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有些诧异,但依然收敛声色,道:“后日是本姓宗族祭祀之日,明珠为宗族之长,负责此事出来筹办祭物。祭物需在一日之始,便是子时入寨,是寨中的规矩。祭祀之后,明珠便得回雷山向族长回复,二位届时便可随我上山。”
王怜花颔首道:“原来如此。那末明珠姑娘cao办起来便是。”
明珠却笑道:“明珠还有一个不qíng之请。”
王怜花微眯了眼笑道:“哦?”
明珠道:“照心镜既在二位手中,可否请二位将此镜毁去?”
王怜花淡淡一笑,道:“可惜此物并不在我二人手中。”
明珠脸色剧变,道:“那……”
王怜花笑道:“明珠姑娘不必遗憾,我二人不过是将那镜子放在了一个极安全的地方,暂时取得不便罢了。不过在下可以答应姑娘,若是取得了断qíng花,便当着明珠姑娘的面,毁去此镜。”
明珠有些犹疑,却并不多加质问,只道:“王公子既如此说,明珠也自当信服。可否请沈大侠也就此事答应明珠?”
沈làng苦笑道:“明珠姑娘话已至此,在下自当答应。”
王怜花在旁边不yīn不阳地嗤笑了一声,道:“却不知道是不是小蓝告诉明珠姑娘,王怜花答应了也能说话不算话,沈làng答应了才是铁板钉钉?”
明珠含笑起身,并不回答。
总是选择xing地听不见一些话,好像是这个女人很突出的一项特长。
。
“明珠并不知道我们住在这里。”王怜花推开客房门的时候,假装忧愁地叹了一口气,道,“要是她过会儿找不到我们,如何是好?”
沈làng无可奈何地一笑:“夏明珠在麻峡县中,似乎广有党羽——你又何必yù说还休?”
王怜花却不回答,只道:“她所说的小蓝所中之蛊的内容,犹为可疑。”
沈làng沉吟道:“‘终身不得违背其言’之蛊其实易解,只要躲开蛊主,终身不见,不听其言,如何能够蛊发?蓝岚在中原活动极多,巫行云似乎并不多加管束。他与明珠两人若相互有意,私奔似乎也不是极难的事qíng。”
王怜花道:“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夏明珠若是得巫行云之命来捉拿我等,断不至于如此迂回,必然另有所图。她私自前来与我们相会,不惜见告家族秘辛,又提出毁去照心镜,每一步行动都与巫行云该有的行动完全相反。姑且相信她一回,也不是特别没有把握的事。其余她话中的疏漏疑点,暂时可以不究。”
沈làng点头道:“虽然突兀,倒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他看着王怜花,伸手轻抚他的发梢,又深深叹了口气,道:“却不知王公子究竟有何等计较,来过这子时?”
王怜花笑道:“我自杭州出发时,便已早有准备,原本以为派不上什么用场,既有此事,倒不算枉费了我一番心思。”
只见他将手伸出袖口,从腕上取下一串事物,送到沈làng面前给他瞧。
一串嫣红透亮的珠子,粒粒圆润规整,约有蚕豆大小,质地有如珊瑚。
沈làng问道:“此为何物?”
王怜花得意笑道:“我给它取了个好名字,叫作‘离魂’。”
沈làng皱眉道:“这名字听起来,似乎有些怕人。”
王怜花笑道:“它另有一个名字,听起来不仅不怕人,还特别香艳。”
沈làng道:“何名?”
王怜花缓缓地道:“阿芙蓉。”
沈làng猛地变了脸色。
王怜花轻笑道:“其实你也不必惧若洪水猛shòu。早年有人求我接手换脸等事,但那些人并非关羽这般豪杰,能够刮骨疗毒面不改色,我便让他们服下此物,麻痹痛觉,方能施术。‘离魂’并非纯粹阿芙蓉提取之物,我花了不少心思,改进其配方,对人体伤害达到最小。偶用一次,并没有什么大碍。”
沈làng却紧追不舍地问道:“若不止用一次呢?”
王怜花也并不隐瞒,只淡淡地道:“三次之内,应当还能戒除。若达七次之多,恐怕比话蛊还要扰人多了。”
沈làng将那串珠拿在手中数了一数,道:“一共一十七颗,王公子带的是不是太多了一点?”
王怜花居然还笑得出来:“过了十八颗,才是神仙也救不得。在下只带了十七颗,到现在也还没吃过一颗,沈大侠何必惊慌至此?”
他话说得镇定,只是骗得了谁也骗不得沈làng。试想他qíng愿夜夜承受这般撕心裂肺的折磨,也qiáng忍着不吃此物,显见得是对它无比忌惮,其中危害之处岂是他轻描淡写两句话便可混过去的。
一想及自杭州出发始,王怜花便带着此药,显见得对如今蛊发之痛早有预料。像他这般绝不肯受一点委屈的人,默默藏了这些心思,居然也没有教自己发现——一想及此,沈làng顿觉酸楚,伸手便将他搂入怀中,却又实在不知怎生安慰才好。
低头看他,两颊苍白,双唇也无血色,若非有那样一双灵动的眼睛依旧光彩照人,撑起整个人的神气,分明已经憔悴地不像话。
心下怜爱之qíng,难以形容。
忍不住便用力吻他双唇。
感觉到他脸颊微烫,便想象得到他脸上泛起的那一抹桃花艳色。
有如qíngyù灼烧,略带痴狂之意。
气氛明明这样好,偏生王怜花这人不识好歹,唇齿忙着缠绵,还要另外动些小心思。
悄悄伸手出去,要将沈làng方才放在案上的那串离魂珠收回袖中。
不料一碰到那串离魂珠,便感觉到珠串瞬间便滑了开去。
方才还亲吻地那样陶醉,王怜花马上便挣扎着跳了开来,大睁了双眼瞪着沈làng。
那珠串果然在沈làng手中
沈làng也不说话,只是将那串珠暗扣一解,取下一颗离魂珠来,放在王怜花手中,剩下的收入自己袖里,然后便在他唇上亲吻一记。
王怜花见他这样,暗暗咬了咬双唇。
正沉闷间,只听得有人拍门叫道:“请问王公子可住在此处?”
王怜花应了一声,打开房门,只见门口站着两个苗人,其中略矮的那一个见了他,便抱拳道:“请问哪位是王公子?夏姑娘吩咐我们二人来听王公子的差遣。”
王怜花笑嘻嘻地道:“我这边的事,却还要等夏姑娘过来才能办。二位请先进来坐。”
那两个苗人不疑有他,大步进来坐了,道:“既然如此,那便等一下夏姑娘罢。”
王怜花替他们二人斟了两杯茶,道:“二位辛苦,请先用茶。不知道二位如何称呼?”
两人也不客气,端起茶杯便喝,个矮那人道:“我叫罗亭,他叫陶石。都是夏姑娘家里的下人。”
王怜花听了这话,便转头对沈làng笑道:“既然如此,便是我演罗亭,你演陶石。”
他话音未落,那两个苗人已经扑倒在桌上。
王怜花微笑着,朝他们伸出了手。
好漂亮的一双手。
天底下有哪个屠夫,会有这样漂亮的一双手。
。
两个活人,两个死人。
却只有两张脸。
死了的人和活着的人,长着一模一样的脸。
咋一看,说不定会以为是灵魂离体,才会有这样相似的形象。
只是那双手泄露了各自的身份。
白皙又纤细的手指,灵巧地难以言喻。无论那双手做什么,都像是在做一件特别优雅,特别顺理成章的一件事。
就算是在剥人的皮。
王怜花抓起一只死人的手,往上洒了一片药粉,那手便像是迅速脱水一般的萎缩了下去。然后他就拿出了了一把又小又薄的刀,自虎口切入,拉至手腕,绕腕一周。
便像脱一只手套一般地,将那层皮从手腕到指尖整个剥了下来,滴血不沾。
剥下了四只手的皮,连一刻钟都不用。
王怜花将那四只“人皮手套”铺在桌上,细细撒上一些药水,那“人皮手套”顿时便柔软舒展开来,色泽鲜活,如在生时。
做完这些事后,王怜花又在在尸身剥皮luǒròu之处洒上另一种粉末,只闻得一阵恶臭,那尸身嗤嗤冒出huáng烟,不多时便穿着连衣衫一起,化作了一滩huáng水。
王怜花满意地舒了一口气,抬起了头。
朗声道:“夏姑娘对在下的作为,是否满意?”
夏明珠推门而入,面色惨白。
“王公子的作为,实在是超出了明珠的预想。”她咬着牙缓缓摇了摇头,“我甚至在怀疑,小蓝让我来找你,是不是一个错误。”
她边对王怜花说话,一边看着沈làng。
沈làng戴着面具的脸,没有表qíng。
只是拿过陶石的那双“人皮手套”,很细致,很妥帖地戴在了手上。
。
在进入西江寨之前的一刻钟,王怜花吞下了那颗‘离魂’。
也许是王怜花的易容术的确高明,进入的过程,比想象中还要轻松。
例行公事般验过指纹,便放他们一行人入寨。
只是在手指蘸了丹砂,往白纸上印下去的时候,沈làng觉得王怜花的动作,有一点点凝滞。
王公子引以为豪的易容术的最大破绽,恐怕是他无论什么时候,眼神都灵活地像妖;无论做什么行为,动作都轻巧地像风。
这种气质很难模仿,也很难掩饰。
何况沈làng日日见他,早将这形象刻在心里,便是有一点不对劲,也有所感触。
验过指纹,王怜花重又翻身上马,身形好似依旧敏捷,沈làng这才略微放下心来。
不料过了关卡,刚绕过路口,王怜花突然便急促地低叫了一声。
“沈làng。”
话声刚落,人便松垮垮地往马下滑去。
沈làng飞身而起,一下将他拽到怀中,稳稳落地。
王怜花低声道:“我好像连一根指头,都不是自己的了。”
他躺在沈làng的怀中,一动不动,眼神呆滞地望着天空,视野中仿佛空无一物。
简直就像是没有生命的躯壳一般。
离魂。
第111章
等着他醒来,像是等一朵花开。
先是指尖的轻微抖动,有如枝叶的轻颤。
慢慢地,舒展开掌心,花萼也有了惊奇的预感
美妙的波动,一点点地,从手臂延伸到肢体,传送着渴念般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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