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沈书娆听完,却摇了摇头,勾唇笑道:“娘,子珩是个孝顺的人,从不会辜负他母亲的希望。
您没发现,这睿王府的小郡主,同女儿幼时的眉眼、打扮都颇为相像吗?”
沈夫人拧眉,“你的意思是?”
“子珩之所以会答应娶那小郡主,那也是对女儿求而不得,心有不甘。
便如同父亲身边那个方姨娘一样,无论父亲纳了多少个与方姨娘相似的女子在身边伺候,
即便她死了,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方姨娘。”
“可王爷王妃这边,咱们如何交代啊?”
沈书娆笑得更是温柔了,“娘,广平王府同庄亲王府抢人,您还怕抢不过吗?”
楚洵,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她嫁给别的男人的。
天边朦胧的青色与浅淡的弯月渐渐隐没不见,沈书娆嘴角的笑意,却愈发明显。
302章 认清现实VS何谈喜欢?
边陲小镇的秋日,素来寂寥萧条。
碧蓝辽阔的天,衰草连天的地,稀疏静默的柳,行色匆匆的人,在这儿,找不到一丝一毫南齐京城繁华如烟,吆喝热闹的影子。
这于喜欢寻花问柳的庄亲王来说,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可偏偏,楚洵自从那晚回了驿站,便一直跟顾宝笙在一起,不来与他请安问好,更没将那少女带到他跟前转悠两圈儿。
他只觉心痒难耐,焦躁非常。
可景仁帝给他限的回京的日期,已经所剩无几,再待下去,只怕归期会晚。
若是不能将那睿王府的小郡主提前弄到手,等楚洵与她成了婚,那女子不是完璧之身了,就算他得到了人,也会觉得,白璧微瑕,美中不足,终究会抱憾终身的。
齐氏见他跟馋猴儿似的,心里琢磨了一阵,便笑着提议道:“王爷,妾身觉着呀。
——这父子血缘虽是天生的,可到底这亲情深厚,还是得好生相处了才有,不是吗?子珩性子冷了些,可那心也不是捂不热的石头。
陛下这回不也盼着子珩能好好儿的跟在您后头做事,帮着咱们南齐稳固江山吗?
咱们都已经十多年没见着子珩了,若是仅仅相处这几日便走,那孩子哪儿能跟王爷您的父子之情亲厚起来啊。”
齐氏一面给庄亲王捏着肩膀,一面在他耳旁吐气如兰道:“若是陛下亲自下旨,要子珩跟咱们一块儿回去,这一路相处啊,还怕……那孩子不听您的话吗?”
齐氏将那“孩子”两个字咬得极重,庄亲王自然听出了这声“孩子”是另有所指,脸上立马浮现一抹满意的笑容来。
他将齐氏的手一拉,便让齐氏坐在了他怀里,捏着她一双白嫩细滑的玉手,哈哈大笑道:“你呀你,你说本王该拿什么谢你呀!”
庄亲王若是迟迟不回京城,按照景仁帝那多疑多思的性子必定会以为他另有所图,想将儿子的势力化为所用。
到时候,恐怕他还没回京,半路就已经悄无声息的死了。
可用亲情一事,向景仁帝提出这个事儿,那可就算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了。
他可以在信中,正大光明的“哭诉一番”,他没有及时赶回京城,那可不是他私信作祟啊。
他留在这儿,兢兢业业,辛辛苦苦的做事儿,都是为了让儿子跟他和景仁帝一条心!为了让儿子帮景仁帝守卫江山。
齐氏笑得一脸春意荡漾,手一下下的抚着庄亲王的胸膛娇媚道:“王爷,妾身与您夫妻一体,哪儿有什么谢不谢啊!
妾身只盼着……子珩成亲后,阿沔也能尽快和书娆成亲。”
她早已打听过了,那北堂笙是个体弱多病,生子困难的,而这沈书娆却是身子康健,极好生养的。
楚洵么,反正都是庄亲王的儿子,到时候那北堂笙生不出孩子来,她就让儿子阿沔和沈书娆多生一个,过继到广平王府去。
如此一来啊,这广平王府和庄亲王府都是她儿孙的了,还有楚洵和北堂笙什么事儿呀!
庄亲王畅怀一笑,大手一挥便道:“好,就按你说的吧。”
“可是……”齐氏又为难起来,“子珩到底也是姐姐的孩子,到时候,子珩成亲,我们庄亲王府若是什么都不送,难免落人口舌。
这若是送了,不出大手笔恐怕也会遭人非议。再说,阿沔同书娆的婚期也同子珩和小郡主的婚期相近。这……婚期,彩礼,可该如何是好啊?”
齐氏一脸愁容的看向庄亲王,等着庄亲王开口。
庄亲王眉头一皱,此刻才想起来,这彩礼的事儿,着实不好办。
按照南齐祖宗规矩,母族陪嫁的嫁妆,都是留给自己的亲生子女的。
齐氏是庶女,纳入王府的时候,那几台嫁妆寥寥可数,可齐婉玥是嫡女,出嫁之时,十里红妆,锦绣满城。
楚洵虽然过继到了广平王府,但依旧更改不了,他是齐婉玥唯一儿子的事实。
也就是说,那些嫁妆,仍旧该归楚洵所有。
可这样一来,原本属于庄亲王府的东西,就得掏空一小半儿了呀!
庄亲王虽然在女人身上挥金如土,可这也并不代表,他同那些迂腐文人一般,认为“钱财如粪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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