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心里痒的很,觉得那印着芙蓉花的黄色衣裳煞是好看。她自是知道织锦价格不菲,都快伸手去拿了,却突然眼珠一转问道:“为什么送我?”
“你美嘛,”生意场上的公孙瑜向来是嘴上抹蜜,“再说,你家也是卖衣服的,所以你肯定从小见得多,品味可靠,我等着反馈建议呢。”
娇娇想了想,觉得这逻辑没毛病,一把拿走衣服,美滋滋地道了谢,挖苦公孙瑜的话都咽了下去,连自己是来找事儿的都忘了。
午间高峰过去,公孙瑜和桑大娘便一同收拾起来。
“你就这么送给娇娇啦?”桑大娘还有点心疼。
“安心啦,表姑,”公孙瑜换上了有些撒娇的语气,“咱们不是说好了,这几件衣服就是送给几个漂亮姑娘的,简直就是免费模特嘛!别人看见她们穿着好看,自然会问是哪里买的,这样咱们名气就更大了,还能积累忠实粉丝——哦,就是那种只要买衣服,就想起来‘扶桑居’,不会去别家的人。再说了,娇娇一看就是来拆场子的,我就反将一军喽。老板的女儿都不穿自家衣服,生意肯定下滑啊,嘿嘿。”
桑大娘已经习惯了这脑回路,再说,公孙瑜以前什么“三天大甩卖”、“带亲友来第二件八折”、“七夕节男女装混买七七折”这类看起来要赔的点子,最后都赚了一波。她颇为信任地点点头,笑道:“中州人就是有招儿,我都多少年没回邺都看看了,岁月不饶人啊。”
“嗯,哈哈,是。”公孙瑜知道她在想什么——桑大娘又觉得这是她小时候从中州学来的了。她不着痕迹地换了话题,“给小伙子的衣服也可以这么试试,不管男女,年轻人心里还是好打扮的。”
桑大娘叠好手里的衣服,回道:“那送给谁呢?”
接着,她俩几乎是同时开口。
公孙瑜:“我觉得顾烨不错。”
桑大娘:“我觉得顾淳不错。”
公孙瑜:“……”
桑大娘先是想了一下,随后非常八卦地、一副“我这么大岁数会看不懂你这小娃娃心里想什么”的表情,揶揄道:“顾烨也不错,但是按照你做什么‘广告’的目的,我觉得顾淳更受欢迎,毕竟他是‘院长’嘛,不过你放心,他对你那么好,也不会因为多一件好衣裳就……”
“你想哪儿了!”公孙瑜疾速否认,“光杆儿院长,一点儿用都没有,还不如顾烨踏实。”
“那没用,”桑大娘一摊手,“顾烨这孩子不爱说话,也从来不找你,都是顾淳……”
“行行行,”公孙瑜举手投降,“大不了他俩一人一件,我保证把钱挣回来。”
桑大娘乘胜追击:“怎么了嘛,你看着‘扶桑居’的名字也是顾淳起的,牌匾也是人家写的……”
公孙瑜背过身翻了一个白眼,抄起披风,挥手表示“拜拜”,青春期耍脾气一样地回家了——她今天和桑大娘说好了,主要还是在家鼓捣爆米花机,就是来送个饭,还被这么消遣一通。表姑的八卦心随年纪呈指数增长,公孙瑜在古代又体验了一把现代过年七大姑八大姨问“有没有男朋友”的感觉。
出门往右边走了几步,公孙瑜停在一家名叫“长亭酒肆”的小酒馆旁,跟老板打了个招呼。这老板姓谢,是个年近五十的大叔,头型是妥妥的“地方支援中央”,但居然毫不油腻,眉眼和善,公孙瑜对他很有好感。“长亭酒肆”和“扶桑居”就隔了一家面馆,谢老板进了什么新酒,还常常送给她一小壶。在现代滴酒不沾的公孙瑜在白城闲的冒烟儿,居然学到了品酒技能。
“阿瑜,”谢老板笑道,“今天中午生意不错啊。”
“还行还行,”公孙瑜谦虚道,又突然想起了什么,朝他眨眨眼,“谢叔,二月二那天,你这地方记得留给我。”
“没问题,”谢老板干脆地回道,“我倒是期待你的‘大家伙’。”
公孙瑜挥手跟谢老板告别,便晃晃悠悠地往西区的家走去。
三年了……过去,她收到最多的评价就是“学霸”、“工作狂”,每天在新时代的压力中焦虑又无法停止地往前走,从没做过什么穿越的梦。从一开始的惊讶与不适、发现无法回去的痛苦,到后来不断告诫自己“既来之则安之”的自我麻痹,一千个日日夜夜打磨着她,逼着她成为白城的一部分。
但公孙瑜安于白城一隅,她便不是公孙瑜了。
即使要在这个朝代过的更久,她也要挣很多很多钱,然后到传说中的邺都见见世面。她没什么可依靠的,如果能自立,反而想带着桑大娘一起闯荡。
就像曾经想带着父母安居在沪城,体验大城市最好的医疗、最好的娱乐、最好的……
如果她还有完整的家。
其实除了迫切要独立,活出一个人样儿给父母看,公孙瑜很大一部分压力,还是来源于那个不曾牵过手的男孩。他是放弃了她,但这不能否认他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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