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她松开手,蹙眉瞪了他一眼,“瓜娃子。”
他没听清,“花袜子?”
他想了想又说:“傻逼的意思?”
她摊手,“你自己说的。”
两人在附近一家小店就坐,晏归荑让迟澈之把习题拿出来。
他一边翻找一边夸张地说:“真的,这题太他妈难了。”
她看了看题目说:“这个书上就有重点啊。”
“我操,看错了,不是这道。”他快速翻了两页,“这里。”
“啊,是这样的,季风气候……”她细细讲起来。
迟澈之根本无心看题,她和他离得很近,近得可以数清她的睫毛,长睫毛落下又抬起,薄唇一张一合,短发垂到她下巴尖,末尾稍稍卷曲,随着她说话一晃一晃的,他的心也跟着晃荡。
她忽然抬头,撞上他的眸眼。
他一下就往别处看去,掩饰般地说:“真他妈难,日。”
“……”她敲了敲笔头,“可以文明一点吗?”
恰巧老板走过来把两碗馄饨放在桌上,迟澈之说:“先吃。”
清汤上撒了小葱,馄饨的面皮晶莹剔透,他咬了一口,肉馅和着酱汁烫了他的舌头。
晏归荑看着他的样子,说了句方言,“饿狼饿相。”
他囫囵着吞下,吹着舌头问:“什么意思?”
“形容一个人狼吞虎咽很狼狈的样子。”她轻轻偏头,笑着问,“方言有意思吧?”
他低头舀起馄饨,“快吃。”
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馄饨。
甜得人说不出话来。
甜得人发苦。
迟澈之喉咙动了动,睁开眼睛,对司机说:“附近哪家馄饨好吃?”
司机确定了老板是跟自己说话,回答说:“这……我不太清楚。”
“算了。”
司机隐约听见身后的人叹息了一声,太轻太轻,他怀疑是自己的错觉。
第三十一章
回到家,迟澈之经过二楼的三脚钢琴,心中一动,走过去打开琴盖,几个音符跟着他的手指跳了出来。
他学琴多年,上高中时彻底放弃,那之后第一次演奏,还是为了弹给晏归荑听。
他以为自己早就将她尘封在少年时的记忆中了,连同那个“中二”的迟澈之一起。
回到北京后,他还是没能忍住打探她消息。知道她去了美国,他松了一口气,却又怅然若失。
他关注当代艺术,累积藏品,有没有期待看到“晏归荑”三个字,有没有期待能以藏家的身份站在她面前,答案不言而喻,他却一直不敢承认。展览的邀请函一封接一封送到他手上,他始终没等来她的名字。
如今他名利双收,报纸网络随处可见他的名字,甚至对那些女星瞎传的绯闻也睁一眼闭一只眼,不就是想有人被那个人注意到吗?
偶然在饭局上听画廊的人提起“晏归荑”,他才知道她在做策展人,她回北京了。
他却不敢想了。
迟澈之以为再见会在明亮的展厅里,会在觥筹交错的饭局上,唯独没想到会在一个喧闹的街巷。
这么多年,晏归荑还是记忆中的灿烂明媚,嘴边噙着若有似无的笑,微抬着下巴,也依旧是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让他一眼就瞧见了。
可是她又好像变了些,变得冰冷,变得进退有度。
那晚在景山公园,他发现自己从来没忘记过她,这种让他觉得荒谬,难以启齿。
可每次见到她,那些回忆就哗啦哗啦地翻涌上来,他心痒难耐,想要靠近。
原以为她会对他的变化感到诧异,会后悔,会和其他人一样巴不得凑到他跟前,想着法和他搭上关系。可她没有,也绝不可能,一开始甚至还不想看见他。在她眼里,他还是当初那个不学无术的男孩,她那么骄傲,心里哪会留下关于他一星半点的痕迹。
她越是如此,他越要围困她、引诱她,要她落网。可她冷心冷情,每当他以为她有一点点动摇的时候,她一击便能让他溃不成军。
但是他太心软了,一想到曾经,他就舍不得,不忍她受到一点点伤害。
他的心就这样来回着,甚至情不自禁的吻,跟自己都自圆其说成“报复”。
今天他清清楚楚的意识到,自己不是觉得好玩,或者想要弥补缺憾,也不是想要占有。
她随便一句话、一个动作,就可以轻易拨动他的神经。
他没法再骗自己。原来越陷越深的是自己,是他自投罗网。
他对她充满欲望,他喜欢她。
他还是喜欢她。
她是根植在他心里数年的一根刺,是曾经温暖过他的太阳,更是遥不可及的星星。
和以前一样,她只是随口提一句,他就能立马找过去。
讲出去都没人信,人们眼里不可一世的多情的纨绔公子哥,也有低到尘埃里的时候。
“哥,大晚上你弹什么琴啊。”
琴音骤然停止,迟澈之回头,看见迟译站在门边,睡眼惺忪地挠头,“《卡农》?”
他“嗯”了一声,起身合上琴盖,“吵醒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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