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镖局糊涂账_闻笛【完结+番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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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月珠惋惜地摇头道:“兴许再过几年,就变成真的石头了。”

  村落不大,门口有一条蜿蜒的小溪,水声清亮,潺潺不断,村落里的房屋毗邻溪水铺开,大都是低矮的石房,林林总总有几十间,连成一条街道。镖车到达的时候已接近黄昏时分,街上有人经过,朝外来的镖车指指点点,赵识途便想凑上去搭话,顺便打听那寄信人的所在,可村民见到他,便低下头,迅速走远,像是刻意避着他似的。

  “奇怪,这些人躲我作甚,阿珠,我脸上沾了什么东西吗?”

  明月珠将他上下打量一番,见他衣衫沾满尘土,像是在沙子里打过滚似的,原本整齐束起的长发也披散在肩上,摇头道:“不可怕,只是很凄惨,像是讨饭的乞丐一般。”

  赵识途不服,指了指腰间:“哪儿的乞丐会有这么多钱,不过你倒提醒了我。”

  明月珠挑眉道:“提醒你什么?”

  赵识途道:“想要打听消息,便得去花钱的地方。”

  第12章 青锋初露芒(四)

  花钱的地方自然是酒馆。

  不管哪里的人都要吃饭,吃饱了难免想找些酒来喝,喝醉了难免想找些话题来聊。所以酒馆往往是打听消息最容易的地方,有时候,一壶好酒就能买来价值千金的情报。

  可这次,赵识途的算盘又打了个空。

  他找了石头镇最大的一间酒馆,坐在正厅里最醒目的位置,生怕别人瞧不见他,特地从腰包里摸出一只闪闪发光的银锭,放在桌上,而后挂起微笑,把扇子摇得呼呼生风:“哎呀,这一趟长途跋涉可累死了,劳烦店家给备上一桌好酒好菜,在下也好犒劳两位旅伴。”

  可那店小二连看都不看他的银子,只是点头应了一句,便匆忙退到后厨去了。

  赵识途心里有些纳闷,做生意的人却不稀罕银子,实在是件怪事,莫非这小店其实很富有?他环视了一圈,所见不过是简陋的木桌椅,褪了漆色的铜壶,歪歪扭扭的碗筷,哪里像是富有的样子。

  他皱起眉头等着,一直等到店小二端菜上桌,忙站起身来,一把搭住对方的肩膀,满脸堆笑道:“小师傅,稍等片刻,我想跟你打听个人。”

  哪知那店小二像被蛇咬了一口似的,迅速侧过身,从他身边闪开,看到他目光中的诧异之色,忙垂下头,唯唯诺诺道:“我,我是新来的,不熟,不熟……”一边念叨着,一边快步走开了。

  “奇也怪哉……”赵识途连连摇头,悬在半空的手无处可放,只能悻悻地收回来。他翻过手腕,纳闷地望着自己的手掌,自言自语道,“我这手难道被恶鬼附体了不成?”

  酒馆和石头镇其他建筑一样,面积并不大,下层是主厅,大约有七八张方桌,由贴墙的台阶和上层相连,上层面积更窄。只横摆了三桌,上下两层加起来,不过零零散散坐了十几位客人,而且桌上的菜饭都快空了。

  如此说来,店小二绝不是因为忙碌才步履匆匆,而是在刻意躲避询问。

  不仅店小二如此,其他桌的客人也没有大声交谈,要么沉默着,要么压低声音窃窃私语。

  天气原就炎热压抑,异样的寂静在屋檐下蔓延开来,仿佛钻进衣服的沙砾,又干又燥,令人浑身不快。

  明月珠低声道:“恐怕不是你的问题,而是这地方有些古怪。”

  赵识途皱紧了眉头。

  这时,一个脆朗的声音打破了沉寂:“几位若是想打听人,倒是可以问我。”

  三人同时转过头,看到一个十三四岁模样的男孩,穿着一身粗布衣衫,梳着一条乌黑的马尾辫,身高不及明月珠的肩膀,一双乌黑的眼睛却明亮灵动,炯炯有神,倒比成年人还要悠然。

  赵识途将他打量一遍:“你这小鬼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

  男孩不慌不忙地踱到桌旁,伸出一只手,手心朝上,举到赵识途面前,脑袋一歪,慢悠悠道:“我为什么要白白告诉你?”

  赵识途咬牙,把店家找回的碎银从桌上拢起来,放进他的手心。

  男孩嘻嘻一笑,眼睛弯成两条月牙:“我姓骆,单名一个欢字,就住在这石头镇上。”

  赵识途一脸狐疑地看着他:“你的名字是汉名,长相也不像是西域人,而且皮肤未免太白了一些,倒像江南来的小生。”

  男孩嘴一撅,道:“我的确是旅居到这儿的,已经一年多了,至于晒不黑,那也不是我的错。”见赵识途仍然不信,便摊开手上的银子晃了晃,“我既然拿了你的钱,便会对你说实话,你若是不信,别向我打听了便是。”

  说罢他便把银子揣进口袋,转过身,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地往门口走去。

  赵识途眼看他要离开,赶忙一把拽住胳膊,将他扯回面前:“我既然付钱了,自然是信的,那我再问你,为何这里的人都不愿说话。”

  男孩没有立刻回答,乌黑的眼睛转了一圈,最后停在一桌饭菜上,嘴角慢慢上扬:“你把那只烧鸡送给我,我就告诉你。”

  烧鸡是全桌最贵的一道菜,煮得嫩烂的鸡肉浸在浓郁的汤汁里,刚出锅不久,还一口未动,表皮泛着焦色,腾腾地往外冒热气。

  赵识途吞了口水,又咬紧牙关,最终阖上眼,艰难地挥挥手道:“你拿去吧。”

  骆欢毫不客气,双臂立刻越过桌面,把盛烧鸡的盘子端起来,搂进怀里。他连筷子也不用,一只手抱着盘沿,另一只手撕下鸡腿,便往嘴里塞。

  鸡皮上的油顺着他的手指头往下流,和汤汁裹在一起,滴进地砖的粗缝儿里,赵识途看在眼里,心中也似在滴血。

  骆欢却只是草草吃了几口,便把腿骨头带着肉扔回盘子里,摇头道:“火候有点过了,皮烧得太焦,味道一般。”

  他这一扔,用的力道太狠,盘子里的汤溅出来,在赵识途的白袖上留下一串棕色的渍迹。

  赵识途的心都要碎了,咬牙切齿道:“小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骆欢把盘子扔回桌上,用粗布袖子抹了抹嘴,重新转向对方:“行,我就告诉你吧。这里的人不是不愿说话,只是不愿跟外来人说话。”

  “这又是为何?”

  “这还不简单,外面来的人,不是强盗就是官兵,不是来抢我们的东西,就是逼我们去打仗,总之没好事,所以镇上的人自然不愿和他们说话。若不是你给我钱,给我烧鸡,我也不会跟你多说的。”

  赵识途想了想,见他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回答的内容也有理有据,叹了口气,道:“看来我除了向你打听之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骆欢双手抱在胸前,满意地点头:“放心吧,小爷我向来慷慨大度,只要你答应我的条件,我自然会告诉你。”

  赵识途欠身道:“骆小爷,诚心请教,你可否认识一位名叫燕无花的郎中。”

  燕无花,便是寄给袁老爷那封信上的落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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