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后那片宽阔可见的马路上,也就是贵族私人墓园那边,在白色大理石台阶上,离自己只有几步之遥的地方,站着那个令他难以忘掉的女人。
她就是卡蜜儿小姐——伦敦出了名的美人儿——娇艳之娇艳——美丽之美丽!此时她穿着葬礼的丧服——一件连帽的黑色厚披风,是路易斯表哥早上送给她和弗洛拉的。
但此时的卡蜜儿心里对这件披风无比的厌恶。她暗暗地埋怨着,怀疑起这位曾在时尚之都游学过的表哥?
路易斯表哥的审美也太老土了一点,这根本让人看不到她里面穿的黑色厚鹅绒长裙。
根本不然。
奥斯卡在隔着马路的树林里被她今日的装束惊呆了,卡蜜儿现在浑身散发出一种简约大方的美丽,他从没见过她这副模样,因为她从来不肯这么打扮,真是令人喜欢极了!
黑色的披风一被寒风吹过,显得她袅袅婷婷的身体好像在微微发抖,犹如那不勒斯的微风吹拂着草丛中的百合。
她那头为夜间舞会而精心梳理、此刻却尚未完全蓬松、缀着各种珍珠宝石、像抽芽的风信子般卷曲的秀发,一圈又一圈盘绕在她的头上,她那双晶莹的大眼睛并没有朝下去看那座埋葬亲人的坟墓,而是完全凝视着一个不同的方向。
该死!她在看一个青年!
那个青年有着在人群中十分突出的高个头,一头黑色的头发。
是那天马车上的男人。
路易斯身着一身纯黑色羊绒西装,胸前的冬青叶是他全身唯一的色彩夺目之处。他笔直地在寒风里站着,一动不动,像极了一尊严肃的雕像。
突然,他接过牧师手中的十字架与经书,开始念为下葬人准备的悼词。奥斯卡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能看到那张合的两片薄嘴唇里时不时露出的整齐的光洁牙齿。
他洁白修长的手指此时正握着铜制的十字架,全身上下众多的黑色衬得他皮肤白皙,嘴唇红得艳丽,透露出一股阴冷气质,如同一个高贵的吸血鬼一般,让到处都是灰白大理石的墓园成为他绝佳的背景。
这画面简直惊人的协调!
而那只吸血鬼雕塑在张口说话时仿佛突然有了生命,他那大理石般洁白的面容,神仙般的嘴巴和下颚,洁白修长的手因为念悼词而不停地动作着。总之,奥斯卡从来没见过像他那种完全符合古典美的面容,如若把罗马皇帝康茂德那副大理石面容除开另算的话。
这一切,或许早该被注意到了。
卡蜜儿和这般引人注目的男人在一起也许才会感觉到幸福。
奥斯卡垂下沾染上几分哀伤的大眼睛。一个冬日清晨上的葬礼镜头生动地定格在他脑海里,美丽的小姐与神秘的男人,庄重的牧师与沉重的气氛,在他正对着的画板上浮动,他无法忽视脑袋里这一再美好不过的场景,这不正是绘画的优质选材吗?
他又看了一眼卡蜜儿小姐,决心把这个场景创作出来。画画中的奥斯卡是很难会被打扰到的,为了琢磨某个细节,他甚至会特意停下来思索很长时间,以至于他完全顾不上看马路那边的贵族马车以及心爱的卡蜜儿小姐什么时候消失了。
公园人来人往,偶有几个行人驻足欣赏,问他今天还做不做画肖像的工作,他礼貌地向人致歉,旋即又投入进去。
所以当作品完成后,他放下画笔,认真已久的、绷得毫无表情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了一丝微笑,温柔得像西斯廷圣母看着怀中的婴儿。
只是此时胃部突然发出一声巨大的响声,抗议他已犯下严重的饥饿的恶行。他揉揉胃部,边等待颜料干掉边毫不谦虚地想,嘿,真的,他非常满意。
“你好,年轻人。”
奥斯卡愣住了,转身一看。一个穿酒红色贵妇裙、头戴同款礼帽的妇女正站在他身后,也不知站了多久。
“我很喜欢你的画,你叫什么名字?”奥斯卡突然就赤红了脸:“您好,夫人,我叫奥斯卡·艾德里安。”
“好的,奥斯卡。我是伦敦城的卡麦尔女公爵,我在想你也许可以把画出售给我,这绝对会让你的作品充分体现它的价值的。”
“对不起夫人,因为画上有我心爱的人,而我们刚分手,所以我并不想……”
卡麦尔夫人在心底冷笑。这样趁机抬价的、觉得自己有些才华的年轻人她见得多了。
“哦?十磅怎么样?”奥斯卡猛然抬头,显然惊吓过度。
十磅!他是不是被舅妈骂得转运了!这可是他卖五年的画都完全挣不到的啊!
卡麦尔夫人很满意地看着年轻人的神情,接着说:“我经过这里很多天了,总是能看到你。马上就要入冬了,我想你的薄薄的花呢外套也该换个新的了,还有你的画架,它明显已经不能再用了。”
奥斯卡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看了看断了一条腿临时被垫补上的老伙伴。
“十五磅,如何?”卡麦尔夫人看着他犹豫的神情,一个更高的数字从她抹得相当红艳的嘴唇里说出。
再不卖的话可真的就是蠢货了。她还没有见过真正有什么所谓狗屁情怀的人,在她看来,只要花钱就没什么买不到的情怀,算了,只要想想这个肉麻的词组就让她几欲作呕。
面前的年轻人沉默地思索一番,从开始四处游离的眼睛中我们可知他心中的天人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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