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
「从那里没办法去到二楼吧?」
「唔,一般是去不了。那栋洋馆的天花板很高不是吗?二楼的窗户大概有一般房子的三楼窗户那么高。这样说太夸张了吗?」
「不,差不多吧。搜查员曾经试着爬上窗框,但是相当困难。要是不准备梯子的话……」
我也试着爬过。
当然,像我身材这么矮的人,根本爬不上去。
首先,脚根本踩不到窗框。就算硬踩上去,爬到窗上,手也构不到上面的框。
「猴子的话,或许爬得上去吧。」我说。
「哦,之前的班长也说,搞不好公滋就像猴子般灵活。虽然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唔,他人是不胖,但是不管怎么看都很不健康。」
「即使如此,还是怀疑他吗?」
「他根本没有时间去散步。」槽木说,「八年前,由良公滋到得晚了,没赶上婚礼的仪式什么的。可是他出席了婚宴,大吃大暍一顿,喝得烂醉以后,十一点就寝了。命案被发现,是早上六点半的时候。那个时候公滋正呼呼大睡,被得知命案的父亲胤笃给叫起来。喏,他什么时候去散步的?」
「本人怎么说?」
「我们指出这一点,他便修正供词,说他在警方抵达之前,为了预防万一,巡视了洋馆周围。巡视和散步不一样吧?」
「那是遁词哪。啊,我并没有直接听说,不可以随便这么断定哪。」
「只要直接见到他,马上就看得出来了呢。」楢木笑道,「鹰眼伊庭,我早已久仰大名。」
「别那样叫我。」
我只是眼神凶恶,口才笨拙罢了。证据就是,我在家里八成也都是同样的表情。这张脸孔对罪犯来说,或许具有恫吓效果,方便得很,但是在除此之外的地方,就只是张臭脸罢了。同样板着一张脸,要是能像中禅寺那么能言善道就好了。
「那么,上次的嫌疑犯就锁定公滋一个人吗?」
「也不是这样,我怀疑第一发现者。」
「发现者是……?」
「栗林房子。」楢木答道。
「理由呢?」
「没有特别能锁定她的理由。简单地说,是行凶时间太短了。由良昂允离开房间,是六点二十分。栗林发现尸体,是六点三十多分,这中间只有短短十分钟而已。要在十分钟之内侵入、杀人并逃走,实在太难了吧。而且还要不被任何人看见。如果发现者是凶手,就可以在由良昂允离开之后侵入,加以杀害,再佯装发现……」
「行凶时间总是很短暂。」
空白的二十分钟。
第二次是三十分钟。
第三次,我记得只有十五分钟。
「楢木,你说的合情合理,但是这么一来,就变成过去三宗命案的凶手全都不同了。第一次的凶手就变成小仓的女佣喽,而第三次的凶手就是那个管家。」
「就是啊。可是八年前我们没有过去的资料,这部分只能靠当场推理来应付。不过女佣姑且不论,有没有可能管家和栗林是共犯?」
——这不可能。
当然,我没有任何确实的证据。
「结果完全是一头雾水。」楢木说,「嗳,当时处在占领下,败战之后才过了三个月,是不是调查得够彻底也很难说。有许多该反省的地方哪。」
「GHQ插手干涉了这个案子吗?」
「这倒没有。」楢木答道,「只是,和华族有关系的案子还是相当难办……」
应该是吧。
「嗳,说到华族大人,他们过去是国民的表率,是光荣的高官显爵,不过现在已经是平民,也会有不检点的事吧……」
「过去就发生过不检点的事了。」
楢木异样冷淡地说。
「明治时期,就有不少猎色乱伦的华族。桑原子爵不仅生活放荡糜烂,还射杀了情妇。说到桑原家,和由良家一样,是以儒学为家业的世家望族吧?醍醐伯爵也因为争夺待遇的纠纷,遭到侄子杀害。至于空有名誉,没有奉禄的一部分华族,更是利欲薰心,做出诈欺等恶行呢。」
「或许吧。」
时代不同了。
华族也是人,会好色,也有欲望,也会犯错吧,可是那是现在才能够这么想。在我们的时代,一直被教导着不可以这样想。
「他们和常人不同啊。」楢木说,「我记得对话老是兜不上,伤脑筋极了。」
这,
「因为是由良昂允才会这样。」我答道,「他是特别的。他这个人超凡出世,对吧?」
「是啊。如果他是俗人的话,事情应该简单多了。」
「会吗?」
「会啊。如果由良家是为色或为利薰心的没落华族,动机也很容易查到吧。这跟一般的凡人——也就是我们没有什么两样。可是由良昂允不一样。他很富有,也不玩女人,是个高洁的人物。尽管如此,却也没有遭人嫉妒或怨恨的迹象。关系人当中,也没有人会因为被害人死亡而得利,教人无从调查起。也没有任何牵扯不清的感情纠纷,不是过失也不是意外。那……不是意外吧?」
「哪有这种意外?」
「没有是没有……可是如果无视于状况,当成意外死亡,是最教人信服的。或者是病死。我觉得那个案子是意外死亡或病死、不测的不幸偶然重叠在一起造成的。不是吗?」槽木问道。
「意外死亡或病死啊……」
他会这样想的心情,我也不是不能了解。
由良家的人……
惊讶。
慌张。
悲伤。
由良昂允大哭大叫。
的确,若论可疑,每个人都很可疑。但是就像楢木说的,没有一个人对死者有半分歉疚的样子。
不必要地哀悼被害人的死,或相反地佯装漠不关心——不管是有意或无意地,犯下罪行的人总是会有所勉强。因为要是不欺骗别人或自己,就撑不下去吧。
凶手会隐藏犯罪的痕迹——或将犯罪本身从自己的意识隐藏起来——试图忘记。
一般都会这样的。
而不是这样的情况,
凶手就会逃走。
不是隐藏、忘记,就是逃走。
很少有人能够坦然地面对自己犯下的罪。
不是认罪忏悔,留在人的圈子里,就是耽溺于罪中,罪上加罪,迷失人伦……
不管哪一边,都不是简单的事。
人总是隐隐地被日常这个枷锁给系住。
犯罪是日常的伤口。
伤口如果覆盖起来,不久后就会化脓。伤口如果扩大,就会作痛,也会流血,有时候也会致死吧。所以原本应该要好好地看清伤口的严重程度。小伤即使坐视不管也会痊愈,但是大伤是不会自己愈合的。
可是,
没有多少人能够直视自己的伤口。没有什么人能够自己缝合伤口,或相反地挖开伤口。
如果好好地缝合,日常的伤口就会愈合。
但是就是因为没办法缝好——或是一看到就想要挖开——人才会假装视而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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