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房间角落的佛坛,无论何时都是阴暗的。
「你说的没错。」我说,「不管什么样的情况,都不能够允许杀人。」
木场扬起眉毛,然后提起挂在脖子上的手巾,擦拭四方形的脸。
「是……啊。」
「如果阻止得了,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最好都要阻止。只能等到犯罪发生后才行动,那根本没用。因为警方行动,犯罪没能发生,这是最好的。预防犯罪也是警察的工作啊。」
「你说的没错。」木场说道,「可是……这很难实现呢。」
「是啊。」我答道。
理想……终究只是理想。理想总是有的,可是理想与现实却老是无法步调一致,困难重重。
「第三次……嗯,是十五年前吗?那个时候就是如此。我记得那一次由良家事前也通知了警方。」
「通知说他要结婚吗?通知长野本部?」
「通知辖区警署,消息也传到本部那里去了。」
「本部的方针一样是没有案件发生,就不采取行动吗?」
「不……辖区事前采取了行动,不过不是贴身护卫。他们取缔可疑人物,并且派人在馆里监视。」
「监视啊?」
「负责监视的好像是诚访署的警官,还有芦田村的驻在所警员。他们监视了一个晚上,什么事也没发生,到了早上就撤离了。驻在所的巡查回到岗位,上床正准备稍微休息一下……结果就接到了通报。本部是后来才出动的。」
「之前……有警官监视吗?」
「说是监视,人数顶多也只有三个吧。那栋洋馆占地非常广大,光靠这样的人数,连出入口都没办法顾好。」
「本部……完全没有采取行动吗?」
「本部长大发雷霆,说『或许会出事,就叫警方护卫,真是岂有此理!』说光是只有或许,警方是不能出动的。嗳,因为对象是伯爵家,本部长也感情用事了吧。」
「伯爵家受到排斥吗?」木场问。
「不,相反。」
「相反?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那些人大概认为伯爵大人嫌恶平民,认定伯爵瞧不起自己吧。也就是这样的心理,平日看不起我们这些穷人百姓,有事的时候才叫我们出力卖命,哪有这种道理?唔,伯爵大人平日也不参加村子的活动,平素就与当地人不相往来,会遭到误会也是难怪吧。」
可是,
「可是有人被杀了。」
「本部觉得活该吗?」
「警方还没有腐败到这种地步。」我说,「反倒是吓得脸色发白哪。不,我也……」
吓呆了。
完全没想到竟然又再次发生了。
没有人料得到又会有人被杀,当然我也是。不,强烈主张再犯的可能性很低的,不是别人,就是我自己。
虽然也不是印证「有二就有三」这句俗语,但是到了第三次,无稽之谈也会流传开来。附近的村子里,也有人开始调嘴弄舌地胡说八道些什么诅咒、作祟的,唯有街谈巷议确实地宣告着惨剧将会重演。
可是,
在村里,在警察里,最没有信仰的就是我。我——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压根儿不信诅咒那一套。不,这种流言愈是兴盛,当时的我就愈否定事件会再次发生。我认为就算过去发生了两次——不,正因为都已经发生过两次,应该不会再有任何事发生了。
第二宗命案以后已经过了四年,距离第一宗命案也已经八年了。如果这是同个一凶手所为,有人会笨到都过了那么久,还要犯下相同的凶案吗?我不认为世上会有人笨到这种地步。杀了两次人,而且都顺利脱身了,不可能还会尝试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相同的犯罪。这是再清楚也不过的愚行了。如果明知道是愚行却仍然执意要继续犯罪,除非凶手有着极为迫切的动机,否则就是个大蠢蛋。
动机不明,过去两次的调查中,也怎么样都查不出动机。遭到杀害的几个新娘,没有任何共同点和关连性。
除了对由良家以及由良昂允个人的怨恨以外,警方想不出其他像样的动机。可是没有人对这个几乎足不出户的人怀恨在心,而且伯爵这个人似乎与世隔绝,也找不出他无端与人结怨的线索。
没有动机。不,没有人有动机杀害被伯爵选为妻子的女子。
——该说是查不到才对吗?
的确是查不到,因为凶手的确存在,我的预测完全被推翻了。
发生第三起命案了。
所以,
「我很不甘心。人说后悔莫及,但人死了,真的什么都来不及了。」
「你很不甘心吗……?」
「当然不甘心了,我是个条子啊。」
我觉得自己犯了不可挽回的过错。事实上,也的确无可挽回了。
或者说,第二宗命案发生时,就已经无法挽回了。
「第二次的情形怎么样?」木场问。
「第二次完全无从防范。连当事人都预料不到了。可是……」
第三次……
——应该能够阻止的。
不,第四次也是,不对。
——第五次了吗?
「官府干的事,从古至今都是一样哪。」我自暴自弃地说,「理想是推动不了组织的。」
「面子或名声就行吗?」
「是啊。可是总比怎么样都不动要来得好吧。事实上,这次本部就行动了吧?」
「不过是来问问罢了。」木场说,「而且还问错对象,真是笑死人了。」
伊庭先生一直待在长野本部吗?——木场接着问。
「一开始是驻在所警官,在县内的辖区警署待了两个地方,昭和五年春天调到县总店去了。调进本部以后,我第一次经手的像样案子……就是由良家第一次的命案。」
——第一次出师就出丑。
没错,虽然我从未特别意识到这件事情。
「那应该感触更深吧?」木场低声说。
「才没有什么感触咧。在职期间,我经手了数不清的案子,对哪一个都不固执。只是没有破的案子……」
还是有所留恋吗?
或许我就是受不了这样才辞职的。
镇日插手胡管别人动刀动枪的争执,哪有什么留恋可言?如果当成公事切割开来,或许也不会感到多在意,但次数愈多、愈是认真,也愈来愈没办法置身事外了。
将人命关天的种种事情公事公办地处理掉,确实让我感到空虚。把死亡当成公务处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这部分还算可以简单切割开来。
遗体是东西。
遗体原本是人,所以愈恭敬地处理愈好,但遗体已经不是生人了。遗体或许有尊严,但没有人格,反而是应该遵循适当的手续处理掉的东西。
可是刑警所处理的不只是东西。碰到杀人命案的调查,就得处理死亡这个事实所附带的种种状况。是谁杀的自然不用说,为什么被杀、怎么样被杀,一切都得查个一清二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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