕了开来:
“致大黑鼠小姐,来自诺尔班克斯的问候!”
——大黑鼠小姐?!好吧,她不能否认。
“优恩地区可实在是人迹罕见。足足在森林中穿行了半个多月,才终于闯出来搭车来到了诺尔班克斯小镇。这里民风淳朴,风景盎然,你知道的,可以想象一下北域地区通常的地理人文。今天是第四天了,好大的雪,我仍然待在萨里托的酒馆里不能动身——我觉得我很喜欢这里,很适合,甚至出现了停留在这儿的想法。
今晚的夕阳很漂亮,色彩斑斓。小镇西边的山丘虽然不高,但视野很好,我一直坐到天色刚好能看清下山的小路才决定起身离开。天,你该见识一下这片黑白大地上太阳升起和落下的画面,实在是壮丽。当然了,南方的山川河流又是别样的景致。
昨天我看到有一道纤柔的身影伫立在山顶另一侧的树林边,她同我一样忘我地仰望着天边暮色。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是在朝霞的映衬下她一身雪白像是融入了天地,美极了,几乎生平仅见。后来我离开的时候发现她已不在那里,这令我悔惜万分。下山的小径上我想起了一句可以完美贴切地形容她的词,出自一本我那位身处远方的挚友寄给我的书集: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北域的人真诚善良,简单随性。和他们相处就像在家般轻松自在,毫无顾忌,也没有丝毫压力。他们待我甚至比老朋友还要热上几分。
我在酒馆里帮忙干活,比我年长几岁的萨里托不但提供了食宿,还愿意支付给我每天三枚橙晶作为报酬。我是拒绝的,但这行为让他们感到难过,所以我不得不暂且答应下来,打算等离开时再悄悄塞进枕头下——如果把它收到我身上会像负重了二十公斤那样叫我不得安宁。
小镇里人不多,可忙碌一天后来到酒馆的却并不少的。像南边伐木场的总会穿着筒靴摇进来的亨利,他爱给大家分享趣事,而且讲起话来非要摸着圆滚滚的肚皮才能口若悬河;秃了顶的每天两杯威士忌的年轻人洛克,他的专属坐位就是吧台最左边,他看人聊天,自己却从来不参和,但偶尔发表的看法真是叫人惊艳;还有主观和偏执的杰出代表杰米,他却从不与人争吵;凶巴巴的爱垮脸的壮汉子汤姆,实际上却是出名的好丈夫好父亲……还有很多啦,但是最后还得给你介绍个有趣的压轴人物——爱蒙.爱索——你对他有印象吗?如果你有看大名鼎鼎的《尘埃晨报》,就一定会经常看到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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