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巷说百物语_[日]京极夏彦【完结】(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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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这番分析,听得万三哑口无言。

  无论如何,这流言注定要传下去。

  即便杜绝源头也于事无补。若教人以为奉行所出于畏怖而将之撤除,可就要落得百口莫辩了。人言可畏,难保没有好事者刻意散播奉行与力惧怕暗杀一类毫无根据的流言。

  如此一来,甚至可能出现当差的个个畏惧黑绘马,显见其自觉心术不正、罪孽深重——一类的无稽联想。

  忤逆公权的刻意煽动,在此类流雷中恒可察见。但这类流言也有如瘟疫,可能在转瞬间便销声匿迹。

  散播得快,遗忘得也快。

  只不过——

  这回已经出了人命。

  已有至少八名,最多三十八名遇害。这数目绝不寻常。

  志方担忧——若是稍有闪失,只怕连政局都将失衡。

  那么,该如何处置?万三问道。

  「嗯……」

  总而言之……

  「不得让人继续在绘马上写名字。不论是神佛还是凶贼,既然真有人遇害——便不得让人再写。」

  「可是要留人在此取缔?」

  「派小厮留驻此处——似乎有欠妥当。仅能委托地回在日落后于道玄坂上、下取缔。」

  「不过,大人,若是如此,依然等同于官府相信此说灵验不是?」

  「不,既然来者颇众,只须表明是单纯执法即可。入夜后结党游荡者,本就是取缔对象。此外,见有官差巡视,看热闹者也将逃散。至于欲前来写名害人者——本就是心怀不轨,遇上官差,想必也无胆造次。」

  倘若有人眼见如此还胆敢前来,显然是亟欲害死某人的不法之徒,只须当场拘捕便成。

  至于前来检视有哪些名字被写上的,想必就是夺命凶手了。

  不对——

  真能视为真凶?

  此事幕后想必真有凶手。只要夺人性命者非妖魔灵威,就真得有人动手才杀得了人。杀了人,下手的当然就是真凶。

  不过……

  ——这杀戮的用意又是何在?

  凶手的居心实难度量,教志方完全无法揣度。即便其中真有奸计谋略,也无从一窥真章,逼得志方只得放弃思索。针对此案,仅能认定背后真有凡人下手。下手杀人者,当然就是真凶。

  不过,丧命者乃是姓名被写上绘马者,这些个死者与真凶——理应毫无关联。

  若是如此……

  代表杀意仅存于在绘马上写上姓名者。

  若是如此,是否表示该治罪的乃写上姓名者?绘马——以及依绘马指示行凶之凶徒,其实仅是杀人凶器。

  且慢。

  写上姓名者果真心怀杀意?

  当然,写上姓名的用意,的确是为祈求对方丧命。不论理由为何,既然欲借绘马取对方性命,想必个个都心怀迫切动机。若是依此判断,这些人的确是蓄意害命。

  不过……

  难道他们真相信写了名就能夺人性命?

  写上姓名就能致人于死之说,理应无人会傻到毫不质疑便全盘采信。即便毫无学识、或不谙是非者,想必也视其为无稽之谈。不论传言如何生动,或有何证据佐证,顶多也只会半信半疑。

  或许其中亦不乏半开玩笑写上姓名的轻率之徒。怀此心态者,并无迫切动机,但即便如此,倘若是个开不得的玩笑,如此轻举妄动,亦属不宜。

  不过……

  若是写上姓名时:心怀向神佛祈愿之意——是否就能将之治罪?

  不,问题并非能或不能,而是该罚还是不该罚。

  恨得椎心刺骨、巴不得致对方于死地——此等心态,人或多或少皆有之。但仅是心怀此念,并无法将之治罪。

  即便是良善之人,也可能心怀恶念。

  就志方所见,主动投案之三人均为良善、胆怯之草民。倘若这三人实为恶徒,岂不是代表志方识人无方?三人不仅惊恐难定,眼见宿敌丧命,对自己的深重罪孽亦是悔恨不已。

  ——记得有人甚至为此轻生?

  没错,此人为在绘马上写名之罪愆苦恼难当,因而自缢。

  长此以往——

  势必是没完没了。

  非得做个了断不可。

  应禁止于绘马上写姓名,并逮捕下毒手之真凶,将其治罪。

  治人之罪者乃是王法,而非常人。

  要不便是神佛。

  且必得是真正的神佛。

  非理法权天(注14)——

  不,这绝无可能。

  「总之,须禁止任何人前来此地。另一方面,亦须缉捕杀人真凶,并绳之以法。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不过,大爷。」

  万三以十手搔着颈子说道:

  「这已涂黑的三十八枚上头写的,究竟是谁的名?咱们仅知其中八名,其余三十人的身分,根本无从查起。连有谁丧命都无从得知,要如何找出真凶,岂不是——」

  「不,万三,此事不应如此定义。不应说仅有八名——而是多达八名。有多达八人于吾等之辖区遇害,岂非大事?难不成你是认为八人并非大数目,毫无必要捉拿真凶?」

  小的不敢,万三诚惶诚恐地回答:

  「即便仅有一人遇害,小的也会竭力查缉。只要是町内的案件,即便仅是偷蔬菜的贼,小的也要将之缉捕归案,即便仅是只猫,也不容纵放。大人所言有理,小的不该作如是想。」

  真是愧对大人,万三低头致歉道。

  但头还没抬起,万三又开口说了起来:

  「小的也认为,不应让更多人在绘马上写名。但一旦奉行所下此禁令,真凶也就不会再前来此地。不,甚至可能隐遁他处另起炉灶。对此,小的最是担忧。」

  「有理。那么……」

  志方迅速地环视四方。

  见不到任何人。虽然看得已够清楚,志方还是差小厮入林确认。

  「看来并无人监视。万三,这绘马,可是在入夜后写上才有效?」

  「据说是如此。」

  「不过,依然无法查出姓名是何时写上的。」

  话毕,志方自怀中掏出笔墨盒,拿起一枚绘马。

  并在上头写下——

  南町奉行所同心志方兵吾。

  【参】

  打开木门,小掌柜角助走进了阎魔屋内的密室。

  角助在立木藩一案中负了性命堪虞的重伤,虽然保住了小命,但不仅左脚跛了,原本矫健的身手也钝了些。

  有请大总管。就坐后,角助开口说道。

  霎时,损料屋的大总管阿甲也步入密室内。

  阿甲先是朝又市一瞥,接着又转头朝坐在又市背后的两名男子瞄了一眼,表情微微一变。

  接着便静静走到了上座正中央,迅速地坐了下来。

  阿甲再度望向又市。

  又市也没起身,只是身躯一转,不发一语地朝坐在自己背后的两人一指。

  「我乃阎魔屋大总管阿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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