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点,她也得听才行。”提到毛不思,老夫人就有些头疼,她初进门的时候,也日日前来请安,只不过她说她的,毛不思全程走神,时间一久,俩人相顾无言也颇为尴尬,她听着累,她看着也烦,索性两不相见,干脆免了她的问安,只要她的儿子能平安,“随他们去吧。”
毛不思开始频繁地出现在三爷的院子里,卧室、书房。
每每都是小心翼翼地翻上几圈,她自认做的天衣无缝,可偏偏遇到的是三爷,一个心细如尘的男人。
“夫人次次来,次次翻,可不是个好事。”赵令跟了毛不思这么久,一举一动落在他眼里,也就自然的落到了三爷的耳中。
“我知道她想找什么。”寒冬腊月,三爷怀里抱着个银制的手炉,通体雕刻着各种他识不得的咒法,一看喜好就不是出自其他女子之手,他专程誊了样子找人看过,皆是些护人平安化煞消灾的。
手炉是某天早上醒来时,落在枕头旁的,不用想也知这是给谁的。
指腹摩挲着手炉上凸起的纹路,里面包着温热的火炭,捧得人从掌心暖到心坎里。
毛不思是个很特别的人,他一直都知道,她想着法的嫁给他,却从不求些什么,每日里除了去茶楼里听书,就是带着石榴四处寻摸着弄些什么好吃的,偶尔得到心仪的点心,也会想着分他一些。
世道越乱,生意越不好做,毛家的产业多是些皮毛料子木材铁石之类的,后者在多年前或许会让毛家在频繁的战乱中大赚一笔,而今,火枪击炮的出现,逐渐取代了盔甲长刀,需求少了,生意自然也就做不下去了。
这两年来,毛家的商铺关了一间又一间,他有次路过长郁安馆吃酒,恰逢毛老爷谈生意,比起当初扯着嗓子硬把女儿塞给他的时候,看上去要苍老了许多。
这些事,刘寻不相信毛不思会不知道,可她就跟南山的老钟似的,从不来求他,甚至一个字都不与他谈。
桌上的文书,抽屉里的密信,她更是瞧都不瞧一眼。
那些机密在她看来,一文不值。
她只想找到她的棍子,那个每每提及,都会令她眼中闪现光芒的物件。
“夫人呢?”三爷收回思绪。
“在院里带着石榴敲冰呢。”赵令回道,“说是秋日往池子里丢了些鱼苗,现下该是长大了,想捞几条上来尝个鲜。”
“她倒是想的长远。”冬日天寒,极少有人去河中捕鱼,便是有,最好的那批也到了城里最好的酒楼中去,价格也就可想而知。
偏生毛不思是个抠门的,拥着一匣子的小黄鱼,愣是舍不得拿出来。
有次他闲来无趣去寻她,就瞧见她把小金库抱在怀里,黄澄澄的金条子被挨个擦了个干净,然后又恋恋不舍地摆了回去。
自己的私房钱存着不动,花起她的钱来倒是大手大脚,他回去的路上越想越觉得自己吃亏,当天就下令把毛不思的月钱减了一半。
他想着她那么小气的一个人,指定是要来和她闹腾的,他就这么等啊等啊,从白天等到日落,也没等到毛不思过来。
第二天早上,手腕微疼,多了一小排牙印。
这排牙印落在他身上,可三爷明白,这不是给他的,而是给夜晚那人的。
那个人就像是他的影子,亦懂得他的心思,从不触碰他的书信,也从不曾挑战他的底线,自从他留下那张纸条后,便变得很安静,正如他所言,唯求一人心。
那人喜欢毛不思。
并用能够轻易轻易做到的所有事来与他交换喜欢毛不思的权力。
他不碰他的东西,他亦不能碰他的心上人。
君子之约,或许如此。
脚下的步子不急不缓,等停下时,三爷已经不由自主的走到了花苑,深冬的花苑一片萧条。
“快快快,石榴往左边一点。”毛不思脖子上绕了一圈白狐狸皮,脸颊被风吹得有些泛红,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眨啊眨的,此刻正垫着脚立在池塘边,指挥着石榴他们,一旁的水盆里早已有一只肥硕的鲤鱼在奋力的扑腾着。
“夫人前几日不是还嫌弃我送的脖套,怎的今日带上了?”三爷踱到毛不思身边不远处,视线也随着她一起落在捕鱼的几个丫鬟小厮身上。
那是三天前,他偶然得了一张雪白的小狐狸皮,摸上去软绵绵的,不知怎么就想起了毛不思,许是被养的太好了,整个人都比之前圆润了一圈,与这张小狐狸皮很是相称,便吩咐下去,把皮料裁了做成了一条围巾,差人给毛不思送了过去。
谁料小丫头片子不感激不说,还气的很,拎着狐狸皮便冲进了他的书房,“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她说的理直气壮,义愤填膺,仿佛手里拎着的不是狐狸皮,而是一张人皮。
“因为天太冷了。”毛不思搓搓冻红的手。
动物保护这种事情,哪怕她说干喉咙,这些百年前的古人也是不明白的,这倒也不能怪他们。试问生在一个吃不饱穿不暖,连生存都困难的时代里,普通人又哪有闲情逸致想着关爱动物,这么看下来,倒是她没正视现下的环境,对三爷要求的苛刻了。
小狐狸皮被毛不思日夜三炷香的供奉了三天,又念了几遍超度的法咒给它,才把皮料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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