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同人)南侠觅颖之开封情缘_繁尘静影【完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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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并无过错,以襄阳王之秉性,若无十足把握,恐其狡辩,反会落得诬陷皇亲国戚之口实,故此事并未与吾皇明奏。”公孙策忙为包拯开脱。

  “展昭深明大人之意,如今若是能抓住那几名凶犯,岂非即可帮李大人申冤,亦可将襄阳王绳之于法。”展昭道。

  “本府也有此意,恐怕此番又要有劳展护卫费心了。”包拯言道

  “属下定当竭力,展昭尚有些疑点需询问家妹,属下告退。”展昭拱手行礼,右手一撩衣摆转身退去。这一夜展昭又回到狱中与展侠颖相见,二人不免提到沐秋雨一事,展侠颖只道当日入京巧遇沐秋雨,攀谈下知其有位亲戚系自己本家,二人颇感有缘,便认了这位表妹。展昭并未猜疑,又与展侠颖商讨一番后方才离去,就这样他兄妹二人为此案均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想到破绽之一了,竟然还是某人无意击中的。

  6、第五章 堂审展侠颖

  天亮了,这会是一个新开始吗?此刻这便是展侠颖心中所想,不久,开封府内传来一阵“威武”声,展侠颖被两个牢婆押往大堂,这一路上路途虽近,对于展侠颖来说却是如此遥远。来到堂上,展侠颖跪叩包拯:“民女见过包大人。”

  “展侠颖,本府问你,两日前李府灭门血案可与你有关,你与李府又有何渊源。”包拯开口便直入主题。

  “民女一年前曾受人之托将一物品送往京城,并结识李大人一家。民女与李府家眷颇为投缘,相处甚佳,故民女绝无理由杀其全家,民女冤枉。”

  “那你为何在案发现场?”

  “那日夜里府内有人闯入,民女追将出去,却被引入现场,民女到时府内已血流成河。怎料此时官差赶到,见民女身有血污,便误会民女为杀人凶犯,民女冤枉,望大人名断。”

  “那你身上血污从何而来。”

  “民女那夜追至北城,突有一人抓住民女衣裙求救,此人乃李府下人,民女身上所染血污便是此人留下,若民女真为凶犯,依逝者之致命伤口,血当渐于民女衣衫而非裙摆。”

  “包拯,你们开封府难道就这么审案吗?想此女子牙尖口利,倘若如此问下去,就是拖至明日也审不出个结果,本太师认为理当用刑。”庞吉故意刁难道。

  “开封府向来以理服人(打这句的时候好像笑,觉得和方世玉他岳父的那句以德服人很像),怎可刑讯逼供,何况堂下乃一名女子那里受得了如此重型。”包拯回道。

  “太师所言及是,本王亦赞同用刑,况皇上命本王与太师监申此案,我等自有用刑之权限,包拯你如此阻拦,难道意欲偏私不成。”襄阳王此言一出,包拯已感语塞,看了一眼展昭,展昭见包拯已是进退两难,面露难色,只得示意包拯“一切由大人做主。”包拯见此一手拿起桌案上的堂木用力拍下,口中言道:“杖刑二十。”

  “人言开封府乃为民伸冤之地,今日却也用此屈打成招之法,展护卫,这就是你所守的一片青天吗?”展侠颖言间,撇了展昭一眼,那眼神充满忿恨不平与满心的失落。

  正当差人欲行刑之际,堂外堂鼓响起,外面有人进来道:“禀大人,堂外有一名女子击鼓明冤,声言其有重大案□□奏明大人。”

  “暂缓行刑,将那名女子带上堂来。”包拯闻听此言,立觉此人来的恰好,便借机阻止对展侠颖用刑。

  此时进来一位身着蓝衣女子,进得大堂随看了一眼展侠颖道:“民女乃展侠颖之表妹,名唤沐秋雨,此番击鼓便是为我表姐平冤而来。“

  “沐姑娘即出此言,可有证据。”包拯问道

  “没错,我不仅有证据还有一位证人,不知大人能否传唤沐秋雨之随从将证人带将进来。”

  “即是证人本府自当应允,传。”包拯吩咐差人传唤证人,不久有二人抬上一副担架,担架之上一人身盖白布,腹部已无起伏,可见此人已死。

  “大胆,竟以死人来扰乱审案,难道这死人也可作证,笑话!”此时庞吉已面带怒颜,站起身来指着堂下的沐秋雨大声喝道。

  “这位大人果然聪明,这便是我的证人,你们均说我表姐身染血污便是凶手,而此人便是那夜唯一一位见过我表姐的人,不信包大人可将我表姐血衣拿来验证便可。”

  “展护卫,请将展侠颖姑娘血衣取来。”包拯吩咐之后,展昭将血衣取来交予沐秋雨,自己低下头看向展侠颖,见其平时一双灵动的双眸却是如此黯淡,想是对自己已失望至极。沐秋雨接过血衣,用双手展开,将裙摆之处对向包拯,言道:“此血迹若验证为逝者所留,是否可证明我师姐当日曾见过这位老者。“

  “当然,只是此人已死,如何证明。”包拯露出不解之情。

  “血液如同大人之浓墨,一旦粘附在纸张或衣物上便会留有一个湿痕,时间久之血液干涸所印之图案自会留在其上,而现在此血衣上所留的便是那老者之手掌纹路,人之掌纹各有不同,故如果此纹路与逝者掌纹相符,就可证明那夜此老者见过我表姐。”沐秋雨振振有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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