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方,你叫我方公子就行了。”那人忽低笑一声:“听你的言谈,该是个识文断字的孩子。怎么会叫二狗?家人师长,没给你取学名吗?”
少年低了头,声音轻且低:“我原也有大名,只是现在沦落成这样,怕是rǔ没了父兄,不想再提了。”
“好,聪明伶俐,识字懂事,还有骨气。我的眼光就是好,挑什么都不出错。”那人得意复欣然,声音却忽然低得听不清了。“除了……”那少年本能地竖起耳朵,也还是没听明白,只隐约觉得那声音里,带了懊恼和无奈。
“罢了,你既然跟我办事,总不能叫二狗。我给你临时取一个好听名字吧,就叫……”那声音一顿,语调略显奇异:“就叫忘尘吧。”
少年眼一亮,应声道:“是,小人就叫方忘尘。”
“不,不用,你姓赵,就是这忘尘二字。等你这向导当完了,跟我分别之后,也大可不必再叫。”原本带笑的声音,忽得冰冷生硬。原本那个给人感觉亲切好说话的人,立时漠然疏远起来。
少年低下头,咬牙忍下心头的屈rǔ。
他也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难道天生就没有骨气到要将自家姓氏抛却。
只是,在这个乱世,想要存活,太难太难。
一个临时的向导,和一个有了自己姓氏的下人所能得到的照料和保护,天差地别。向导随时可以抛弃,但冠了自己姓氏的下人,却是属于自己的财产,没有人会无端伤损自家财产。
他不是自轻自贱自甘为奴,他只是……想要活下去。
他低着头,僵硬着身子,僵硬着背,不敢抬头,却听得到那人翻身上马,听得到那人慢慢拔转马头,听得到那个依然极清朗,却不再带笑的声音响在耳边:“你替我办事,在我身边一日,我便会保你一日温饱安全。用不着耍这样的小聪明。别以为我是好人,跟我太亲近不会有好处的。说不定有一天,你会发现我是天下最可怕的魔鬼,那时候,你会很庆幸,今天我让你保留一份自由。”
少年低头,不能答话。
魔鬼又怎么样?只要魔鬼能提供食物,魔鬼能让我活下去!
破空之声传来,他愕然抬头,伸手处,堪堪接住一个不大不小的包袱。
“里头有gān粮有水,饿了渴了自己吃,还不给我跟过来。”马蹄声声,不快不慢地前行而去。那人的背影沉凝而挺秀。
少年手忙脚乱地把包袱往背上一背,撒腿就追:“别走得太快,小心些,前方记得左转,走山道,要不然就要和从大道逃过来的流民撞上了。”
那一天,少年有了一个新的名字。
他叫赵忘尘。
在死生煎熬之地,他遇上了方轻尘。
许久以后,回思往事,他才记起,原来,初遇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决定跟从的人长得什么样。第一眼,他看见的只是他身边的马。第二眼,他应该是看到了他的脸,却不知是被水光耀得眼花,还是根本不敢直视,到头来,他记得的,只有那满眼的晶莹灿亮,炫丽光华。再然后,他的眼中看到的,就只见到gān粮。
所以,他不知道他的模样。在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他只知道那个人姓方,是可以保他活命的方公子。他只知道,那人可以让他吃饱,可以让他活下去。他却完全想不到,这一次相遇,会给自己的人生带来怎样的变化。
很多年后,赵忘尘还是可以清楚地记起,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他初见方轻尘,那人站在溪边,天上阳光,地下水光,所有的光华都在他身上脸上凝聚生辉,叫人自惭形秽,不能直视。
原来,他真的,不是好人!
第一章 冷心若铁(上)
行过荒芜的田地,穿过贫瘠的山林,眼前这可以补给歇脚的小镇,荒凉而不带一丝生气。
街边店铺都是关闭的,严严上了门板。空dàngdàng的街市上,见不到一个青壮劳力,只偶尔有几个目光呆滞面有菜色的老人妇孺,呆坐门口。
牵了马徐徐行过街市,整条长街,除了马蹄起落之外,竟几乎听不到别的声息。
人们呆滞的目光望过来,冰冷而麻木。
沉默地行走在这样的漠然目光里,赵忘尘感到头皮发麻。
吃饱了,喝足了,属于人类qíng绪感知,竟然也恢复了正常。那两年朝不保夕的死生逃亡里,他明明对一切的不幸都已经可以漠然置之,但现在,有吃有喝无饥无寒,再置身于旁人的不幸之中,却依然会有一种莫名的悲凉。
硬着头皮走了半条街,他终于忍耐不住,止步回身:“公子,我看这里怕是没什么象样的地方可歇脚补给了。”
“我原说一路只走小路,是你耐不住,偏要往大道上来看看,现在死心了?”依然是带点笑意的声音,仿佛所有的苦难,都不曾入眼入心。
长年的饥饿苦难,让少年的身子又瘦又小,即使自己临时的主人并不曾上马,他也不得不抬头仰望他。
他依附的主人有极颀长的身形,极俊朗的容貌。几千里跋涉,那么多的风尘,那么多的艰辛。风沙可以掩去他衣裳原有的颜色,却掩不掉他本人半点光芒。
他临时的保护者,极爱笑,极喜欢调侃人,这一路行来,千里奔波,那人的语调似乎总是带着笑意的。闲时总爱拿他取笑闲说一番,便是看到无尽的灾劫与杀戮,在那人看来,似乎也一样是可笑。然而,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方公子的笑,是冰冷的。即使他看起来神qíng再愉快,即使,他听起来,声音再轻松,他的笑语,依然让赵忘尘感觉到冷。
他知道这位方公子有着极为qiáng大可怕的力量,一路行来,抄小路,走山道,险山峻岭他可以轻易越过,不方便的地段,他甚至能把马举起来行走。他可以随意猎杀最凶猛的野shòu为食,跟着他,再恶劣的qíng况下,都不愁饥渴,不虑安全。
他之所以走山路,果然不是因为畏惧,而是讨厌麻烦。他们曾经偶尔遇上小队巡山兵马,这位方公子非但不逃不躲,反而大咧咧冲出去去抢人家的食物和水。
也许是安生日子过得多?所以他居然开始出奇地渴望能永远安全下去。也许是长时间行走在荒凉无人的偏僻山道中,他便居然开始幻想着山中一日,世上千年,他盼着重回人世时,灾难已经远去,繁华已然来临。
所以,他渴望着要从大道走走看看,而对于他的要求,方公子竟也就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然而,没想到,遇到的第一个小小的镇子,还没有走完半条街,已足够让人心灰意冷,悲凉莫名。
“即然你不想看了,那……”方公子那极清润温朗的声音被前方的一阵骚乱给打断了。
却见前头街角处一户人家门里,涌出六七个兵士,扭着一个上了绑的少年向街这边行来。
一个妇人哭叫着死死扯着被绑住的少年,哀哀乞求:“官爷们,你们要搜的逃犯不是个女人吗,这是我儿子啊……”
“绑的就是你儿子!我们搜的虽是女逃犯,可前儿征兵队还刚从这里过了一遍呢!所有壮年男子都要从军报国,你们竟敢明知故犯!你儿子居然躲在家里头不出来,要不是今儿搜逃犯,他还就真躲过去了。咱们大楚国都要让秦人给占光了,你有这么大的儿子,不出来报效国家,没有半点保家护国的责任感和良心……”一个队长模样的人大声呵斥着。
“军爷,我儿子只有十五岁,他还是个孩子啊,他不是壮年……”
“十五岁还不是壮年?妈的,前儿去王家庄征兵,可是十三岁的小孩也知道奋勇报国的……”那队长把鞭子举起来,“你快给我放手,否则我不客气了!”
妇人还待哭叫着不肯放手,那十五岁的少年忽大叫起来:“娘,你别哭了!就放手吧!你别想着儿子去上战场打仗,你只想着儿子进了军营,总算能有饭吃了,没准能挣出一条活命呢!娘,你就放手吧!”他哭叫着跪下来:“王大婶她拼了xing命,也没能保着虎子哥哥不被带走,她现在还让打得起不了chuáng啊,娘。我就剩你一个亲人了,你千万不能有事,儿子去了,你好好保重自己……”
妇人放声大哭:“让我怎么放啊!卓将军征兵不是去打秦人,是去和萧将军打仗啊!上回萧将军在这里征兵,已经把你爹你哥都征走了,现在你也要被征去,这两边打起来,是你杀了你爹,还是你哥杀了你……你才十五岁……”
四周也有些人慢慢聚拢了过来。虽说太多的灾难让人心境麻木,然而眼看着一家四口,转眼只剩一个孤弱妇人,而壮丁男子,竟要被生生拉进两个敌对阵营,血战沙场,人们到底还是心头戚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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